把英語當作大學畢業門檻,對學習語言有甚麼傷害?
政大法律系學生賴怡伶反對校方將英外語設為畢業門檻,考試制度外包給代理商(多益),不符合大學自治條例,提起行政訴訟,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判賴怡伶敗訴。賴怡伶曾在獨立評論發表文章強調,要提升學生英語能力,學校需要設計課程,有自己的審核評鑑機制,不應該只叫學生去參加外部需付費的考試,並要求作為畢業必修學分,不合理也無法真實評定學生英語能力。
從校方的立場,強迫學生參加具有公信力的外部考試,藉以提升語言能力,是最省事省力的機制設計(雖然大家都心知肚明,靠著不斷背誦,反覆練習題型來準備考試,所呈現的成績不代表真正的語言實力),立場背後是校方擔心學生英語能力低落會喪失競爭力的思考。然而,語言學習本是持之以恆的練習,如果成為強迫才要做的「差事」,學生無法意識到學習外語的好處與樂趣,也無法意識到精進外語能力是自己的責任。考試通過後沒有繼續維持學習,語言能力是很容易退步,並不會達成學校提升競爭力的目的。
如果校方認真要提升大學生英語實力,還真是個複雜的計畫,因為語言要學好,有很多變項的影響。語言學習的優劣關鍵在於語言天賦,學習訣竅,以及學習動機強弱而定。不是在外語環境中成長的人,語言天賦決定了學習效率和效果,清華大學學生會會長張翊投稿說:
小魯我報名了多益測驗,……還記得那時候在考場上有多緊張,腦內轟轟作響,聽力都聽不進去,閱讀題也寫不完,不管我再怎麼深呼吸,我仍然沒辦法專注。我沒辦法面對我的英文成績,也沒辦法靜下心來學習。只要想到那些障礙我就覺得好害怕,拿到好多篇想看的英文論文卻都看不懂,同學們都拿了多益或托福的成績單就只有我沒有。每次考英文前一天都睡不著,畫卡時手都會抖,但所有人都告訴我:「英文不難,是你不去面對它。」
張翊能進入清大讀書,相信他的天賦是在其他專業科目,而相對今年考上台大電機系的邰靖(藝人邰智源兒子)在受訪時談到他在玩電動時學會日語會話,後來自修文法,聽起來學日語對他而言並不費力。所以一個大學要面對一兩萬個程度、天賦不一的學生,設計合適的課程的確不易。
語言學習,持續是關鍵
網路資料搜尋「語言達人」,你會發現不論是精通七國或是二十五國語言的人,他們都有特定的性格特質。在學習不同國家語言時,喜歡看該國電影,聽他們的音樂,喜歡交朋友、愛聊天,幽默開朗,不怕講錯,不怕被笑,好奇異國文化等等,這些特質讓他們本身就是一個有趣的人,具有開放多元價值觀,很快融入異國環境,擁有一群朋友,就愈來愈多機會練習口語表達,並且學得很道地。而這是課本教學或考試制度無法達到的境界,也是拿不走的語言實力。
語言達人因為學得好,學得快,有成就感就激發更多的學習動力,成為正向的良性循環。曾聽過某語言達人(精通13國語言)演講,他練習外語記憶單字和語法是透過角色扮演,自己常躲在房間演戲扮演多重角色,戲中說話帶有情感,擺動肢體動作,讓感受和動作「全身」一起加強記憶,語言變成反射動作,「想忘都忘不了」。這些語言達人是把語言學習當作目的,是他們的興趣,總有很多創意的學習訣竅,但多數人只是把語言當作提升競爭力的工具,熱情自然不高,當大學生沒有被迫壓力,會持續自學的人便相對不多。
學過外國語的人都能深刻體會語言「不進則退」的特質非常明顯,學習第二外國語言必須要靠長期累積,如「一萬小時定律」,要持續、要有毅力度過低潮期,進步緩慢的階段仍不歇,才能達到巔峰;跟培養運動員和音樂家一樣,練習再練習,蹲馬步是必修學分的。
語言天賦不高的人學習語言,擁有自學動力才能持續,校方把外語能力搞成考核科目,破壞了語言學習的本質。此外,大學生應該已知道精進語言的方法和資源了,並要對具備外語能力有所警覺,並想辦法挖掘學習外語的訣竅,而非為了達成畢業門檻被迫完成該學分。如以考核作為學習語言的手段,恐怕將使學生對語言學習的興趣更遙遠,也降低精進學習的責任感。
大學該憂心的是為何學生失去學習動力,不是有沒有競爭力
而換另一個角度看世界趨勢,語言能力的優先地位,將逐漸走下坡。以AI人工智慧的進展速度,期待一個可以隨身攜帶,功能品質良好的翻譯機器,戴上耳機隨時同步翻譯與人互動,科技讓口語表達和閱讀解析都不是問題的日子應該不遠了,學習外語的壓力勢必解除很多。
台灣政府現階段提倡新南向政策,商業週刊報導好多年輕人已經前往越南、緬甸、印尼等東南亞國家成功創業的案例,他們多是服務業和科技業,勢必要學習當地語言與顧客溝通,所以語言學習的心態,不能只從學術菁英的角度思考——用英文接觸最新、高科技、學術研究的資料——我們應該更多元角度去看待語言學習。
在北歐國家的中學階段,選修第二外國語的課程選項中,你會發現還有手語,美國的許多州也將手語列入第二外國語,讓聽人能夠與聽障人士溝通。也許,你會覺得這樣的語言學習沒有「競爭力」,但語言重要的是溝通,在意的是「人」和「關係」建立。如果學英語只是為了考試,沒有體會到學語言的樂趣,或是非功利目的的理解人、文化、思想等人文胸懷,是不會有動機持續「一萬個小時」的。
質疑大學為何只要求學生考試,而不負責教學,但我想問問大學生:多數人從小就開始上英文課,但為何沒有持續的自學動力去學第二外國語,還要學校替他們操心競爭力?
這件行政訴訟的重點是語言教育應該是大學自治,還是外包廠商的討論,但同樣也值得我們討論的是,我們的教育單位對待語言學習的基本心態和趨勢遠見的掌握究竟為何?期待學生不被世界淘汰雖立意良善,但無論是考過多益或托福,皆無法無法達到校方的期待,與其擔心學生的語言能力,不如先將憂心交還給學生為自己負責。
況且,大學真正應該要擔心與瞭解的是,為什麼大學生失去了持續學習與自我精進的動力,也對生涯規劃感到茫然?這才是學校需要深入探討的,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