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亮甫/醫護現場的恐懼:台灣「醫療暴力」為何發生?如何解套? | 法律白話文 PLM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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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亮甫/醫護現場的恐懼:台灣「醫療暴力」為何發生?如何解套?

醫療暴力已成常態,成為每一位臨床工作者揮之不去的夢魘。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醫療暴力已成常態,成為每一位臨床工作者揮之不去的夢魘。示意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醫療暴力已成常態,成為每一位臨床工作者揮之不去的夢魘,無論是直接帶來物理傷害的肢體暴力,或是帶有威脅、辱罵意味的言語暴力,短期影響工作流程,中斷治療計劃而令病人蒙受無法預料的傷害,長期來講,任何形式的暴力皆對醫療工作者帶來心理負擔,更被認定為重症科別乏人問津、護理人員普遍年資短的主因之一。

面對醫療暴力問題,國家投入許多資源力圖改進,從修改法規加重刑罰、建置通報系統到大量的政策文宣,「反暴力」已經成為醫院安全管理的主流;但這些介入究竟真能帶來改變,或者僅淪為口號?也是許多醫療人員與民眾持續至今的質疑。

我們透過文獻回顧探討急診暴力的好發熱點,並且分析成因,過程當中有臨床工作者加入分享面對醫療暴力的經驗,甚至許多力不從心的局面;動手不對人人皆知,究竟還要多做什麼才能讓醫療人員免於恐懼?

1. 誰做的?

調查發現,大部分的攻擊是來自病人、家屬或訪客等,且由於醫院是24小時全年無休的場所、便於利用及出入的環境,無形中都增加了醫院工作人員遭受暴力的風險。

從研究來看,不少暴力行為本身都是因疾病所引起,或因譫妄、代謝異常、電解質失衡、腦部病變、酒精或藥物作用所影響,在某些時間無法擁有一般人的理智思考。因此,縱然有暴力行為的事實,但由於行為人可能欠缺為其行為負責的能力,刑罰再重也無法處罰這些行為,進而影響這類法律的功用。

2. 何時發生?

多分布在該單位提供醫療服務的時間,例如門診區提供的醫療時段。至於急診、病房等處,由於提供全日不間斷的醫療服務,該區暴力事件則分散在每日24小時,較無發生的熱區。另外由於醫院大多於晚間十點到隔天早晨六點執行門禁管制措施,其發生件數明顯較少。

3. 何處發生?

不只在急診室及加護病房等,在一般門診區及檢驗、檢查室及其他非臨床區域(公共場所及行政區)也很常見。醫護人員、病人及家屬都承擔很大的精神壓力,也時常無法在短時間內建立很高品質的溝通,很少有時間去做心理建設,容易因為無法接受突然而令人驚訝的結果,轉而懷疑是否因為醫療處置不恰當所導致。

4. 發生什麼事?

經統計,暴力樣態以「不合作、不友善」的模式最多。這可以從全民健保制讓病人得以享有充分的醫療資源說起,此時醫療人員的作業量大幅提升,又因長時間的等待、照護品質不良或吵雜的環境等,都很容易成為醫病爭執的開端。

調查發現,大部分的醫療暴力攻擊是來自病人、家屬或訪客。示意圖。 圖/路透社
調查發現,大部分的醫療暴力攻擊是來自病人、家屬或訪客。示意圖。 圖/路透社

過去本土研究指出,在台北市某醫學中心,醫療暴力案件的發生以精神科病房與急診為最大宗,其中多數與患者自身病況相關;在我們針對近三年判決的資料整理當中,也可以看出急診室的暴力事件是病房、門診與診所的數倍之多。

曾在醫學中心急診室工作多年的A是一名護理師,各類型態的醫療暴力閱歷不少,令人聞之色變的酒醉潛在鬧事患者,在他看來也是司空見慣,同仁已有一套制式的流程應對。

他告訴我們,有兩個面向的因素導致急診室容易遭到醫療暴力,第一是在病人面,由於病情未明、經常等待接獲壞消息,相較有明確治療方向、且經常處於康復或穩定狀況的病房,更加容易積蓄負面的情緒;再者,雖然我國對於急診來診患者設有檢傷分級制度,並且制定出依據不同病情嚴重度對應的看診時間(例如檢傷三級=宜30分鐘內檢視病人),但患者常容易誤以為來到急診便應該「立即」獲得治療,一來一往之間難免言語口角。

另外一個面向則是在工作人員的負荷上。A解釋,急診面對病情緊急的病人,縱使是有經驗的護理人員都不免情緒處於較高張力狀態,很難要求對每一位患者或家屬和顏悅色;再者,目前我國急診幾乎從未因應病人大量湧現而關閉,就算已經向消防局「通報滿床」,民眾依舊可以源源不絕地自行就醫或經由救護車送入,在病人數無上限且難以估計的狀況下,急診沒有設置「護病比」,造成單一人員承受過量負荷,因而導致溝通齟齬,幾乎不可能及時回應每一位病家需求。

無法控制自身情緒,或已經出現幻覺、妄想而與現實脫離的精神病患,有部分是醫療暴力的常見加暴者。正在醫學中心精神科擔任住院醫師的B醫師,曾見過患者對醫療人員的嚴重言語威脅,甚至是造成重傷害的肢體攻擊,他無奈地說,雖然精神科病房戒備森嚴、工作人員更有警覺,但正如同科內師長打趣的說法:「沒被病患打過,不能說你的精神醫學訓練完整。」

近三年判決的資料整理當中,可以看出急診室的暴力事件是病房、門診與診所的數倍之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近三年判決的資料整理當中,可以看出急診室的暴力事件是病房、門診與診所的數倍之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別再說為什麼不及時求救

A對我們解釋,急診室在面對醫療暴力,上班時段該由誰統籌負責、應向哪位主管報告,都有一套清楚的SOP。我們提問,急診室前不是都有警察嗎?難道對潛在暴力病患沒有嚇阻效果?

他舉自己曾工作的醫學中心急診室為例,所謂「駐警」僅為身著類似警裝的民間保全人員,當中也有將近退休的維安工作者,若真的對上持械、蓄意攻擊的病人或家屬,可能難有招架之力。而「真警察」的介入往往又緩不濟急,真的要像2020年8月北榮病患屢次滋事、引起當地警局派員進駐的狀況,實務上不可能發生,因為成本效益不符。倘若對於潛在危險病患,都立即全副武裝大陣仗提防暴力事件,A也擔心這反而激化暴力情緒,引起不必要的對立。

每次暴力事件發生以後,都常會被檢討為什麼不及時call for help、搞到自己受傷,這時候除了大翻白眼,真不知道該說什麼。

對於屢屢發生的醫療暴力事件,A曾有在上班時遭到病患以言語公然侮辱的經驗,他回顧當時情境,認為院方的協助消極,例如當時決定提告以後並沒有得到主動的法律諮詢,醫院傾向和平落幕不鼓勵擴大衝突,他覺得這些因素都是阻礙醫療人員進一步追究,並給予違規者制裁的關鍵。當時病患除了罵人以外,也曾作勢要毆打他,無奈檢察官認為當時並非處於執行醫療業務狀況,未將病患以違反醫療法起訴。

幸好經有法律背景的家人、朋友協助,A後續自己啟動法律程序,也成功勝訴、獲得病患道歉與賠償,但過程終究花了一年,對他來說是遲來的正義,但也不免覺得實在拖得太久,勞民且傷財。由於我國刑事法多規定此類事件能繳交罰金替代拘役或徒刑,他個人期盼未來醫療暴力事件能夠盡量「不要易科罰金」,因為只有把人關進去,「耗費時間」才是對不理性民眾最大的懲罰,以達成警示效果(至於刑事處罰是否能有效嚇阻,我們會另在本專題他文:〈面對醫療暴力,亂世用重典就夠了嗎?〉詳細討論)。

而就算走法律戰想討回公道,面對發生暴力事件的精神疾病患者,尚有可能功虧一簣。B醫師告訴我們,科內對於這種行為有兩種主流觀點,一派認為精神疾患如此犯行並非出於惡意,而是其自身生理、病理因素所導致,縱使報警、通報了以後,當事人也可能因為不具「行為能力」而免受懲罰;但也有師長認為,患者對於「好欺負」的醫療團隊可能口耳相傳,如果不能適時阻斷患者的錯誤認知,恐怕導致對於精神醫療團隊更大的照護阻礙。

有醫師認為對於潛在危險病患全副武裝大陣仗提防暴力事件,怕會激化暴力情緒,引起不必要的對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有醫師認為對於潛在危險病患全副武裝大陣仗提防暴力事件,怕會激化暴力情緒,引起不必要的對立。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比起懲罰惡人,同期盼來自院方的預防與關心

B醫師有市中心醫院的內科病房服務經驗,他回想過去的工作場景,認為真正實施肢體攻擊的案例少,許多惡毒的言語、高傲的態度以及對醫療團隊不切實際的期待與要求,更是造成不快的軟性暴力,這些都很難真正用法律條文界定合法與非法,更遑論施以懲罰。

因此他認為,真正重要的是醫療團隊的共識與團結,以及主管或院方在接到不合理投訴以後的應對方式。他特別提到,許多民眾對護理師惡言相向,但對於主管或醫師則前倨後恭,此時若管理者的心態只是息事寧人,「搓湯圓」的結果根本無法撫平當下護理人員受到的傷害。

若我們同情醫療人員的血汗,希望創造更加勞工友善的醫療環境,但卻漠視言語與權勢的暴力蔓延,而院方也不改息事寧人的態度,大眾使用醫療資源的消費習慣也是不斷強調「以客為尊」,那縱使制定嚴刑峻法,又怎能將醫療人員從黯然離去的崖邊拉回?

醫師認為比起懲罰惡人,更期盼來自院方的預防與關心。 圖/新華社
醫師認為比起懲罰惡人,更期盼來自院方的預防與關心。 圖/新華社

  • 文:陳亮甫,畢業於台大醫學院,現職醫師。2017年共同成立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目前擔任工會秘書長,另於2018年協助成立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對臨床工作有愛,努力希望其他在臨床打拚的夥伴也能行醫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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