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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宜欣/「潮名」大亂鬥:不只惡魔,還有皮卡丘!法律該限制命名嗎?

2022年1月,日本法務大臣表示,針對戶籍登記的假名,是否該用規定統一發音方式,將與各方進行會商,並希望在2023年提出相關草案。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美聯社
2022年1月,日本法務大臣表示,針對戶籍登記的假名,是否該用規定統一發音方式,將與各方進行會商,並希望在2023年提出相關草案。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美聯社

今年(2022)1月,日本的法務大臣在「戶籍姓名假名讀法之法制化研究會(氏名の読み仮名の法制化に関する研究会)」上表示,針對戶籍登記的假名,是否該用規定統一發音方式,將與各方進行會商,並希望在明年(2023)年提出相關草案。

這代表著日本政府,將要正式規範姓名的「用字跟念法」了。看到這裡,可能會令人疑惑:「政府連取名都要管,這會不會太超過了?」

其實,做出這樣的決策,是起因於「潮名(キラキラネーム)」流行的緣故。那到底什麼是「潮名」、「潮名」的流行又牽涉了什麼樣的法律爭議呢?

怪奇潮名大集合!日本夯動漫、美國愛打槍,IT也來參一腳

「潮名」指的是一般常識中不會想到的名字或唸法。

在日本,出現了將動漫中「光宙(ぴかちゅう,音同皮卡丘)、夢宇眠(むーみん ,音同日文的嚕嚕米)、詩羽楊(じばにゃん ,音同日文的吉胖貓,妖怪手錶的角色)」等人氣角色的名稱,用漢字來呈現的命名。

當然,也有「偉人、女神、宇宙、天使」等,雖然有對應的漢字,但卻完全不知道該怎麼唸的名字。

再加上日本的漢字,本來就有一字多音,跟不同漢字組合時就可以排列出更多念法。比如2020年女子人氣姓名第一名「陽葵」,根據「寶寶姓名指南網站」的「命名辭典」,足足有九種不同念法!

命名研究家牧野恭仁雄就指出,「最近女孩的名字,和原本漢字念法不一樣的情況就佔了三成。」牧野認為,目前日本對於取名限制並不多,而且什麼念法可以、什麼念法不行,作出適當規範也很困難。

至於日本近年為何「潮名」逐漸增加?根據日本記者分析,認為癥結在於:近年父母的教育方針,比起融入團體的協調性,更加重視個性。此外,父母出身於寬鬆教育1,學習量減少。外加社會上小家庭化的發展趨勢,少了親人對名字的介入。最後,父母與孩子都在遊戲、動漫世代成長也有不小的關連。

除了日本,「潮名」也在世界各國蔓延。根據日本報導,整理美國Nameberry網站資料指出,在美國跟槍械有關聯的名字近年急速增加,「Gunner」(砲手、射撃手)在2013年到2016年連續進入排行榜的前250名。其他如Cannon(加農砲)、Trigger(板機)、Shooter(射手)、Caliber(口徑)、Magnum(麥格農炮)、Pistol(手槍)等名字也紛紛出籠,令人感嘆不愧是槍械大國。

另外,大家耳熟能詳的IT用語,也紛紛被用來取名。例如:「Google、Facebook、Excel、Hashtag」等,都是實際存在的名字。

其他像是:1991年瑞典一對夫婦以藝術創作性為由,希望替孩子命名為「Brfxxccxxmnpcccclllmmnprxvclmnckssqlbb11116」(念法為 Albin)。另外,2020年,一對英國父母堅持將孩子取名為「路西法」,理由是這在希臘語(Greek)是「光明使者與早晨」(light-bringer and morning)之意。這些案例都引起了社會關注。

根據日本記者分析,「潮名」的流行是因為近年父母的教育方針,比起融入團體的協調性,更加重視個性。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法新社
根據日本記者分析,「潮名」的流行是因為近年父母的教育方針,比起融入團體的協調性,更加重視個性。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法新社

「潮名」的始祖:「惡魔之子」事件

隨著越來越多「潮名」出現,就有意見擔憂,這種名字是否會對孩子的成長及就業帶來不良影響;如果是,那是否該用法律限制命名呢?因此,「命名權」的界限,也被提出來討論。

就讓我們看看日本「潮名」的指標性案例——「惡魔之子」事件中,法院是如何面對這個問題吧。

這個事件發生平成5年(1993)年8月2日,A男向市公所詢問能否受理「惡魔」(AKUMA)這個名字。當天,他得到了職員的肯定回答;幾天後,他正式向市公所提出長男「惡魔(AKUMA)」的出生登記,獲得受理。

但是戶籍課職員越想越不對,認為名字很有問題,跟上級商量後,就否准了這樣的申請,理由是:本名字從社會通念來看明顯不當,是不允許使用的違法名字。於是,就把A男長子的「惡魔(AKUMA)」名字註銷,並請A男來趕快名字補正。

這個舉動引起了A男的不滿,認為「惡魔」符合戶籍法規定,市公所卻拒絕受理,還把一度受理的名字塗銷,是違法處分,因此提起救濟,請求完成「惡魔(AKUMA)」的名字登記程序。

東京家事法院最後的結論是「認可A男的申請」,理由有兩大點。

首先,是「命名的適法性」,法院認為:姓名的機能是表彰特定個人,藉以與他人區別。不但對本人或命名權人有個人利益,也與社會活動和公共福祉極有關連。因此,參照社會通念,明顯不適當的名字和逾越一般常識的名字,戶籍法就不會允許使用。

對照A男命名理由是「藉著名字受到注目,刺激子女激勵向上,成為子女的機會。」法院並不認同,表示此作法「從一般社會通念來看,是沒有必要的」,反而相當可能讓孩子成為被霸凌的對象,或讓孩子難以融入社會。

也就是說,法院認為:站在子女立場,這已經是「命名權的濫用」,因此市公所例外不允許此命名,認定命名不適法,做出不受理的結論,是沒問題的。

不過法院話鋒一轉,如果是「命名申請受理前,固然得以拒絕受理」,但問題就出在,市公所「先誤以為此命名可以記載,受理了申請」。因此,之後再訂正塗銷,就不能說有遵照法定程序。

因此,沒有經過法定程序的姓名修正是違法且無效的。遭塗銷的「惡魔」命名記載,也因為塗銷本身違法無效,而就地被法院宣告復活。

決定出爐後,市公所提出了即時抗告,就在五天後,也就是平成6年(1994)2月15日,A男因為想趕快幫孩子正式確定姓名,一直沒有姓名好像不太妥適,便撤回了案件。

撤回後,這位父親便向市公所詢問,改用「阿久魔(AKUMA)」可不可行。市公所這次學乖了,直接拒絕,表示這跟「惡魔」念法相同,不能受理。

同年5月30日,A男最後用發音相似的「亞驅(AKU)」提出命名申請,終於正式被受理,這個事件到此才告一段落。

「惡魔之子」事件是日本「潮名」的指標性案例。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法新社
「惡魔之子」事件是日本「潮名」的指標性案例。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法新社

如何決定「你的名字」,命名權的界限在哪裡

在惡魔之子事件中,東京家事法院明確地表示「命名權應該有界限」,判斷的基準則是「參照社會通念,明顯不適當的名字和逾越一般常識的名字,不允許使用」。

參考學者論述2,由於日本通說認為命名是子女固有的權利,也是自身人格權的表現,只不過在還無法充分行使時,由親權人先代為行使。基於這樣的見解,學者大多認同法院的判決。也就是雙親給予子女的命名,如果冒犯褻瀆子女的人格,對子女烙上負面性的社會烙印,那麼這樣的命名行為就不應被允許。

並且,學者也認同法院對姓名的定位,認為姓名具有表現個人人格、和其他人格區別之機能。因此,從「親權濫用」的角度來看,不適當的命名已經超過子女養育、監護等親權範圍。

學者更進一步補充,認為應該還要從稱呼子女名字的人的立場來廣泛考量,例如:老師、朋友、同事、機關職員或醫療院所等櫃台人員等,檢視姓名是否會成為他們的精神負擔。

也就是說,姓名也是一種社會性的存在,不適當的命名,比起親權濫用,更可能涉及公序良俗和公共福祉。

另外「參照社會通念」的標準過於抽象,目前法律也尚無明文規定。因此,學者有提出較為具體的參考標準,認為可以參照名古屋高等法院判決准予改名的正當事由,若是「難以理解、猥褻、使用上顯著不便、特定或識別困難的名字」,不得命名。

那麼,對於命名的界限,目前世界上有明文規定的國家嗎?答案是有的。例如:法國民法就有明文規定,不論父母的主觀意圖,若能預想到對被命名者的將來有顯著的不良影響、受到難以言喻的差別待遇,能夠認為其利益受到顯著侵害時,命名權應受到一定的限制,甚至賦予法院認為姓名不符合兒童利益時,能夠下令從身分登記上刪除,以及有必要時另幫兒童取名的權利。

「鮭魚之亂」可能再起嗎?台灣的命名規範是?

把視角轉回到台灣,我國目前在命名上有什麼規範嗎?這可以分成「改名」跟「取名」兩部分來探討。首先在「改名」的部分,相信不久前為了免費壽司爭相改名的「鮭魚之亂」,台灣人都還記憶猶新。

《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了六款能夠「改名」的事由。其中,大法官對於第6款的「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曾在釋字第399號解釋表示過意見,認為「命名之雅與不雅,繫於姓名權人主觀之價值觀念,主管機關於認定時允宜予以尊重。姓名文字與讀音會意有不可分之關係,讀音會意不雅,自屬上開法條所稱得申請改名之特殊原因之一」。

換句話說,大法官肯認姓名權是人格權,應尊重人民命名權利,像本案聲請人是因為孩子名字「志家」諧音「指甲」遭同學嘲弄,認為命名不雅,提出改名申請,行政機關不能以「姓名不雅,不能以讀音會意擴大解釋」拒絕人民改名,明確地肯認了「改名」應受人格權保障。

不過,如果是發生在「取名」時,會有什麼限制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2年度訴字第301號,在父母因約定不成而遲未替子女為出生登記的案例中,引用兩公約認為:

每一兒童均有權在出生後立即獲登記並有一個名字。⋯⋯其宗旨是使兒童的法律人格獲得承認。蓋新生兒之出生登記及取名,得藉以確認法律上人格存在之身分證明,取得一般國民權利,獲保障其接受國家照護及將來入學教育,並減少遭受不法販賣或虐待、忽視教養之危險,國家則負有確實掌握全體國民人數,迅速提供符合出生兒童適切需求與服務之保護義務。

因此,法院進而肯定,兒童出生後,也就立即擁有出生登記及取得姓名的權利,是憲法第22條保障的基本人權。法院並進一步指出,命名權的本質是被命名兒童的固有權利,由父母基於親權人地位代為行使。不過,如果親人因故未能積極行使此項命名權,將對出生兒童需要立即取得姓名的權利造成影響,自應由國家介入代行親權。

這樣看來,「改名」跟「取名」的權利,法院都明確肯認應受到保障。但很可惜的是——目前台灣的法院還沒有進一步提到命名的界限。

台灣「鮭魚改名事件」日前作為題目登上德國益智節目,圖為參賽者答題過程。 圖/取自節目影片
台灣「鮭魚改名事件」日前作為題目登上德國益智節目,圖為參賽者答題過程。 圖/取自節目影片

取個能夠相伴一生的「名字」吧!

總的來說,其實命名的限制,從結果論上,都是為了避免不適當的名字,使孩子的人格權受到不利益。

而且從公益面來看,姓名將廣泛使用於社會活動中,也涉及了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再者,台灣已經施行兒童權利公約,賦予兒童足以相伴一生、符合其利益的姓名,更是攸關兒童人格發展,是人格保障重要的一環。

不過,目前台灣實務上還沒建立明確的命名權界限判斷基準,該怎麼辦呢?

筆者認為,參考日本學者的意見,也就是台灣姓名條例中,准予改名的重大事由,也拿來當作未來命名的界限。

每個人除了擁有姓名的權利外,應該更進一步擁有被適當命名的權利,畢竟名字是相伴一生且代表自己的事物。除了影響自己的利益之外,也具有廣泛的社會意義,會影響到生命中任何跟我們相處過、需要稱呼我們名字的人。將來「你或你的孩子的名字」是什麼呢?這真的該好好思考才行。

參考資料

一、外文資料

  1. 戸籍の読み仮名法制化で「キラキラネーム」議論 女の子人気1位「陽葵」は何と読む?
  2. 赤ちゃん命名ガイド,女の子の赤ちゃん名前辞典
  3. 英ナビ,2016.2.12,海外にも存在するキラキラネーム,堤谷孝人。
  4. 東京家裁八王子支部平成6年1月31日審判,平成5年(家)第2836号
  5. 別冊Jurist No.239 ,2018.3 ,民法判例百選III ,親族.相続〔第2版〕,第88-89頁,青山學院大學教授(現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河上正二。
  6. 名古屋高決昭和38.11.9
  7. legifrance , Code Civil,法國民法第57條
  8. "The baby names that are banned in parts of the world - including Nutella and Ikea",Lifestyle,14 February 2022。
  9. "Couple win fight to name son Lucifer after registrar warned he 'won't succeed in life",The Mirror,24 Jul 2020。

二、中文資料

  1. 司法院釋字第399號
  2.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102年度訴字第301號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路透社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當事人。 圖/路透社
 

  • 文: 賴宜欣,台北大學法律系法學組學士,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日本國立名古屋大學特別研究生,現為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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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寬鬆教育,指1987年之後出生的日本人。這個世代的人在就學時期主要受到2002年開始推行的「寬鬆教育」(ゆとり教育)影響。寬鬆教育旨在培養學生的思維能力和知識運用能力,並將教育大綱中學生必須掌握學習的內容減少了三成,亦統一實行週休二日,減輕了學生的負擔。在寬鬆教育下,輿論認為學生普遍有學習能力下降,學習態度不夠端正,畢業後於職場上與同事之間出現相處問題,以及學習能力和競爭力不及以前的情況。
  • 本段參自:別冊Jurist No.239,2018.3,民法判例百選III,親族.相続〔第2版〕,第88-89頁,青山學院大學教授(現為日本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河上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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