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潔/救生艇中的狗和軌道上的猩猩:如何用思想實驗討論動物倫理 | 動物當代思潮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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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潔/救生艇中的狗和軌道上的猩猩:如何用思想實驗討論動物倫理

想像一下,一輛失控的電車正要衝向五個人,如果你扳動開關,就可以讓它轉向旁邊的一位青年……你會怎麼選擇?如果把人替換為動物,又會做出相同的判斷嗎? 圖/路透社
想像一下,一輛失控的電車正要衝向五個人,如果你扳動開關,就可以讓它轉向旁邊的一位青年……你會怎麼選擇?如果把人替換為動物,又會做出相同的判斷嗎? 圖/路透社

想像一下,一輛失控的電車正要衝向五個人,如果你扳動開關,就可以讓它轉向旁邊的一位青年……你可能覺得這個開場似曾相識,這不是那輛道德哲學史上最有名的失速列車嗎?甚至你或許已經對它不斷在軌道上以各種奇特的方式衝向大家而感到有點不耐了,那麼先讓我們略過這輛列車,等下再回頭處理它,一起把眼光移到海面上吧。

你看到遠方有艘救生艇,被困在暴風雨中,小艇上有四個人和一隻狗。如果沒人願意犧牲自己,或是不把狗扔下海的話,五條性命都將不保。你是否同意此時不需任何理由,就選擇把狗扔進海裡,是符合道德的?此時你將鏡頭拉近,發現其中一人是惡名昭彰的連環殺手,那隻狗則是英勇的救難犬,拯救過無數人命,這會改變你的選擇嗎?

以上這個救生艇問題,引用並改寫自胡文.歐江(Ruwen Ogien)《道德可以建立嗎?》,但你同樣可能在其他書籍中看過類似的變化題型。對於這些幾乎只能回答「會或不會」,不把人逼到某種極端情境絕不罷手的虛構思想實驗,為何我們必須認真看待?尤其這些題目彷彿完全無視我們的聰明才智,霸道地禁止我們對其中看似過度簡陋的設定提出質疑。

比方說,歐江就以柏拉圖那著名的隱形指環「蓋吉斯之戒」(The Ring of Gyges)為例,提醒我們,當故事裡要我們思考正直與不正直的人拿到這隱形戒指會做什麼事的時候,我們不需追究:「你自己隱形,但那些被偷的東西又沒有隱形,如果這樣就想去百貨公司偷東西,你以為別人看到一條愛馬仕絲巾或勞力士手錶往門口飄的時候,不會覺得有問題嗎?」這類「務實的」細節,因為思想實驗原本就是為了「確認我們的道德直覺是什麼,以及藉此來斷定能不能接受那些重要的道德學說」而設計的。

因此,在了解思想實驗的目的之後,我們應該就能比較心平氣和地回頭去研究一下那輛電車,並且先放下「電車為何不去送修」的誠懇建議,透過這個經典的道德兩難情境,認識哲學家們如何企圖透過各種不同的細微變化,解開「道德」運作之謎。但必須先說明的是,無論分析得多麼精彩細緻,這些書都無法提供一個「真相只有一個」的標準答案,說不定反而把你推向更混亂與衝突的種種矛盾之中,但試著和哲學家們一同進行一趟電車或救生艇之旅,卻絕對有助於我們認識自己的道德傾向與價值觀。如果進一步觀察這些思想實驗中的動物主題,對於釐清人與動物關係而言,更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進一步觀察這些思想實驗中的動物主題,對於釐清人與動物關係而言,更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圖/shutterstock
進一步觀察這些思想實驗中的動物主題,對於釐清人與動物關係而言,更具有重要的啟發意義。 圖/shutterstock

當電車問題裡的人變成動物

電車問題何以值得重視?因為它幾乎可說是目前所有的道德思想實驗中,規模最大、變化最多的一種。調查對象涵蓋不同年齡、宗教、國家與文化社群,複雜程度甚至讓它已自成一門「電車學」,也因此凡是討論道德哲學的作品幾乎都不會略過它。

以目前台灣可見的中譯本中,大衛.愛德蒙茲(David Edmonds)《你該殺死那個胖子嗎?》可說是最完整的電車問題專書,它提供了一個具有脈絡性的視野,從這個哲學問題的原型,到其後如何由不同哲學家把問題帶入更複雜的思考,都有頗為詳細的介紹。更重要的是,書中也舉出許多真實的案例,讓我們看到儘管這輛電車帶來的種種爭議似乎既刁鑽又脫離現實,但真實世界的道德兩難,並不見得就比較容易找到人人都可以同意的解決方案。

此外,哈爾.賀札格(Hal Herzog)《為什麼狗是寵物?豬是食物?》一書曾收錄了電車問題的動物版本,將討論擴展到人與動物互動學的領域。這當然不是道德思想實驗中第一次出現動物,但哲學情境中的動物,多半並非為了討論人與動物關係而存在的。(若要說哲學界最有名的動物之一,薛丁格的貓想必榜上有名,但沒有人會認為這隻貓是用來討論動物虐待議題的……)因此,本文透過電車與救生艇這兩個動物主題的道德情境,正是希望可對人與動物關係的思考,提出一個延展更多後續討論的起點。

賀札格在書中引用了露易士.皮崔里諾維(Lewis Pertinovich)設計的電車場景:

(一)一輛失控的電車衝向世上僅存的五隻大猩猩,你可以拉下開關使它轉向一個二十五歲的青年,你會這麼做嗎?

(二)一輛電車正衝向一位陌生人,你可以拉下開關使它轉向你的狗,你會這麼做嗎?

以及馬克.豪瑟(Mark Hauser)的版本:

(三)你在天橋上,看到一輛電車正衝向五隻猩猩,你身邊正好有隻壯碩的猩猩,如果把牠推下去,就可以救回那五隻猩猩的性命,你會這麼做嗎?

在前面兩個情境中,多數人會依「人命優先」的前提,選擇讓電車繼續撞向大猩猩,或是犧牲狗來救人。若依此前提來看救生艇情境,可以想像多數人應該也會同意將狗拋下救生艇。但最有趣的狀況發生在情境三,因為在經典的電車情境中,多數人會在「開關情境」選擇讓電車轉向,用一命換五命的邏輯,減少最大損傷,但在「天橋情境」中多半不願意將胖子推下去來阻擋電車,儘管同樣可以救回五個人。但這樣的道德直覺,在動物的電車情境中卻會有完全不同的答案,大部分的人會認為把一隻猩猩推下天橋拯救其他五隻猩猩是個好選擇,換句話說,「我們在思考有關動物問題的道德情境時,直覺與標準顯然都不同」,這正是賀札格在這部人類動物互動學當中著力討論的核心。

當然,在以人為主角的電車情境中,無論是選擇救五條人命,或是直接推人的不悅感和扳動開關的間接感造成的不同選擇,背後都涉及了道德的價值判斷,這是一個龐大複雜的哲學系統。我們的道德直覺,有時可能更偏向義務論式的直覺(更在意意圖,認為某些事情無論如何就是不該去做,沒有妥協的空間),有時則可能較接近後果論的倫理學(在意行動的結果是否能帶來最大的利益或說最大的善)。於是我們會發現,類似的情境,卻會召喚截然不同的選擇和反應,這讓許多道德哲學家陷入了苦惱,因為我們很難找到某種清楚解釋並且可以普遍推論到各種情境的道德原則。在此,約書亞.格林(Joshua Greene)的《道德部落》或許能帶我們一窺人們進行道德決定時,背後運作模式的基本輪廓。

在賀札格討論人類動物互動學當中著力的核心,便是「我們在思考有關動物問題的道德情境時,直覺與標準顯然都不同」。 圖/shutterstock
在賀札格討論人類動物互動學當中著力的核心,便是「我們在思考有關動物問題的道德情境時,直覺與標準顯然都不同」。 圖/shutterstock

道德決定如何運作?

格林指出,在不同的電車情境中,道德直覺會先出現,之後的理由和原則是根據直覺所進行的一種(不見得完善的)彙整和說明。舉例來說,在天橋情境中大家不願推下胖子阻擋電車的理由,來自於不該將人當成工具的想法,但扳動開關同樣會犧牲側線軌道的人,只是其中個人力量的介入較不明顯,犧牲側線軌道的人可以被解釋成附帶效應,而由於我們的道德運作系統對附帶的效應比較不敏感,於是扳動開關就顯得比推下胖子的選項來得可以被接受。他據此延伸到當代社會的許多爭議,往往來自於我們所認定的道德真理,其實只是先有了道德直覺,再把道德直覺正當化而已,因此今日社會時常陷入常識型道德的悲劇,各個「道德部落」之間無法達成共識。

回到暴風雨中的救生艇,如果今天救生艇中不是狗與人的組合,而是瀕死的人與健康的黑猩猩,我們的選擇會有所不同嗎?這些思考帶出了關於「物種歧視」的道德討論,人與動物之間究竟是有著不可跨越的鴻溝,或是具有某種「建立道德意義上的連續性」(歐江:158)的可能?據此,邊沁因此提出了他著名的動物倫理觀:關於動物,我們唯一該提出的問題是,牠們會感到痛苦嗎?就哲學的思考而言,我們必須追問的是,以痛苦為標準就夠了嗎?(當然,在現實情境中,更多狀況是連痛苦都沒有被列入考慮……)如果某些作為不會讓動物感受到痛苦,在道德上就是合理的嗎?(例如著名的「無腦雞」方案,真的可以讓我們在食用經濟動物時感到更安心嗎?)

另一方面,歐江透過法學家馮希翁(Gary Francione)的看法,也讓我們看到某些道德原則或許在邏輯上合理,但卻會推向相對極端的結論。馮希翁主張,我們對待動物的各種方式之所以不正確,是因為我們把動物當成財產。「如果我們認真對待動物,就會意識到不要將動物視為物品是我們的職責。」對於關心動物議題的人來說,馮希翁的建議無疑是個美好的願景,但順著這個論述往下走,他認為「應該讓所有活著的馴養動物絕育,這樣我們才能確定牠們會完全消失,一隻也不剩。」換言之,為了解放動物,必須除去動物——這恐怕就不是所有支持動物福利的人士都會贊成的觀點了。

如果某些作為不會讓動物感受到痛苦,在道德上就是合理的嗎? 圖/shutterstock
如果某些作為不會讓動物感受到痛苦,在道德上就是合理的嗎? 圖/shutterstock

無論如何,這些道德爭議反覆提醒我們的,正是現實中的道德兩難,永遠比你想像中複雜,它們不見得比虛擬的電車情境更不極端或更容易判斷。舉例來說:讓貓狗擁有「狗格」或「貓格」地位,必然比把貓狗視為財產要來得「進步」與美好嗎?至少動物法學專家大衛.菲佛(David Favre)不會同意這樣的說法。因為一旦我們將貓狗從財產位置上解放,我們也就失去合法照顧牠們的權利。更何況「財產為什麼就不可以有權利呢?」(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可參閱大衛.葛林姆(David Grimm)非常精彩的《貓狗的逆襲:荊棘滿途的公民之路》一書)

又或者,以路殺動物屍體做成名貴提袋和首飾的英國素食主義設計師維拉特斯(Emma Willats),她取材的對象都是已經死亡的動物,確實沒有造成任何動物額外的痛苦,但許多人對於這樣的行為卻會本能地產生道德直覺的不愉快感受。我們應該認為:「如果無論如何都要消費動物皮毛,這樣的替代方案總比豢養動物並屠殺活體好多了」;還是要贊成維拉特斯的主張,認為這是「善用動物每一部分」的物盡其用;或是應該選擇義務論者的立場,認為這樣的動物利用本身就是違反道德的?不只每個人的答案可能都不同,甚至我們自己,也可能在思考與辯論的過程中,改變我們的選擇。因為,答案永遠不只一個。

因此,如果認為這輛對無數哲學家而言別具魅力的道德電車,因為太經典而不需要再討論,可能就會錯過其中可以延伸的,在邏輯、道德、人性、理智與情感等面向的思考。而無論我們選擇(就算只是虛擬的)動手與否,試著釐清背後的理由(或因此發現自己其實並沒有一個好理由),這些辯證的展開,都將成為思考倫理問題的起點,以及,重省人與動物關係的起點。

 


 

  • 文:黃宗潔。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系學士、國文學系碩、博士。長期關心動物議題,喜歡讀字甚過寫字的雜食性閱讀動物。著有《生命倫理的建構》、《當代台灣文學的家族書寫──以認同為中心的探討》。現任國立東華大學華文文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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