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全民緝凶即正義?台南殺警案再次顯露台灣長年亂象 | 編輯室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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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全民緝凶即正義?台南殺警案再次顯露台灣長年亂象

警方偵辦台南市殺警案,逮捕兇嫌林信吾,迅速掌握行蹤是關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警方偵辦台南市殺警案,逮捕兇嫌林信吾,迅速掌握行蹤是關鍵。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昨日(8月22日),台南發生兩名員警在追捕竊盜通緝犯時,遭對方持刀攻擊雙雙殉職的憾事。這起重大社會案件,獲得社會大量關注;因為凶嫌行凶後逃逸,在新聞媒體持續報導案件偵辦進度下,網路社群也出現大量案件相關討論,形成如同全民跟著警方一同緝凶。直到今日(23日)上午凶嫌才在新竹落網。

追緝嫌犯的過程中,這起重大社會案件也意外延伸出一起「抓錯人」的案外案。台南市警方在案發之初,曾鎖定一名陳姓嫌犯。除了他過去的犯罪前科一覽無遺,警方發佈消息不久後,陳男的照片也開始在網路社群流傳,甚至個人資訊也遭「起底」。有人在PTT發文指他曾欠債及涉嫌詐騙,陳男的臉書帳號更被公佈在臉書知名爆料社團,導致許多網友到他的個人頁面「出征」,連政治人物都參與其中

險「抓錯人」的烏龍

輿論壓力鋪天蓋地之下,陳男在昨日晚間到案說明,向警方喊冤「不是我幹的!」,隨後又有媒體報導指出凶嫌是另一名陳姓男子,但隨即遭警方否認。這起烏龍事件在凶嫌今日落網後告一段落,台南警察局長方仰寧也表示將深切檢討。然而,在許多新聞媒體細數台灣過去發生的幾起重大殺警案件的同時,也必須意識到,「抓錯人」的烏龍風波,在台灣社會的重大刑事案件並非第一次發生。

事實上,提及殺警奪槍案件,許多人必定會想到1982年發生在土地銀行古亭分行的「李師科案」。由於這是台灣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經新聞媒體大肆報導後,成為輿論焦點。在破案壓力下,警方曾逮捕了一名無辜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並對他嚴刑逼供。後來,王迎先在警方帶領尋找犯案工具及贓款時,藉機跳下秀朗橋「以死明志」。真正的犯案者李師科也在不久後被捕。

李師科案發生後,立法院通過了《刑事訴訟法》第27條的修法,規定被告可以隨時——例如接受警方調查時——選任辯護人,以避免刑求事件的一再發生。然而即便修法過後,仍然出現刑案被告遭刑求,警方案件偵辦過程存在瑕疵,造成冤案的情況。例如捲入「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直到2017再審獲判無罪,才得以走出台中看守所的鄭性澤是最知名的例子。而更早發生的「王信福案」,偵辦過程同樣充滿瑕疵,目前相關團體仍在救援當中。

1982年5月7日,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圖右)在被押解至台北秀朗橋尋找贓款時跳河自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1982年5月7日,計程車司機王迎先(圖右)在被押解至台北秀朗橋尋找贓款時跳河自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偵查「大公開」的公審問題,誰來負責?

另一方面,解嚴後台灣媒體市場開放,新聞媒體數量傲視全球,伴隨網路社群平台的發展,面對社會重大刑事案件出現「全民緝凶」的情況也時有所聞。警方屢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餵養內部偵查資訊給媒體,導致輿論影響後續案件審判,更造成「全民公審」——新聞媒體及閱聽人亦成為幫兇。最知名的例子就是「八里雙屍案」事發咖啡店老闆呂炳宏,他因此背上殺人犯的汙名,直到現在仍可在網路上找到指控他殺人的言論。

「偵查不公開」與新聞媒體的報導自由議題,曾在2018年「司改國事會議」中進行討論,司法院及行政院也共同於2019年修訂了新版的「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針對偵辦過程檢警洩漏偵查資訊給媒體,以及帶同媒體辦案的情況進行規範。但實務上,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情況仍舊存在。這次台南殺警案陳男的身份資訊如何洩露導致在網路上流傳,其中就存在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疑慮。

上述這些「萬年問題」,長期以來影響許多刑事訴訟案件的偵辦、審理,也造導致冤案的出現。而這類案件背後的司法正義及人權侵害問題,是除了嚴懲凶手之外,需要社會各界一同關注、討論,並尋求解決方案的地方。

2017年司改會曾召開記者會,呼籲落實偵查不公開,救救標籤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17年司改會曾召開記者會,呼籲落實偵查不公開,救救標籤犯。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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