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全球便車?中國排放破壞臭氧層氣體CFC-11不減反增
五月底,一份剛刊登於《自然》(Nature)期刊的科學報告,迅速成為全球除中國以外的熱門新聞。這是關於近年來中國增加排放一氟三氯甲烷(CFC-11)的研究,以英美大學為主的研究團隊發現,山東、河北等省分在2014-2017年的CFC-11排放量甚於2008-2012年。
研究指出,約從2013年,全球CFC的下降速度開始放緩,當時只能偵測到CFC主要出現於東亞地區,建立模型追蹤後才確認來自中國。如果繼續大量排放,不僅可能會延遲臭氧層的恢復,且根據蒙特羅議定書(Montreal Protocol),逐步淘汰使用CFC是全球共識,中國此舉有違議定書之虞。
國際社會的努力功虧一簣
千禧世代大概很少聽到臭氧層「破洞」的新聞,對此議題的關注程度可能也不如全球暖化。相較於科學界仍在爭辯全球暖化是人為影響還是自然週期導致;臭氧層破壞的原因,主要來自CFC等工業產物較無疑義。因此,在1987年由美英等先進國家主導通過的蒙特羅議定書,即是用來管制破壞臭氧層物質(ODS)的生產與消費。
經過長期努力,議定書已有197個成員,除了聯合國全體會員國加入,還包含了紐埃(Niue)、庫克(Cook)群島等自治政府,可說是最廣泛的國際規範之一。議定書所達成的成果也堪稱斐然,絕大多數國家都服從規範,與1990年代相比,已淘汰了98%的ODS。若照預定計畫,臭氧層可望於本世紀中回復原貌。
議定書之所以能如此成功,主要是因為顧及開發中國家——如印度、中國等利益,議定書特別允許這些國家延後管制時程,給予產業轉型時間,但最遲不超過2010年。同時,也提供它們基金與技術支援,使其有動力遵守規範;如果違約,則取消資助,甚至祭出貿易制裁。
以氟氯烴(HCFC)為例,HCFC多用於冷凍空調設備,也就是冷媒的材料。2013年議定書基金執行委員會同意,向中國提供3.85億美元,協助中國循序減少生產與使用HCFC。由於中國是當今HCFC最大的生產和消費國,約占發展中國家總量的92%,如果少了中國配合,國際社會的努力必將功虧一簣。
中國有18間公司違法使用CFC-11
因此,當科學家發現CFC不減反增,世界都極為關注,而這絕非個案研究。去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舉辦的蒙特羅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早已針對CFC-11的問題提出討論。今年世界氣象組織(WMO)、UNEP臭氧秘書處(Ozone Secretariat)等機構,更召開CFC-11的專題研討會,都是為了找出問題所在。
許多科學家都證實從2012之後,全球CFC下降量比預期緩慢。主要是因為亞洲排放增加之故,而在此期間幾乎沒有國家向有關機構申報CFC數量,顯示有國家違約生產。
非營利組織環境調查機構(EIA)對此展開調查,並在蒙特羅議定書締約國會議上提出報告。它們發現,10個中國省份如河北、江蘇等,至少有18間公司違法使用CFC-11做為發泡劑,製造填充於建築物與器具的泡沫。
更有甚者,EIA也對歐洲的氫氟碳化合物(HFC)進行檢視,認為有不少的非法HFC進口,約佔2018年的16%,而這些多來自中國,或是從中國轉至俄國、烏克蘭等地再轉進歐洲。這不只使歐盟蒙受稅收損失,亦讓歐盟的監管破功、中國不肖廠商更有動力製造ODS。
宣稱會嚴懲違法者,有可信度嗎?
面對外界質疑,中國表示已發起行動,打擊非法使用和生產ODS,並會嚴懲違法者。外交系統宣稱在遼寧、河南等地發現兩家業者生產CFC-11;去年8月以來,據稱已檢查全國1,172間相關企業,確定有兩個非法的CFC-11生產基地、10家使用含有CFC-11材料的公司會受到起訴。
相較於民主國家的行政效率,中國為維護國家尊嚴可謂雷厲風行,執法亦不可謂不嚴。然而,這正反映出中國面對國際規範的問題所在,也是目前中美之間對立的根源之一。
儘管中國看似熱衷於遵守蒙特羅議定書,但承諾的可信度還剩多少?想知道答案,不妨從中國應對議定書的態度與方法著手。1991年中國正式加入議定書,略遲於巴西、略早於印度,此時為江澤民當政,確保議定書將提供基金與技術支援後,江政權認為風險已降到可接受範圍,故而決定加入。
另外,不可忽視的因素是,當時中國仍處在天安門事件的陰影下,受到西方抵制,這一舉動有利於重建國家形象、重返國際社會。江政權似乎認為,遵守國際規範會讓世界感覺到中國願意對全球事務負責,可增加其合法性與聲望。
2002年後,胡溫體制接班,隔年即加入議定書的哥本哈根修正案,並獲得UNEP的國家保護臭氧層機構傑出貢獻獎。之後數年,胡溫體制宣示要加速淘汰CFC等物質,預計將淘汰時程提前到2007年;2015年淘汰議定書內規定的所有破壞臭氧層物質。對比迄今審視排放現狀,便不難了解中國政府往往言過於實。
為了發展,將環境成本轉嫁到全球
要減少CFC排放,必然得花代價尋找替換物質。以泡沫塑料產業為例,比較環保的作法是採用一氟二氯乙烷(HCFC-141b),但成本較高,不少中國廠商寧可使用非法生產的CFC-11。然而,就算是HCFC-141b也只是過渡期的替代品,議定書仍要求採取如無溶劑矽油等更環保的材料,中國離全面禁用則遙遙無期。
中國政府固然可辯稱違法排放是個別公司所為,但以共產黨無孔不入的監控,很難想像有任何企業敢在鐵腕下恣意行事。在北京三令五申的情況下,還有廠商陽奉陰違,除了地方政府刻意護航,實在找不出合理解釋。
進一步而言,北京基於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往往對地方政府所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每遇國際壓力,或可找出某些廠商祭旗,卻只證明中國法治不彰,才會屢現人謀不臧的情事。也就是說,中國廠商為了省錢、中國政府為了發展,都不惜違法,將環境成本轉嫁到全球。
更麻煩的是,中國雖然出現違反規範行為,但議定書執行機構看來無意制裁。主要原因當然是忌憚中國的權力,但這就會導致議定書的信譽受到影響。當他國都在努力消除ODS,所製造出的空間卻被中國悄悄霸用,若非科學家與環保團體鍥而不捨地追蹤,則全球仍被中國蒙在鼓裡。
華府對中國的承諾厭倦症
長遠來看,中國雖違法排放,由於整體排放減少,臭氧層的修復或許是遲早的事,只是可能往後延長數年到數十年。再加上中國持續接受議定書基金補助,卻未能完整遵守,這些做法均是搭國際規範的便車(free riding)。
如今華府已出現對於中國的承諾厭倦症(promise fatigue),這不只反映在美中貿易衝突、南海島礁軍事化等議題上,更可說是對習政權的否定。先前美國代表已在UNEP會議上提出緊急處理的訴求,這種厭倦症是否會蔓延到其他領域,如中國對環保的承諾,相信華府很快就會給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