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版《反間諜法》正式生效,將惡化中國生活與經商環境
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於7月1日生效,美國情報部門警告在中國的企業,該法定義含糊,很可能被中共擴大解釋,增加生活與經商的不確定性,必須提高警覺。
美國國家反情報與安全中心(National Counter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Center, NCSC)表示,中國新版《反間諜法》為當局提供更多法律依據,以「保護中國國家安全機密」之名控制在中國的美資企業,然而新法關於國家安全機密的定義含糊不清,正常商務安全難有保障。
新版《反間諜法》暗埋地雷?
NCSC警告,不僅傳統商務活動受到威脅,新法也可能迫使美國企業的員工協助中國情報工作,尤其是中國員工。在新版《反間諜法》生效之前數個月,中共已經對在中國經營的外企加強施壓。例如今(2023)年3月,中國公安突襲檢查美國顧問公司美思明智集團(Mintz Group)北京辦事處,並且逮捕五名中國員工;今年4月中旬,美國知名顧問公司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上海辦事處員工受到公安調查。
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轉述美國《華爾街日報》4月27日報導,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擴大適用範圍和執行權力,加劇寒蟬效應,可能導致正常交流被誣陷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然而也不免凸顯中國環境日益惡劣,很可能破壞中共高層爭取投資、協助中國經濟成長之努力。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指出,外國高管對於新法允許中共檢查涉嫌機構與個人的設施,包括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甚為擔憂。此外,比如收集市場、對手和夥伴情報等正常商業活動都可能觸法,將對中國國家機關進行網路攻擊者視為間諜,凡此種種都令人擔憂中國環境惡化。
中國於2014年首次通過《反間諜法》,進而發布實施細則,去年啟動修訂程序,加上近年中國頒布多種監管網路與數據安全、外國非營利組織、跨境資訊傳輸之法律,彷彿為「國安」重重設防。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分析,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於4月26日表決通過修訂的《反間諜法》,擴大定義「間諜行為」,將「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等等明定為間諜行為。
此外,新法以專章規定所謂「安全防範」,擴大提升保防教育與職責,確定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具有反間諜的主體責任,確定相關單位積極開展反間諜宣傳教育職責,以專門機關指導宣傳教育,提高「全民反間諜安全防範意識和國家安全素養」。
「保密防諜」深入民間?
新法還增加反間諜行政執法職權,冀以「完善反間諜調查處置措施」,例如在「調查處置」專章,增加「查閱調取數據、傳喚、查詢財產信息、不准出入境」等「行政執法職權」。綜而觀之,新版《反間諜法》猶如「定義從寬、執法從嚴」「保密防諜、人人有責」,更讓企業與民眾心生畏懼。
根據《路透社》報導,4月26日美國知名顧問公司貝恩公司(Bain & Company)發言人表示,中國警方在當時兩週前不只一次前往該公司上海辦公室拿走電腦和手機,並且偵詢員工,貝恩公司認為此遭遇恐與美中局勢緊張有關。此前幾週,中國網信辦也以國家安全為由調查半導體大廠美光科技(Micron Technology)。名列四大國際會計師事務所德勤(Deloitte)在北京的業務也曾被暫停三個月,並因「審計缺陷」被處以高額罰款。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5月2日發表報告特別提醒,中國新版《反間諜法》將對所有涉嫌間諜活動者實施出境禁令,涵括非中國人士,被喻為猶如恐怖主義,中共只要看誰不順眼,不論國籍都能限制行動、不許離開中國。
「保護衛士」警告,中共不斷擴大限制出境的法律範圍,而且頻繁運用沒收護照、拒絕護照申請或換發等手段,懲罰對象包括人權工作者與家屬、宗教團體、外媒記者,並且作為人質外交工具,脅迫當事人配合或返中受審。
英國《金融時報》5月中旬報導,由於中國加強審查西方盡職調查顧問公司,為因應風險,總部設在美國波士頓的科技產業調查機構「佛瑞斯特研究」(Forrester Research)將裁撤多數中國分析師,並且將遣散在中國的數十位員工、逐步關閉中國辦事處。
《彭博社》7月18日報導,在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於7月1日生效之際,知名國際金融機構摩根史坦利(Morgan Stanley)從中國轉調移出逾兩百位研發人員,也與新法威脅有關。《彭博社》指出,摩根史坦利擬徹底檢視亞洲戰略,獨立於既有的全球服務平台,重建新基礎設施,可能耗資數億美元。
綜此反觀,中共新任總理李強今年3月在北京的論壇向蘋果公司執行長庫克(Tim Cook)等外商承諾「外國公司在中國有廣闊的發展空間」,已經淪為極大反諷。正如NCSC再三警告,新版《反間諜法》含糊不清,中國對間諜活動的定義從所謂國家機密,擴大到政府認定與國家安全相關的任何文件或數據,很可能帶給外國企業、記者、學者等人士高度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