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通過新版《反間諜法》:加強準備「混合戰」攻勢? | 吳介聲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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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通過新版《反間諜法》:加強準備「混合戰」攻勢?

中國4月底通過新版《反間諜法》,擴大對於間諜行為之定義,雖然於7月1日方開始實施,但因近期中國以國安為由發動多起重大搜索,加上新法定義含糊,業界乃至社會不免人心惶惶,中外輿論掀起漣漪效應。示意圖。 圖/新華社
中國4月底通過新版《反間諜法》,擴大對於間諜行為之定義,雖然於7月1日方開始實施,但因近期中國以國安為由發動多起重大搜索,加上新法定義含糊,業界乃至社會不免人心惶惶,中外輿論掀起漣漪效應。示意圖。 圖/新華社

中國4月底通過新版《反間諜法》,擴大對於間諜行為之定義,雖然於7月1日方開始實施,但因近期中國以國安為由發動多起重大搜索,加上新法定義含糊,業界乃至社會不免人心惶惶,中外輿論掀起漣漪效應。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4月26日表決通過《反間諜法》修訂案,擴大機密範圍、擴大定義「間諜行為」,包括「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者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等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皆被定為間諜行為,將所有關係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納入「保護」,賦予當局檢查所謂涉嫌人士隨身物品權限,並且要求電信、郵政以及網路服務業者配合辦案。

此一新版《反間諜法》雖於7月1日才生效,然而寒蟬效應已經迅速波及國際,與中國商務關係綿密的台灣更是首當其衝。

新版《反間諜法》撼動國際

新版《反間諜法》通過之前一個月,中共當局自3月以來已經以間諜活動等為由,突檢多家外商,盤問與拘捕員工,查扣電腦、手機、文件等物證。例如顧問公司貝恩(Bain & Co.)、凱盛融英(Capvision)、盡職調查顧問公司美思明智(Mintz Group)、會計事務所暨顧問公司德勤(Deloitte)等知名顧問公司在中國公司與員工遭到突檢,日本藥商安斯泰來(Astellas Pharma)高層也因被中共指涉間諜活動被捕。

3月31日中國網絡空間管理局宣布以國家安全因素調查美國晶片製造商美光科技(Micron),就連來自中國的台灣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也因中共國台辦指稱「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在中國被捕——中共幾乎猶如趕業績一般,毫不避諱地密集製造反間諜案例,利用含糊的藉口殺雞儆猴,對台灣等外商製造寒蟬效應。

以凱盛融英為例,5月8日中國中央電視台以長達15分鐘系列報導當局突襲搜查其上海、北京、蘇州與深圳辦公室,主因該公司「沒有認真履行反間諜安全防範的責任義務」。

中國央視指出,凱盛融英於2006年創辦於上海,創辦人為前貝恩公司顧問以及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投資銀行家,如今在上海、紐約等八個國際城市設有據點,並且經營中國規模最大的專家網路,經中國國安當局調查發現「凱盛融英大量接受境外公司的中國敏感行業諮詢項目,其中一些企業與外國政府、軍方、情報機關關係密切。」

「凱盛融英」在大陸上海、北京、蘇州、深圳、香港、都有據點。 圖/截自凱盛融英官網
「凱盛融英」在大陸上海、北京、蘇州、深圳、香港、都有據點。 圖/截自凱盛融英官網

中國央視強調,在西方施壓中國之際,「有些諮詢公司對國家安全問題意識淡薄,為了謀取經濟利益,頻繁遊走法律邊緣,最終淪為境外刺探、收買、套取國家秘密和情報的幫凶。」並且指出某家國企員工因向凱盛融英的外國客戶提供「國家秘密情報」被捕判刑六年。

中國央視嚴厲指控海外機構利用顧問公司竊取中國國家機密以及關鍵領域情報,然而美國《華爾街日報》對此指出,顧問公司以核實資訊為基礎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涉及企業併購價值評估以及供應鏈建立、訴訟紀錄、違法行為等領域,對於商業交易具有關鍵重要性,這是基本業務規則,而今全球許多知名顧問公司在中國都有業務,中國政府以國安名義升高對數據與資訊業務的控制,顧問業突然被監管打壓,盡職調查動輒得咎幾乎無從進行,中國經商風險驟升。

英國風險管理顧問公司Wallbrook負責倫敦與香港市場的執行合夥人巴克萊(Ian Barclay)也指出,如果沒有完成相關盡職調查工作,董事會就無法在中國成立合資企業或者收購公司,私募股權公司也無法向投資委員會交代。

圖/美聯社
圖/美聯社

中共極權網羅態勢更為嚴峻

然而近期涉及新版《反間諜法》相關案例已經顯示,盡職調查數據查核、法律檢索和公司記錄等活動,甚至極其普通的市場調查,都可能「觸法」,相關人士言論與個資甚至會遭到當局回溯監控做為事證,中共極權網羅態勢已經更為嚴峻。

曾任美國《商業周刊》(Businessweek)中國主管,著有《中國資本主義迷思》(The Myth Of Chinese Capitalism)的美國智庫大西洋理事會(Atlantic Council)印太安全倡議高級研究員羅伯茲(Dexter Roberts)則在《德國之聲》指出,外商倘若無法確實進行盡職調查,因為無法清楚原擬合作的中國企業從事業務以及真實性為何,可能不願意投資,不利於長期商業交流。

據悉,中國《反間諜法》前身為1993年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主要規定國安機關職責,尤其針對反間諜活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政之後,以《國家安全法》為基礎,於2014年頒布《反間諜法》,將反間諜做為鞏固政權之重要手段。

如今中國新版《反間諜法》是2014年頒布此法以來首次從嚴修訂更新,顯示中共對於維繫政權極為焦慮,認為遠比吸引外商迫切且重要。雖說「中國法院是中共開的」,「中共說你是間諜就是間諜」早已不足為奇,然而新版《反間諜法》更是向國際社會昭示中共欲加之罪可以無限上綱,不惜破壞國際商業規則,而其成為中共「混合戰」的重要武器之趨勢,更是值得高度關注。

中國《反間諜法》前身為1993年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主要規定國安機關職責,尤其針對反間諜活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政之後,以《國家安全法》為基礎,於2014年頒布《反間諜法》,將反間諜做為鞏固政權之重要手段。 圖/截自中國人大網
中國《反間諜法》前身為1993年所制定的《國家安全法》,主要規定國安機關職責,尤其針對反間諜活動。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政之後,以《國家安全法》為基礎,於2014年頒布《反間諜法》,將反間諜做為鞏固政權之重要手段。 圖/截自中國人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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