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是髒話嗎?談韓國瑜與台灣常見的誤解
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日前在媒體專訪表示,他選上後:「所有高雄街頭,政治的抗議、意識型態的請願,全部不准。」韓國瑜所使用「意識形態」一詞,似乎有特別指稱,所以他說:「環保可以抗議、教育可以抗議,治安不好都可以抗議,你都可以抗議。唯一意識形態,對不起!通通不准!」並強調「經濟才是迫切需要」、高雄經濟是「被意識形態纏得喘不過氣來」。顯示經濟、環保、教育、治安都不在他所認為的意識形態範圍內。
此話一出,引發抗議,常見的網路反對聲音,一種是認為韓國瑜違反人民的「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之自由」;另一種反對意見,則是嘲諷說「人人都有意識形態」「哪裡都有意識形態」「韓國瑜這番言論就是一種意識形態」……等等。從後者於網路言論上的使用脈絡可看出,不少人將意識形態視為一種思想概念的泛稱,只要有想法、有主張,就是意識形態,從而嘲笑韓國瑜不懂政治學。
前述兩種對「意識形態」完全相反的理解,在台灣十分常見。然而,從學術定義來說,意識形態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禁止抗議政策,有不是出於意識形態的可能
意識形態(ideology)一詞,在相關研究裡,我們會看到形形色色的各式定義。英國政治學家麥克里蘭(David McLellan)便曾說:「意識形態在整個社會科學中,是最難以把握的概念。」
縱使是如此,我們仍然能為「意識形態」找到定義。根據金觀濤、劉青峰所著的《中國現代思想的起源》:
學界在使用這一概念時有如下共識:信仰或觀念系統要成為意識形態,必須滿足一個特定的前提,這就是人們可以用它來為某種政治制度辯護,以至為實現某種社會秩序提供根據和方法。
簡言之,意識形態是作為政治制度實現背後的一套理論根據,它必須要涉及政治、也必須要包含具體實現,以成為政治合法性的基礎根據。
在歐美各大學主流的教科書:海伍德(Andrew Heywood)的《政治的意識形態》,其定義也是類似,書中也認為意識形態是一套用來引導政治行動的觀念系統:無論這政治行動是要保存、修正或是推翻現行權力結構。海伍德並依此定義,認為不管什麼樣的意識形態,都有以下三點特色:
- 通常以「世界觀」的形式,對現存秩序提出解釋。(對現狀的批判)
- 提出未來理想的藍圖,即所謂的「美好社會」。(對未來的願景)
- 解釋如何帶來政治變遷:即所謂如何由(1)到(2)。(政治變遷的理論)
從上述而論,意識形態並非不少網友所認為,只是思想概念的泛稱而已,成為一套「有系統」的政治指引觀念,它必須要上述三點都成立。舉例來說,像是「文化」,例如傳統西方基督教文化,就不是意識形態。或許有人會說,基督教提供了禁止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依據,這算是政治行動的指引。但你也會發現,同樣是《聖經》的解讀,在不同教派裡有支持同性婚姻、也有反對同性婚姻,它在詮釋上是有模糊空間的,難以作為明確的政治引導。
傳統西方基督教文化,在歷史上,雖然曾做為承認某種世俗政治制度的功能,但這種功能是隱形的、模糊的,並不符合美國社會學家默頓(Robert Merton)所強調意識形態需具有的「顯功能」,除非它跳脫文化的層面被改造成某種特定的意識形態時,譬如在歐美國家會聽聞到的:基督教民主主義(Christian Democracy)、基督教社會主義(Christian Socialism)、基督教共產主義(Christian communism)……等等,這些主義雖然都同屬基督教文化,但卻是彼此不同且衝突的意識形態,這便是因為文化與意識形態分屬不同的層次。
而也不是只要冠上「主義」(-ism)就是一種意識形態,很多主義是涉及藝術、科學等非關政治層面的,例如:藝術上的浪漫主義、立體主義;科學認識上的理性主義、經驗主義……等等。
不過,光是只涉及政治還不夠,這也是為什麼,西方世界的意識形態,被認為是從近現代才開始。雖然在近現代之前,西方人早已有政治生活,但有要一套完整引導政治行動的觀念系統,卻是近現代的事。例如克拉莫尼克(Isaac Kramnick)與華特金斯(Frederick Watkins)將1750年代開始的過去兩個世紀,稱為「意識形態的時代」。舉凡你翻到國外的意識形態教科書,基本上也都是從法國大革命以後的思潮開始介紹。諸如介紹自由主義、保守主義、國族主義、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共產主義、環保主義……等歷史上的主流意識形態。
在還未進入近現代化之前,中古世紀的那些人們,對於政治的合法性是盲從的。他們服從權威可能只是出於一種習慣,今天換了誰、明天換了誰,反正總要有個人來管、自己生活過得好就好。也可能只是受到領袖魅力的吸引,覺得這個人看起來好威武、好英俊,進而只要是他管的都說好。他們並不像現代人在認可政治合法性時,背後是有一整套的意識形態在做檢視。
有可能韓國瑜是個中古世紀人,他並沒有現代思維。或許他只是覺得抗議「看起來很亂」、「拖累經濟」而已,畢竟,他對於「意識形態」的使用相當錯亂,一方面在媒體上多次表態支持涉及國族意識形態的九二共識、一中架構;另一方面又主張意識形態不可以表達。很可能他對於許多施政的想法只是人云亦云、道聽塗說,並沒有一套具有系統性而可稱之意識型態的政治理論作為基礎。所以,他禁止抗議的理由,可以不是出於意識形態的。網路輿論攻擊他的禁止抗議主張也是一種意識形態,這也許不成立。
不過,也有另外一種可能,且在台灣並不鮮見,這是筆者接下來要說的。
台灣常見的誤解:當意識形態作為一種髒話
當然,不少網路輿論對意識形態的理解不正確,那不代表韓國瑜的理解就是正確的。在韓國瑜的理解裡,環保、教育、治安是可以抗議的,他認為那裡面沒有意識形態,這當然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
在今日,相當主流的一種意識形態便是環保主義(Environmentalism),誰說環保裡沒有意識形態?當舉凡經濟、地政、教育、生活行為等各種政治限制,也都是可以出於以環保主義,如果當環保主義者不斷抗議各項經濟開發,那韓國瑜所謂的「就可以專心拚經濟」還能成立嗎?
至於教育,當然也都有意識形態在內,我們的課本鼓吹民主主義與自由主義、反對共產主義與極權主義,這不是有著意識形態在內嗎?甚至之前的課綱問題,也是糾結在國族主義定位上的問題,那也是意識形態問題呀!
意識形態一詞,之所以會變得讓人們難以把握,某部分是因為這個概念在西方的使用初期,不僅歷經了數次的內容轉變,而且不同的意識形態在評價意識形態一詞時,也過份加入了自身意識形態的色彩。
在18世紀,哲學家洛克(John Locke)的一位名不見經傳的門徒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發明了這個詞,最初只是用來表達一種學習理論:強調不透過感官經驗而能找出抽象概念起源的理論。然後,這詞就被拿破崙帶入了政治意涵,用來諷刺特拉西之流的知識份子,自認是抽象觀念的支配者而罔顧政治與歷史現實。
之後,隨著馬克思與其後共產主義思想家,把這個詞推入了高峰,使得各家意識形態在宣揚自身政治主張時,樂於加油添醋於其上的詞彙,增加了它在傳播時的複雜性。例如,以往的共產主義者會稱意識形態是一種「虛假意識」,是居於統治的資產階級為了馴服無產階級而發明出的幻象,無產階級不需要這種幻象;宣揚無產階級革命的共產主義者則自稱自己是一種科學,拒絕承認自己是意識形態。
類似的情況發生在各種意識形態之中,大家互貼各自的對手意識形態的標籤,彷彿意識形態一詞成了髒話似的:納粹主義者則諷刺意識形態是學院裡的無聊產物,缺乏熱情與意志,他們稱自己頂多只有世界觀而沒有意識形態;環保主義者則認為意識形態是工業生產與經濟成長下的產物;以宗教為基礎的意識形態,則認為意識形態是世俗的產物,與他們依據神的指示所建立的神聖國度不可相提並論。
這種狀況要到1960年代才逐漸消緩,西方在意識形態進入社會科學分析之後,這個詞才被作為中性客觀的概念,人們也才普遍認識到,那些貼別人意識形態標籤的各種意識形態,其實自己也是意識形態。
在台灣,對意識形態則有另一種誤解,把它看成是「僵化思維」的代名詞。在2012年出版的《台灣意識形態批判》有如下的描述:
在台灣,不管是官員或專家學者、平民百姓,大多認為意識形態只是一種僵化、教條的思想觀念,只有共產主義、民族主義或極權主義才是意識形態;而自己是生活在一個自由民主的、沒有意識形態的世界。
其實,這種想法本身正是一種意識形態。共產主義民族主義固然是意識形態,自由主義反共主義也是一種意識形態。
這種誤解,可能來自於意識形態早期的翻譯。哲學家牟宗三在年輕時,將意識形態(ideology)翻譯成「意底牢結」。這個譯名,除了符合音譯之外,在形象上「底」既有僵化、根深柢固的意涵外,接著「牢結」二字又表現了某種根深柢固的意念將會導致「牢獄之困」,這可以說是音、意上都十分鮮明的翻譯。
除了譯名上的誤導之外,牟宗三直到晚年在使用這一概念時,的確也符合前述台灣常見的誤解。他於1983年出版《中國哲學十九講》時,內容是這麼說的:
現在這個世界的災害,主要是意念的災害,完全是「意底牢結」(ideology)所造成的。譬如說出現了共產主義這套觀念,就造成世界的分裂,人類分成了兩個世界,有兩個真理標準,這是最高的災害。意念的造作最麻煩,一套套的思想系統,擴大說都是意念的造作。......道家就在這裡講無,不討論系統而反要將系統化掉。自然生命的紛馳、心理的情緒,再往上,意念的造作,凡此都是系統,要把這些都化掉。
……在這意義上,道家是最反共的一種哲學,很符合自由主義的精神。共產黨專門禁其性塞其源,一切都塞死了,所以是封閉的社會(closed society),自由主義一定講開放的社會(open society)。
於是,就這樣,「意識形態」被翻成有僵化意涵的「意底牢結」、再從共產主義造就了意底牢結、然後道家反共又反意底牢結、道家又很符合自由主義。這一連串誤用之下,就出現了台灣常見的誤解:「我活在自由民主的社會,是一個沒有意識形態的世界。」
這種誤解既然是常態,就不難理解台灣為何會有些人把心理的情緒、意念的造作、種種思想上的對抗與對立,通通錯誤歸咎在「意識形態」這個詞之上,這個詞,在台灣也成為罵人「思想僵化」的一個標籤。
就算可以禁止重大抗議,內容審查是天馬行空的政策
姑且不論韓國瑜誤解的「意識形態」內容是什麼,總之,韓國瑜認為有些重大爭議的抗爭拖累了政府拚經濟的腳步,他有意禁止。
我們先不從人民的基本權利而論,假設他真的有權這麼做,但要怎樣認定什麼才是他所謂不該有的抗議呢?政府勢必要做內容審查,才能裁定哪些該禁止、那些不該。我們大概不難想見,當民眾有意見想表達,卻要通過審查時會怎麼辦?自然是各種擦邊球與夾帶:抗議的主旨游移在政府所禁止的邊線附近、申請登記的抗議主旨跟實際抗議內容搞不同套、在登記的抗議主旨內散佈其他政府所不准的內容……。
這種因為內容禁止而有夾帶,在台灣的網路世界裡並不鮮見,網路鄉民們很熟知這一套。例如全台最大言論網站裡的最熱看版:PTT八卦版,每天都有一大堆與真實爆卦無關的文章,版主們管不勝管,也只能不要太過線就好。但數年之下不要太過線的發展,就變成每天有爆量的文章界線越來越超過。最後,要不是越來越什麼主題都能夠討論,就或是突然間集體言論太超過了而暫時關版。
於是,政府若要做抗議的內容審查,勢必要有大量行政人員應付各種想要擦邊球與夾帶的申請。但行政人員就那些,如何面對重大議題的上萬支持民眾,在防不勝防的情況下,最後審查也會淪為虛設,變成還是什麼都能申請(或是什麼都不能申請)。
要禁止重大抗議只有一種可能,就是當政府有極為高壓的權力以及重罰手段,讓抗議申請變成抗議者與抗議團體極大的成本負擔。於是,人民變得對各項議題噤若寒蟬,只有到忍無可忍之時,才會有人不計代價試圖去集結抗爭。
那樣的社會,在實務上,今日的中國做的到,但在自由民主化的台灣是完全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