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書店奧客教我的事
白目不是病,白起來要人命,這一篇文章獻給所有身為奧客而不自知的人……
最近常和幾個獨立書店店長聊天,試圖理解他們一整天的行程,才發現他們不僅要上臉書寫推薦文介紹書,遇到客人上門也得介紹、煮咖啡,當然一般書店工作的搬書、整書、進書、退書,都是避免不了的。往往累了一整天下來,才發現營業額低得可憐。窮忙族大概就是這樣子吧。他們說歡喜做甘願受,反正熬不下去就收攤,但再怎麼樂天知命,一旦遇到奧客,就會覺得被徹底糟蹋,恨不得召喚《X戰警:未來昔日》裡頭的巨型機器人哨兵,把奧客全數驅逐出境。
老實說,開出版社之前,我不曾理解為什麼賣書的地方會出現奧客。奧客不是通常會出現在速食店、火鍋店、電影院(真想召喚膝關節先生講述其血淚史)或是賣衣服等人多的地方嗎?書店本來就沒有多少人上門,沒什麼東西可以吃,也不用進更衣室穿穿脫脫,不過是把書拿起來放回去而已,有什麼地方可以讓奧客大展身手?
會抱持這種想法的人就是太傻、太天真了。
醒醒吧,你知道嗎,有人的地方,就有奧客。
某大型書店店員曾經與我分享,每逢夏天,他們就會神經緊張。因為有許多客人都喜歡一手拿著涼冰冰的珍珠奶茶或是飲料走進書店。基於店內不能飲食的規定,他們或許也不會大搖大擺吃將起來,也乖乖地把飲料往新書平台或是書架角落一擺,逕自看起書來。人家都沒喝飲料了,這有什麼不對嗎?
「飲料會退冰啊啊啊啊!」我那店員朋友大喊:「水珠一旦沾在書上面,紙張就會因為吸水而膨脹起來啊啊啊啊!」
「我還以為是——」
「沒錯,飲料掐倒的時候,我也只能用手撿珍珠,微笑說不好意思請借過一下(心裡面大罵:你為什麼不把地上珍珠撿起來吃啊啊啊啊你這個奧客不會幫忙嗎!),手裡的拖把桿子都快被握斷了。那一天,只要經過事發現場,我都覺得有奶茶味。氣死我了。」
我想起經銷商退書給我時,有些書籍慘不忍睹,要是把它們裝進大黑色塑膠袋,想必不用多久就會像《咒怨》裡面的伽耶子一樣,嘴裡繼續發出嘎嘎嘎嘎嘎嘎嘎嘎的聲音,歪歪擺擺一路扭曲地從地獄爬出來吧。可憐的書本,賣不出去也罷,一旦遭受奧客欺凌,恐怕連賣出去的機會都沒有,退回倉庫之後,不需要等到授權期限結束,就一路被分發到最陰暗的角落,等著被裁書報廢了。
奧客還能有多奧呢?大概就這樣子了吧?
不,永遠不要低估奧客的本事(根本是「人外有人,奧外有奧」的概念來著)。
好幾家店內飼養貓咪,或是擔任流浪貓照護系統的書店,也經常遇到可怕的奧客。為了擔心貓咪受到驚擾,他們多半會在門口張貼一張「請勿逗弄店內貓咪」的紙條,但走進他們店家,還是經常聽到有人對著貓咪發出咕唧咕唧咕唧的聲音,一隻食指對著貓咪的頭轉呀轉,好像在逗弄嬰兒一樣。如果保持距離也罷,但就是有客人會想把貓咪抱在懷裡自拍(自己去養一隻不就好了)。偶爾也會有爸媽帶著小朋友走進書店,然後立刻解散,自己看自己的書,放任小朋友在一旁拉扯、追逐貓咪的尾巴。
「其實,我自己也遭受毒手。」另一名書店朋友說。
「有人用食指逗弄你下巴,對你說咕唧咕唧咕唧嗎?」
「很多人帶著單眼相機走進店裡,卯起來拚命拍照。有一次我在吃便當,也被拍進去。本來想叫對方不要拍了,好歹不要拍店長,但走了一個拍店長的人,又有千千萬萬個拍店長的人侵門踏戶來拍。看到有人拿單眼也罷,我也看過有人拿著手機對著我拍。那個感覺真的很差,我是犯了什麼罪要讓你全民蒐證嗎?有時候火氣上來我真想上去拍拍他們的肩膀——宜樺style。」
這些拍照的人不一定會買書,偶爾被店家制止,他們會說:「我這樣放到臉書,也是幫你們宣傳,用不著那麼小氣吧?」然而,他們不知道,臉書按讚沒有成本,就算有一千個人按讚也不代表該書店會賣出一千本的書。
書店存在的目的,並不是要讓客人擁有最佳自拍/拍攝場景,更不是為了彰顯攝影人的品味(或是成為協助他們偽裝知性人士的共犯),而是為了推廣、販售書籍。設身處地想想,如果今天你開了一家店,有人拿著相機走進來,什麼也不說就開始拍攝整間店的各個角落,也包括你,你會有什麼感覺呢?
或許你也覺得奇怪,明明沒什麼,怎麼會變成奧客?其實很簡單,把自己套入對方的身分,想一想就會有答案。今天你討厭別人指著你鼻子亂喊綽號,你自然就知道不應該亂貼人標籤。今天你討厭出國時被人歧視,就不應該歧視你身邊的移工。今天你討厭長輩或同事干預你談戀愛結婚,就不應該插手剝奪他人的結婚權利。
奧客其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整個社會的縮影。
當多數人只追求捍衛自身權利,忘記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自然無視規則,把所有可利用的人事物全當作是工具,只要能帶來利益就好,管他們是不是也需要尊重。權力在握者,假借「我是為了地方發展好」名義而開始砍樹、賣地、炒地皮。被政府、工作奴役的人,不去檢討上頭出了什麼錯,只會忍氣吞聲把手中的錢握緊,然後在終於在不用上班的日子,死守著「我是消費者耶」這句金牌,把平日深受的怒氣壓力一苦惱宣洩在那些從事服務業的人身上。
一個人與奧客之間的距離,其實很近。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當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