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食物」老是出包怎麼辦? | 劉定綱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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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食物」老是出包怎麼辦?

photo credit:Tim VanReenen(CC BY 2.0)
photo credit:Tim VanReenen(CC BY 2.0)

上個週末,在出版社的文創教室裡,請到長期經營友善農食的機構-「好食機」創辦人謝昇佑,與我們分享「農食整合」的理念。他的演講激發我許多對於「食安問題」的想法。從「消費社會學」的角度出發,或許,食安問題最核心的地方在於,如果我們只依賴執行法律與道德規範,似乎很難抑止食安問題反覆出包,這意味著,在現行「農食分離」的狀況下,食安問題反覆出包,可能只是「常態性」的混亂。

食物適合被商品化嗎?

食物也是一種「物品」。在現代社會裡,很多物品已經充分地被商品化。但是,微妙的地方就在於,像是食物這樣的物品,其實是一種不太適合被商品化的物品。食物不適合被商品化的原因有,第一,食物與人體非常親近,對身體的危害很直接。第二,食物對於共同體的安全來說十分重要。第三,我們對於商品的安全要求,其實是採取較低的標準。

當我們把食物當成商品時,我們很難把這些「安全因素」納為首要考量,反而,我們會從利潤出發,追求利益的極大化。在利益極大化的前提下,有些「尚未被證明對身體有害的元素」我們覺得放入食物裡也沒關係。有些長期食用會對人體有害的元素,我們覺得只要不被檢驗出來,就是沒有問題的。偏偏所謂的「檢驗」,又是一個很容易被操作的事情。熟悉內情的人,就會知道裡面充滿了種種巧門。

食安問題頻頻出包,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我們採取嚴格的標準重新檢驗,出包的是否不僅檯面上的這些品項?制定更嚴格的檢驗與認證標準,提高罰則,當然是可行的辦法。但或許,更根本的作法或許是引導食物的生產者往「非商品化」的邏輯與生產型態去走。只是,這如何可能呢?如果說食物的「商品化」,來自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共同默契,那麼,食物的「非商品化」也需要依賴生產者與消費者雙方的努力。為避免誤會,我想先說明一下「非商品化」的意涵。

「非商品化」不意味著沒有利潤,而是不以追求「利潤極大化」為目標。合理的利潤是必要的,但是,不能破壞社會共同體對於「食物」該是什麼的價值與期待。同時,「非商品化」也意味著,商品化所預設的「生產與消費的分離」會被取消。而我們必須將食物的生產過程與消費過程「一起」整合進共同體之內。第一步,或許是要增加共同體成員/消費者對於農食生產過程之「知的慾望」。

你知道「農食」的生產過程嗎?

在這裡我們就發現,食安問題有另一個經常被忽視的結構性因素,即「被動的消費者」。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在現代社會裡作為消費者的我們,不只對於食品認識不足,幾乎對於所有的消費品都認識不足。這不是消費者的錯,而是現代的資本主義社會有著「生產與消費分離」的特點。消費者在消費時無法知道生產過程中的細節。消費者只能依賴「標示」與「認證」獲得對於物品的「信任」。只是這個信任基礎很薄弱。在今日臺灣,食安問題頻頻出包,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更想問,到底有什麼東西是可以信任的?

或許,這時候我們不能再依賴對於某些標準的「信任」,而要自己去認識。增強消費者對於「食物」的認識是非常必要的。大部分的消費者擅長資訊蒐集的部分與價格或流行有關。這樣才能進行比價、殺價,與跟上最新流行。消費者不擅長對於商品本身生產過程的認識。當然,這也是生產過程中相關資訊不透明的直接反映。雖然所有商品都有成份標示,但誰真的知道這些成分是什麼東西?如果我們想知道的不只是成分,也包括產品製造過程涉及的社會脈絡、產地來源、有無公平交易,那麼,我們就需要廠商提供更多關於產品生產過程的資訊。當然,所有資訊都有可能造假,但是,當你我能掌握的東西越多時,我們就越能夠去做查證這件事。這才是對於食安的最大保障。魔鬼藏在細節裡!抓出魔鬼需要對於細節更多資訊的掌握。

在「等價商品交換」之外,想像另一種農食整合的消費型態

活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的我們,很容易誤以為消費就只有「等價商品交換」這麼一種型態。「等價商品交換」用白話來說,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商品。在這裡,重點是累積貨幣。同時,交易結束時,社會關係也跟著結束。大部分我們去商店購買商品,都是循著等價商品交換的模式在進行。結完帳,我們和店員的社會互動即告結束。但是,如前所述,「食物」或許不是一個適合「等價商品交換」的物品。一來是食物與人身安全,共同體維繫息息相關,不適合以「商品交換」模式進行。二是食物的生產商與農民大部分也是共同體的成員。從這幾次的食安問題,我們看到,出事的廠商除了要面對法律追溯與民事賠償之外,共同體的責難,或許才真正讓企業大受打擊。那不只是道德上對於「黑心」作為的批評,也是對於辜負了共同體信賴情感的反擊。由此可見「食物」不同於一般商品之處。

如果「農食」因為其特殊性不適合等價商品交換模式,有沒有適合農食的交換模式?日本知名學者柄谷行人( Karatani Kojin)便提出四種交換模式:分別是「互酬式的贈予」、「支配與保護」、「商品交換」與「對前三者的超越」。我們似乎可以從中獲得靈感。柄谷行人強調,在每個社會中,這四種類型都是並存的。而每個交換型態其實都是這四種類型一定比例的混合。所以,在現行資本主義之下,我們互許可以構思混合著商品交換與「互酬式贈予」的農食交換型態。而那正好與「友善農業」的精神是契合的。

「友善農業」的理念強調人類與環境之間的互惠友善關係,可補足商品交換經常出現的弊病-剝削環境。這正與「互酬式贈予」的精神相符。也就是強調交換總是要互相互相,不可能存在單方面的剝削關係。套句俗話:出來混,總是要還!我們和環境的關係也是這樣,取之於環境的必須互惠友善。同時,既然「食物」對於共同體來說這麼重要。我們也需要有一個更能符合共同體價值的農食經營型態。那個具體型態是什麼,值得我們進一步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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