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翰/倫敦火燒樓(三):別只問怎麼逃,該問的是「如何避免」
倫敦發生慘絕人寰的格蘭菲爾大樓(Grenfell Tower)大火後,英國政府已經開始進行所有高樓大廈的安全檢測,以查明大樓外牆包層材質是否構成嚴重的火災風險;目前估計約有600棟高樓均可能有疑慮。
這是英國幾十年來最嚴重的火災,民眾最關心在意的,是:
所有災害的避難都有大原則
所有災害的避難都有大原則,所謂大原則,就表示有預設前提、有例外但書。學習與災害共處,這是第一件要認清的事情。
舉例來講,火災時「關門避難」原則也是有限制的,像是木造屋、鐵皮屋、泥土牆這一類材質不耐燃的材料,不適合關門避難。玻璃門、塑膠門不耐高溫,不適合關門避難。此外,若所在房間無對外窗戶,也不適合關門避難。
不是以為門外有濃煙高熱,關門就能存活下來。
自己的生命自己救,唯有對災害特性真正的認識和瞭解,自己承擔起保護自己生命的責任,才能真正理解大原則的意義、例外與限制,而非僅僅咬著大原則不放。(請延伸閱讀作者另篇文章:〈「小火快逃,濃煙關門」的原則有何限制?〉)
具體情況則必須要個別探討
火災最特別的地方,就是它的傷害不是一瞬間造成的,而是會隨著時間而發展出不同的情境變化。
這次英國大樓各個房間所面臨的火災情境都不相同,有的戶可能是從頭到尾都未被窗外延燒,有的可能是遭窗外延燒時逃生通道依然暢通,也有的可能是遭窗外延燒時同時逃生通道也已濃煙密布。不存在如果我在這棟大樓該怎麼辦的一體適用的統一做法,具體情況則必須要個別探討。但基本上不脫大原則。
對於個人來講,最好的實踐方式有二。
第一,制定自己家中的「家庭防護計畫」。縱使做好火災預防工作,倘當家中仍意外發生火災,無論任何一房間起火,全家人都能以最安全有效的方式滅火、避難或求生 。
第二,到達公共場所時,應事先了解是否有二個方向不同的逃生通道、逃生通道是否暢通、哪邊是用火用電密度較高的空間,並提高警覺,倘若發生火災,我是否知道該如何應變?
沒有百分百存活的避難方法
曾有消防同仁反映:「如果民眾依照我們教的避難方式去做,結果還是造成了傷亡,那麼我們會不會有責任?」
我回答:「本來沒有百分百包活且不會受傷的避難方法。」事實上,如果有這種「包活」的避難方法,就代表你所有的前置預防整備都不需要做了,反正都會活,不是嗎?
我們必須了解,面對災害可能造成的傷亡與否,本來就存在相當比例的「運氣」。
但每個人的運氣是不一樣的,差在哪裡?差在「預防整備」的多寡。
你可能習慣在家堆積雜物佔滿走道空間,那風險值加個5%;習慣把煙蒂熄滅後直接丟垃圾桶,風險值又加個5%;家中的電器線路老舊不願更新,那風險值再加個5%。其他不勝枚舉,可能家裡有堆積易燃用品、可能家中的消防設備只求應付消防檢查、可能覺得火災一定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等,或者像這次英國大火一樣,外牆可燃性包覆層、消防安全設備徹底失效,火災致命的風險值便直線往上加。
預防整備不落實所省下的是你的存活率,在這樣的情況下若發生火災,你把火場求生觀念學得滾瓜爛熟,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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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正確的問題
回到今天這篇文章開頭「如果遇到像英國這樣的火災情境,到底該怎麼逃?」這是等事情發生後的思維模式。
正確的思考方式應該是:
我們對是否正確地認知災害避難的原則?我們有沒有為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起應有的責任?我們其實可以透過事前的準備,來努力降低「運氣」對你命運的負面影響。
以這次倫敦大火案例來看,我想任何人都可以做到以下三點:
畢竟,面對災害,從來都不是只學習「災害發生時,我該怎麼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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