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英達/口罩實名制上路:移工能以健保卡購買嗎?
(※ 文:汪英達,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 俗稱「武漢肺炎」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擴散以來,許多防疫專業人員建議,健康的人不需要戴口罩,但是出入醫院、到人多且封閉的公共場所,以及搭乘人多擁擠的大眾交通工具,最好要戴口罩;本身有慢性病史的,出入更是最好戴上口罩。是以,我不認為所有人都需要每天一個(以上)的口罩,但無可否認的,也有許多人確實有戴口罩的需求。 2月3日晚間,行政院宣布自2月6日開始以「實名制」分配購買口罩,每個人都必須憑健保卡到健保特約藥局購買,7天只能購入2片。我相信政府本次變革有經審慎評估,但卻似乎將「擁有有效的健保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在台灣居住或工作的本國或外國人,都應該有有效健保卡。然而,這與現實有不小差距,不僅影響不少人的權益,甚至造成防疫漏洞。 筆者作為移工工作者,以下將討論移工可能遇到的問題,並提供政府與社會大眾瞭解與參考,希望這些問題能很快有解決之道。
移工有健保卡嗎? 在進入正文前,先回應多數人可能會有的疑問:移工有健保、有健保卡嗎? 實際上,大部分移工都有,但「境外聘僱」的漁工沒有。所有依據《就業服務法》引進、聘僱的藍領移工——包括家庭看護工、工廠、工地、養護機構、屠宰場和去年剛核准的少數農業項目,以及沿近海漁船來自印尼、越南、菲律賓和泰國的移工——僱主都必須為其投保全民健康保險。 但是,遠洋漁船上的外籍漁工多半都是境外聘僱,他們就算在我國籍漁船工作,還是被排除於勞動法之外,也完全沒有我國的勞保和健保,只有僱主另外為其加保的商業保險。至於在台工作的白領移工,僱主也都應依法為其申請健保。 以下,我將列舉此項政策會讓移工碰到的各種問題與困難。
境外聘僱漁工無健保,無法購買口罩 遠洋漁船上、以境外聘僱方式聘僱的2萬多名外籍漁工,完全沒有健保。他們缺乏以實名制購買口罩的機會。 先不說境外漁工可能在台灣停留時間不長、需求也不大,但政府施政不應該預先排除任何群體,使其權益可能受損。 萬一有艘遠洋漁船有外籍漁工生病就醫住院,在完全沒有家人在台的情況下,同船或不同船的其他漁工在醫院照顧,此時如果僱主、醫院皆未提供口罩,可能會造成防疫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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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移工健保卡被僱主扣留,無法自己購買 眾所周知,台灣多數移工其實無法自己保管部分或全部的個人證件和文件,包括護照、居留證、健保卡、勞動契約等。 無法自己持有健保卡的移工人數無法統計,有些是被僱主扣留護照,但居留證、健保卡移工自己持有;但也有的這三種證件都完全被僱主扣留。如果部分移工連健保卡都無法自己持有,又如何能夠到藥局購買口罩呢? 看護工無法自行外出買口罩 很多家庭看護工行動自由嚴重受限,不管是因為實際的照顧工作所需,或是僱主的管理與監控方式,不少家庭看護工無法隨時自由進出僱主家戶。 此外,多數家庭看護工沒有固定週休,也缺乏固定假日,又即便移工(特別是家庭看護工)可以暫時離開僱主家,到附近藥局買口罩,也可能因為排隊時間太久而無法久留;畢竟,許多僱主無法容忍讓移工暫時離開太久。
看護工對口罩的需求高於7天2片 很多看護工與被照顧者對口罩的需求高於每週2片。看護工需要時常帶被照顧者到醫院、診所、洗腎中心看診、復健或洗腎(復健甚至可能是每天)。 而如防疫專家建議,醫院感染風險較高,出入這些場所應戴上口罩,故7天2片的購買政策,對不少看護工和被照顧者很可能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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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不見得能配合單雙日購買 很多工廠採不同輪班方式,移工的休假和例假日每月都會機動性調整,加上僱主要求加班、挪移工時與假日,不見得能夠依據自己的居留證號碼在指定日期購買口罩。 當然,工作總有下班,但不少工廠限制移工在工作日外出的自由,所以能夠外出購買的日期相對更受限。 漁工即便有健保,但漁業是看天吃飯,很難預測休息日時間。通常是天候不佳、無法出海時才休息;就算不出海,也會被僱主派予各種工作,因此也不容易在指定的日期配合購買。
移工健保空窗期,口罩問題如何解? 在目前的移工管理制度下,移工健保常常都會有少則一個月,多則數個月的「健保空窗期」,在這期內,移工則難以擁有健保。 即使部分日後可以在重新納保後回溯、退費,但那只有醫療就診的費用。如果新政策是要求以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刷卡買口罩,空窗期中的移工,將完全被排除在外。 移工的健保空窗期分成以下幾種: 1. 移工工作一段時間之後才能申請健保 每位移工的僱主,都必須在移工開始工作3天內向當地勞工局報備,之後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在取得了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一般在申請的2週內拿到)之後,才能以這份公文到當地移民署辦理居留證。2週後,拿到正式居留證,之後才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健保。 也就是說,一名移工從開始在僱主處工作那天開始起算,就算按部就班一步一步的走完程序,最快也要大約要一個月後才可以申請健保(當然,幾乎都是由僱主或仲介代為申請)。 健保會以工作起始日起算,所以申請後是會回溯的。但移工在這至少一個月內不可能有健保卡,便不可能拿健保卡買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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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轉換僱主,常出現健保空窗期 移工常碰到轉換僱主的狀況——不管是僱主或是移工因各種相處、態度或工作要求原因,不管是經過仲介私下協助申請,還是透過申訴——轉換可先跟勞動部申請廢聘,也可直接轉換。 其中跟勞動部申請廢聘的,僱主在拿到廢聘函後,可依法向健保署申請停保;這就是移工在轉換之間的健保空窗期。前述轉換間的空窗期,有以下方式終止;也就是再度擁有健保,但也都會有一段空窗期。 首先,在廢聘到轉換僱主之間的空窗期間,移工一旦找到新僱主,新僱主就要依據前述程序,向勞工局通報、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並在約2週後拿到勞動部的聘僱許可函,再拿這張函幫到移民署更新居留證、變更地址(同時新僱主也會登記在新居留證上),2週後拿到新居留證,才能重新申請納保。 也就是說,與第一次來台時一樣,即使成功轉換僱主之後,也還要等一個月,健保卡才能重新有效。這期間,就會有一段暫時沒有有效健保卡的空窗期。 其次,廢聘到仲介或安置機構重新為其申請加保的空窗期間,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外國人在台灣居住6個月以上,就應該為其申請健保。原僱主聘僱許可被廢止之後,移工當時居住的安置機構或者仲介公司應該為其申請納保。但從廢聘到重新納保之間,也會有一段空窗期。 然而,居住未滿6個月的移工,轉換期間無法納保。而同樣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的規定,在台居住未滿6個月的外國人,必須有工作才能納保。 也就是說,移工如果在來台未滿6個月就因故轉出、廢聘,在轉換到新僱主之前,根本完全不能納保。因此,來台未滿6個月又在轉換期內、暫時無僱主的移工,無法以有效健保卡到藥局購買口罩。 而來台未滿6個月、沒有工作的外籍、陸籍配偶,同樣有健保空窗期。除非受僱,否則他們也得等到來台滿6個月之後才能申請健保,因此這段空窗期內的外配、陸配,也同樣無法以健保卡購買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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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關於以上所列問題,不能僅以「僱主、醫院、安置單位或仲介有責任為移工準備口罩」,或者「這些都是極端特殊的情況,移工需要自己買口罩的不多」這樣的回應草草帶過。 移工既然在台工作、居住,應當有在需要時自由購買口罩的權利。但如果政府規定的實名制,指的是要憑當時有效的健保卡到藥局刷卡購買,以上這些情況的移工,都很可能被排除在外,便可能成為防疫漏洞。 很多移工已從各種管道知道新型冠狀病毒的各種資訊,也瞭解在某些狀況下應該戴口罩。筆者瞭解口罩難以在短時間內完全滿足所有人需求,也理解政府再分配口罩的用心,但前面這些問題,則是政府必須考量的。 每個人都應該勤洗手、需要時戴上口罩、提高自己的免疫力,並配合政府的防疫措施,以防疫情擴散。而在台超過71萬的移工,當然該被放入全國防疫體系中,不能例外。 此外,在2月4日的記者會上,健保署李副署長表示,沒有健保卡的所有在台外國人(希望包括前述幾種因各種原因而在健保空窗期內的移工),也可以護照或居留證購買口罩。 然而:
(原文授權轉載自作者部落格,原標題〈移工能以實名制購買口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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