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緣之/虐待動物有何藝術價值?——談古根漢美術館撤展爭議
10月6日,美國古根漢美術館裡,剛開展的中國當代藝術回顧展「世界劇場——1989年之後的藝術與中國」(Art and China After 1989—Theater of the World)上,留下了三個空白的空間——這三件作品由於涉及動物虐待,引發民眾抗議,美術館決定提前撤下作品。
儘管動保人士大多對此事喜聞樂見,不過在該事件的廣泛討論中,從動物角度出發的論述,卻少見於華文媒體。相對的,有不少文章批評古根漢美術館未能「捍衛藝術家表達的自由」,甚至嘲諷「以後的美術館應成立道德部門」,來暗指動保人士揮舞道德大棒,干預藝術活動的自主性。
這些作品是不是藝術,是個該開放討論的議題;而公然虐待動物,確實是公共道德及動保意識日益高漲的今日社會,所不能接受的。
美術館裡另類的「動物展演」
關於動物展演,主要意指發生在動物園、馬戲團,或者休閒農場等場所所提供的動物觀賞、表演活動。囚禁動物已限制動物天性,甚至這些活動往往強迫動物表現出違反天性的行為或危險的動作,一方面涉及動物虐待(包括動物買賣甚至走私),另一方面也向民眾傳達了錯誤的,甚或暴力、扭曲的「自然界知識」,因而近年來在東亞社會引發關注。
然而,還有一種動物展演的場所,可能令更多人意外,那就是美術館。
回顧這次古根漢展涉及虐待動物的作品,分別是孫原和彭禹的《犬勿近》(2003)、黃永砅的《世界劇場》(1993)及徐冰的《文化動物》(1994)。這三部作品過去以來經常被禁,也不是破天荒第一遭。
其中引起最大爭議的是《犬勿近》。這是一部名為行為藝術、長達七分鐘的影像紀錄。「作品」中有八隻美國比特犬,分為四組,兩兩相對,牠們被拴在跑步機上競跑,拚命想要撕咬對方,卻始終無法碰到彼此,直到精疲力竭。
——據報導,藝術家本人認為,比特犬的天性就是好鬥,因此,這樣的作品不應算是虐待動物。
▲ 孫原和彭禹的《犬勿近》錄像作品
《世界劇場》則是由黃永砅設計的空間裝置,裡面裝滿了爬行動物和昆蟲等生物,在動輒數個月的展期中,這些動物會互相吞噬,展示了藝術家所謂的「弱肉強食」的過程。由於動物隨著時間而有所減少,為了保證作品的延續性,展期內會往裝置裡不斷添加。這件作品不僅造成無數動物的死亡,這種公然展出、邀請公眾參與觀看的方式,在西方數個美術館展示時,也都曾遭到抗議而撤展。在本次古根漢展覽的開幕當天,黃永砅的作品成了一個沒有動物的「空籠子」。
最後一件作品,是作者曾為文討論過的徐冰的《文化動物》之錄像。在當年展出的現場,藝術家徐冰在公豬身上印了英文,在母豬身上印了中文書法(其實是徐冰自己創造的文字),接著對豬注射過催情劑後,徐冰將牠們置於一個堆滿了中西各種文獻的圈子裡,當眾交配。
藝術與道德,孰輕孰重?
當動物虐待問題,是否披上了「藝術」、「文化」或是「宗教習俗」等等的外衣,就不是虐待動物了呢?
本次事件中的三件作品被撤展,顯而易見的,問題在於它們皆涉及虐待動物,並意圖公然展示(或再現)動物虐待。而非它們是否屬於藝術,或者有足夠的資格代表中國當代藝術。
作為一名觀眾,如果我們設身處地從動物的角度著想,在馬戲團的舞臺上打鬥,或是在美術館中廝殺,對牠們真的有什麼區別嗎?而對我們來說,如果所見的虐待行為相同,那麼無論是動物表演舞臺或美術館,場所的差異又有何重要性?
也許有人說,在美術館裡看到的動物展演,是藝術品味的體現。那麼自然也有人可以說,在馬戲團中觀看動物「表演(被虐待)」,也是一種藝術活動。但相信這種論述,連藝術界應該都不會同意的,因為,美術館與馬戲團自然有所差異。
因此,問題在於:
藝術行為是否能在道德和法律的爭論或批判中,置身事外?
在科技日新月異的今天,藝術家相較過往有更多科技運用或其它創作手段的選擇,可以更好地展現其創意及觀念,然而藝術家卻仍利用/傷害動物的方式進行創作,一旦承受輿論壓力時,再披上名為「藝術」的外衣,試圖模糊虐待動物的責任,用以規避公眾譴責,這樣的態度,除了表現藝術家對動物相關知識極其有限之外,或許也可謂是藝術家思想的貧乏,以及創作的怠惰。因此重點仍不在於作品「是不是藝術」,而是「是否有虐待動物的事實」,並且「展示了虐待」。
僅以《文化動物》為例,徐冰在一個由他制定規則的場域中,將動物強制放進一個無法表達天性的環境裡,然後把動物經人工施為後(打針),其不可抗拒的行為表現,加以局部性放大,再謊稱是設置了一個令生物或生命的特質顯現的場合。
這樣的設計,實與一般展演強迫動物忍受飢餓、鞭打或用火驚嚇等,在長期的高強度(虐待式)訓練上,令動物作出取悅觀眾的動作——動物奇觀——沒有什麼差異。
站在促進文化和藝術的意義上,與其看豬交配,是不是我們更該將目光轉向那些看豬交配的人呢?於此,更無需討論展示了動物之間的廝殺(包括人殺戮動物)場面,那些無數的「藝術」作品了。
在法律的缺位、置身於道德之外的藝術創作、失格失職的美術館和策展人等,所共構出來的當代語境中,無怪乎動保人士只能依賴線上連署、線下陳抗的公民參與手段了。
撤展始末:美術館轉移焦點
本次事件的話題延燒,始於今年九月。根據報導,這次在網站Change.org上有超過79.1萬人簽名,希望古根漢在開展前撤下《世界劇場》等三件作品。在動保支持者慶祝勝利之餘,更值得關注的,卻是國際傳媒、藝評人,以及中國藝術界,對古根漢舉措的諸多批評。
在世界知名的美術館展出,被認可為中國當代藝術代表性的作品,無疑是對藝術家的一大肯定。籌畫活動的策展人和美術館,理應都是以一種謹慎和嚴肅的專業態度來對待此次回顧展。實際上,美術館方面曾一度堅持展出,數日之後,卻改弦更張決定撤展。其官方聲明很值得注意:
雖然這些作品已經在亞洲,歐洲和美國其他地方的美術館中展示過,但來自社會上露骨的和不斷重複的暴力威脅讓古根漢不得不做出這樣的決定。
「暴力威脅」?這樣的陳述似乎頗為嚴重,不禁令人想問,是否真是如此?又,是什麼樣程度的「暴力威脅」?
美術館的聲明指出,「出於對員工、遊客以及參展藝術家的安全考慮」而決定撤展。這樣的聲明,除狡猾地規避了藝術和倫理的爭議問題外,更將責任推卸到「動保人士」身上,甚至暗指動保人感情用事、訴諸暴力、干預藝術活動;最後,美術館亦羞於捍衛自身策展的「專業性」。
更何況,訴諸暴力與虐待問題作為手段的,不正是藝術家及與之共謀的美術館嗎?若是美術館方面真的有足夠的底氣說服公眾,進行一場關於「藝術」和「公共道德」之間的對話,未必不是一堂難得的公民教育課。然而,事件的演變卻是,「當賊的喊捉賊」,無怪乎古根漢在「動保人士」及「藝術界」得到兩面皆不討好的結果。
美術館成立「道德部門」,有何不可?
筆者亦有數次抗議大型美術館或藝術展演虐待動物的經驗。從知名的威尼斯雙年展到台北市立美術館,這些個人式的抗議,無論是以現場反應或是寫信投訴的方式,不是石沉大海,就是得到館方或藝術家荒腔走板的回應。
在古根漢撤展事件中,我們該注意的是,無論眾多的美術館是公家單位,或是知名的私人營運場所,它們都是一種權力象徵,以少數人的權威定義了「何為藝術」。在這種體制之中,作為一般的個體民眾往往深感無力。面對動物受虐有不忍之心、看到弱者無力反抗而產生的悲憫之情、由於反感恃強凌弱而生成的正義感,公眾如不能利用連署、陳抗等方式結合力量,何能與「藝術殿堂」抗衡?
一篇名為〈世界劇場風波之後 博物館是否需要道德部門?〉的文章中,作者寫道:
大型博物館這麼做(撤展)的原因在於它們的道德部門對其舉辦前衛展覽發出警告。而那些小型博物館這樣做的原因則在於它們缺乏道德部門,所以對其自身的脆弱性具有高度意識。
文章中的部分觀點,分析了古根漢此次的撤展動機,但是,卻沒有深入藝術與道德問題之間的討論,偏離了事件爭議的核心,相當可惜。
諷刺的是,根據報導,抗議此次虐待動物作品展出的連署人數,達79.1萬人——「這個數字甚至是(本次展覽)策展人孟璐,於2008年在古根漢破紀錄的蔡國強展覽整個展期參觀人數的兩倍之多。」
於此,如果美術館對公眾的道德共識,不具有敏感性或判斷力,也不具備領導討論藝術與道德問題的能力,也許,我們確實不應反對美術館成立「道德部門」,對作品的道德爭議進行探討。
動物倡議:站在最弱勢者的立場
無論是這次撤展事件,或是在其他動物展演場所或廣義的人類社會中,動物(而不是藝術家或藝術界)才是真正的弱勢群體。在道德辯論之中,人們有責任去保障最弱勢者的權益,站在捍衛牠們的立場。
論及本次事件的歷史根源,不得不回到中國當代藝術作品中,關於動物再現的時空背景。筆者曾於討論中國當代藝術的〈「回到身體」,或者「對肉身的輕賤」——行為藝術中的身體和生命觀〉認為:
藝術家對於動物的施暴,更像是一次社會對個體壓迫的翻版或變奏。既得利益者對異端或『非我族類』的迫害,在人與人、人與動物的層層關係上進行著不可言說卻行之無礙的實踐。
如今看來,這三件被撤展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許確實具有那個年代殘酷的代表性。但是,這種代表性的意義,是歷史與社會學面向上的意義,而非美學中值得被捍衛的價值。
古根漢美術館決定取消《世界劇場》的展出後,黃永砅用了一個航空嘔吐袋寫下他的回應:
這件作品產生於西方,並被禁查於西方,這就是我今天所面臨的全球化語境。
然而,在作者看來正好相反,黃永砅何不加以反省,他所謂的全球化語境如何一致地反對他展出?期許有朝一日他能發覺,是人類面對動物議題日漸形成的道德共識,無法忍受以「藝術」之名,合理化任何傷害、虐待、踐踏動物與人類尊嚴的動物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