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活體動物被當成裝飾品,就會有人認為「沒死」等於「活著」
這兩天出現一個動物福利方面的嚴肅事件,也就是有業者宣稱發明一種被稱為「活水」的產品。業者宣稱該產品可使飼養者不需要餵魚、不需要換水、甚麼都不必做,魚就可以「透過活水」活一年。如果魚掛了還可以拿回去換,感覺一副售後服務做得超好的樣子。除了宣稱其產品的神奇以外,業者還把時下台灣商品最流行的「文創」與「高科技」話術全用上了,大概可以說是台灣近期寵物商品好棒棒的代表。
這個商品經由臉書的強力放送之後引起許多觀賞水族、動物保護與生態保育社群的撻伐。多數網友認為把一條魚關在一個封閉容器中完全不餵食,也不提供必備的環境營造與水體養護,簡直就是虐待動物,莫名其妙,甚至還能拿著偽科學術語在網路上行銷簡直就是匪夷所思。甚至有網友諷刺地表示「這樣我就不用花錢餵小孩喝活水就可以了」。多位水產養殖科系的老師也認為業者的說詞荒誕不經,但業者「力排眾議」,認為網友與大學教授不懂裝懂,是在扼殺產業創意。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違反動物福利的商品早已在台灣市面行銷多年
還記得數年前中國業者把巴西龜幼體、魚類、貝類、蠑螈等生物密封在號稱具有「營養液」的小福袋中兜售的行為嗎?當時台灣媒體與網路社群紛紛抨擊「中國如何不文明」,事實上台灣(與包含東南亞的華人地區)市面上早就有許多被認為違反動物福利的商品流通,例如:
- 在觀賞魚身上以針筒打入色素使其變色:這類的染色生物通常是為了迎合華人喜好多采多姿的顏色所產生。被打入色素的魚並不會馬上死亡,也可以活一段時間。如果魚體夠強壯,在色素退卻後也還能繼續存活,然而這種行為早已經被歐美國家認定違反動物福利,更別說有些業者還會在魚的身上以染料注射出甚麼「I Love You」或「一顆心」的圖案。
- 把魚類關進一個小瓶子,在裡面擺些有的沒的小東西(例如假山假草),在用彩帶一綁就變成類似過年「好菜頭」之類的商品。這些魚的健康狀況通常很差,不疑有它的消費者買回家死了就算了。
- 球魚:所謂的球魚(balloon fish)就是利用人工誘變或是近親繁殖篩選出來的脊椎畸形魚。由於華人喜歡圓圓胖胖的東西,所以這類的商品從十多年前就大行其道,而且被誘變的物種數越來越多。關切動物福利的學者認為這類被刻意製造出來的魚喪失原本的游泳方式,甚至可能有較短的壽命。
- 雜交魚:華人市場最喜愛的商品其實是刻意製造的雜交魚。甚麼樣的商品是雜交魚?例如常見的「血鸚鵡」以及「花羅漢」都是由多種慈鯛科魚類經由複雜的配種歷程所得到的商品。因為雜交個體「奇特」的造型(其實就是畸形),因此深受華人市場的喜愛,而且發展成獨樹一格的社群。
- 螢光魚:螢光基改魚在近年被主管單位與業者認為是台灣觀賞魚產業的驕傲,以往只有稻田魚(Oryzias)被植入螢光基因,但是近年有更多的物種被「螢光化」。然而這類的人造生物也因為涉及生物安全(biosecurity)與動物福利疑慮,在出口歐美時遭受困難,使得產業主管單位不得不面對放任業者不顧動物福利開發「商品」所帶來的後果與風險。
一種動物是否應該在市面上流通具有三個考量面向:生態保育、外來種的入侵性,以及動物福利。上述主要幾類商品中相對比較沒有問題的大概是雜交魚(在此指中美洲產慈鯛科魚類的雜交產物),因為許多中美洲產的慈鯛原本在自然界就可能就有頻繁但小規模的天然雜交現象,又因為這些雜交個體本身是不孕的,在防堵入侵物種這部分來說疑慮較小。球魚被歐美國家認為違反動物福利,但是這些脊椎變形的個體是否比正常個體具有更短的壽命還需要更多的研究數據。螢光魚的在生物安全方面的環境衝擊,以及把魚基改到不是原本的樣子是否違反動物福利尚存有許多辯證空間,因此最常見也確認的違反動物商品就是「瓶中魚」與「人工染色魚」了。
但是為什麼歐美國家早就反對甚至禁止輸入販賣的商品,在台灣還有銷售與獲利空間?為什麼動物福利與產業主管單位則對此渾然不覺,部分消費者也不認為有何不妥呢?原因在於雖然和貓狗一樣同樣都是「寵物」,但我們對觀賞魚類生命需求與智能的認知之低,來自於我們將其視為「裝飾品」與「耗材」的心態。
▎有甚麼樣的民眾就有甚麼樣的商品
雖然在台灣有許多精緻的水族寵物社群,然而華人社會根深蒂固的「風水」與「年年有餘(魚)」概念使得有相當比例的群眾養魚是為了「門面」與「應景」。因為缺乏常識,也不做功課,有更多的消費者只是因為一時興起想要獲得持有動物帶來的短暫樂趣,但並不願意花任何的心思查找資訊、了解動物的習性、購買妥善的設備、耐心等候、悉心照顧,因此許多兢兢業業經營的業者得花費力氣面對莫名其妙的奧客。
這些奧客特別喜歡質問店家「為什麼魚會死?」「我養一養不喜歡可以換嗎?」「幾天不餵應該不會死吧?」「死了再買可以算便宜點嗎我是回頭客耶~」「我住的地方很小可以用小小的瓶子養嗎?」若這些將活生生的動物呼之即來,揮之即去,死了再買也不可惜的奧客族群越來越多,業者也抓住這種心理炮製「懶人寵物」商品,那麼我們在市面上就會看到越來越多缺乏動物福利概念的東西。
▎動物福利與產業主管單位與教育體系應有的作為
立委林淑芬與動保團體曾於去年召開公聽會,要求農委會相關單位針對非貓狗動物的動物福利議題訂定管理準則與辦法,而相關主管單位也已經開始向相關學者請益訂定規範。
現行的《動物保護法》雖然認定法規所定義的「動物」為「受人圈養之脊椎動物」,然而在執行的實務上,多數的管理細則只適用貓狗與部分中大型經濟動物。在傳統行政作業上,主管動物保護的畜牧處對水生動物並不熟悉,而主管水產動物產業的漁業署則不認為動物保護是其業務,在雙方長期荒廢這個環節,也忽視國際產業發展情勢的狀況下,使得因為水族產業快速萎縮的業者只得在缺乏養殖體系教育與主管單位指導下自尋生路。但這個自尋生路的動機若來自於消費者的不當索求,與業者本身的異想天開,就會釀出這等極具爭議性的商品。
過去曾有謠言指出「金魚的痛覺只有幾秒鐘而且智能不高」,這樣的謠言,再加上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仰賴大量的魚種為食物,因此同樣是脊椎動物,我們對魚的情感,對魚的同理心,對身為寵物的觀賞魚是否「活得好」,便遠不及貓狗般地關切。
在水產養殖、水生動物獸醫、與動物科學(畜產)的研究教學體系中,魚類的動物福利議題也近乎消失。雖然生命科學中的動物行為與生理學者近年發現許多魚類的智能與對環境的感受與許多陸生動物不相上下,然而這樣的研究進展卻因為學門之間的距離而未能經由交流與合作,進而促進觀賞魚產業中的動物福利,與產業升級。
沒死並不等於活得好,如果飼養寵物是為了欣賞生命的美感,呵護一個因為人類需求而產生的生命,消費者就應當負起飼主的責任,做好功課與準備再持有動物。而業者也應該體認到只有良善地對待動物,才能促成產業的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