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博後六年條款」,是立意良善還是自以為良善? | 顏聖紘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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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博後六年條款」,是立意良善還是自以為良善?

圖/美聯社
圖/美聯社

科技部在7月31日修訂了「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其中有關博士後人員的部份明訂「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此外,「同一計畫以延攬一位博士後研究人員為原則。申請延攬二位以上人員者,第二位以上之每一人員均應提供科技計畫經費以外之配合款,且配合款金額應達本部補助總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

光是看這個作業要點的修訂也還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的,反正很多政府的作業要點,說修就修。如果和你的切身權益無關時,你根本不會知道它的存在;就算與你的權益有關,這些規範也早就修完了。

修改一個作業要點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是令學界光火的是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提供給媒體的說詞。那些說詞所顯示的是一種不食人間煙火、忽視知識領域差異、涉有干預個人生涯選擇與學術自由之虞,卻又自認為「我是為你好」,最後再給博士後貼個無知嘴臉的標籤。

以下,我將一一檢視科技部提供給媒體的說詞。

假開示、真貼人標籤的科技部

一、博後是研究生涯的一個過程而不是職業,是一個靜止的工作。

在這個知識技術高度分眾,社會變遷快速的年代,請問有多少工作與職業是能一做就做到退休的?我們經常稱讚一些成功人士經常更換人生跑道,那麼請問在他所經歷過的工作,有那一個不是「過程」?

此外,一個工作「靜不靜止」,和那個工作的挑戰、目標、競爭性、工作品質與個人的人格特質都有關聯性。光憑一個「博士後」三個字就要把博士後貼上一個「靜止的,無陞遷可能」的負面經驗,不覺得很荒謬嗎?我們這個社會上有多少工作是無陞遷機會的?難道整個社會都「靜止」了嗎?

就算這些博後都有辦法也有機緣進入大學或研究機構任教好了,請問我們的大學與研究機構的環境就能確保學術創造力與生產力的旺盛嗎?科技部少在那邊裝天真了。大家都當過大學教授,怎麼會不知道大學裡有多少冗員、研究教學都很差但無法淘汰的教授,而新進教師又要負擔多少行政瑣事的現況呢?難道進入大學以後被行政與教學鳥事壓到喘不過氣,扼殺學術生產力,就不是一種「靜止」嗎?

二、以國外為例,博後平均僅擔任三年,六年以上的博後會佔去經費,使培育新的博士時經費會被稀釋。

我認為科技部得把話說清楚,在這個說詞之下,博士後的薪資被認為「佔用了新人的經費」。那麼錢不夠是誰的問題?是這些博士後的問題?還是科技部搞不清楚自己的職責,把大把經費拿去浥注台灣追趕不上的領域?把教育部、衛服部、環資部、農業部等其它部會應該做的事納入科技部的補助範圍?

如果科技部無法說清楚博後薪資在整體預算中所佔的比例,也無法佐證博後做得比較久,學術生產力就必然下降的觀點,那麼把六年以上的博後直接當成經費稀釋的元兇,我沒看過對科研人員這麼不友善的科技部。

還記得教育部端出「玉山青年學者」這個獎勵辦法嗎?根據「教育部協助大專校院延攬國際頂尖人才實施計畫」,玉山青年學者的申請資格是是「曾服務於國際一流學術研究機構任職5年以上」與「近五年之學術貢獻於所屬領域表現優異」。這個「五年」通常就會涉及博士後期間。那麼為什麼教育部認為要有五年以上資歷才是人才,才能申請玉山青年學者,而科技部卻嚷嚷「三年左右才是人才」,急著把人趕走?

同樣都是一個政府的單位,看待人才的標準可以不要這麼錯亂嗎?

三、科技部科國司司長就博後出路指出,「無論是業界或學研界皆可」,尤其現行大專校院師資普遍皆有老化的現象,希望讓這些博後勇於承擔進入高教、去換血,能夠對社會有介入性的貢獻。

這個說詞最令人發噱的地方在於,把博士後人員之所以還是博後的原因歸咎於「沒有勇於承擔」。我不知道這是科技部的作文功力不好,發言不精準,還是心裡面真的是這樣想的?如果台灣的研究機構與大學教職的職缺真的很多,我相信不想當博後的研究人員都會願意申請。

但是,當很多學校的員額被一些神奇的機制所控管把持、為了衝國際化指標而增聘一些兼任的外籍教師、或者為了省經費又讓教師人數好看而招聘「專案教師」(也就是義務一堆、沒有資源、薪水多一點點的升級版博後),請問有那一位學術生產力很好的博後,會去應徵這類損害研究與教學能力的職缺?

如果科技部不懂為何博後要做那麼久,要不要先找教育部和大學校長們聊聊,瞭解一下員額控管的機制是什麼?為何在校園中有那麼多不適任的冗員可以繼續賴著?又為什麼大學在拚一些虛無的指標時,犧牲了員額卻又不在意?

如果科技部沒有把這些背後的問題弄清楚,而以看似勉勵實則貼人標籤的方式來「開示」博後們,我覺得實在是太假惺惺了。

科技部的「不科學」

除了上述質疑外,為什麼我認為科技部的這項政策有干擾個人生涯選擇與學術自由的嫌疑?

首先,科技部請先告訴社會大眾,什麼叫「正職」?大家都在談斜槓,甚至要開放教授兼職的時候,請科技部告訴大家你們是如何看待一個工作對個人、社會與學術界的意義的?如果博後只是一個「靜止」的工作,那麼專任研究助理是否就是垃圾或耗材?有些學術研究人員在看到大學現況之後,也未必很想進入大學任教。因為假使他的研究室有足夠的研究經費與亮眼的表現,那麼博後期間的學術生產力,絕對會遠遠勝於在大學中被行政教學等冗事折磨的大學教授。我們並不能排除有人就是願意當久一點的博後的可能性。

另外,每一個知識領域的研究對人員的需求差異很大,新知識與新技術產出所需的時間差異也很有限。此事一出後,我一直看到有人宣稱「美國還是德國的博後都做多久」,或是「博後兩三年沒有申請到教職就表示競爭力很低」。我的確同意在獲得博士學位之後短期內就能生產大量高品質論文,因此獲得教職是非常了不起的。但是這不表示擔任博士後工作超過三年,甚至六年以上之後,其學術生產力就必然下降。如果科技部提不出學術生產力、創造力,與博後工作時間長短的關聯性,這種聽說來聽說去,隨便拿個數據就要眾人信服的話還是少說為妙。

但是這個辦法已經修訂通過了,科技部也沒有徵詢大家意見的意思,就只是通過了,想到了再發個新聞說明一下。所以我懷疑科技部會因為抗議與不滿而調整作法。

其實科技部的想法並非完全沒有道理,若有年限在前,可以逼得一些學術生產力不夠頂尖的博後很早就思考轉換人生跑道的可能,才不會苦撐多年以後仍然無法找到心目中的理想教職,到最後怪罪政府什麼都沒做。但是我們有那麼多產業需要高階研發人員嗎?我們的博士養成教育都非常紮實嗎?我們對待各種職涯的可能性是一視同仁的嗎?離開學術界就表示高教投資浪費還是人生失敗嗎?如果我們的學人養成教育一向缺了產業、政策、法律、社會的連結,使用年限壓力來逼博後離開就能創造個人生涯的新契機嗎?

以上都是科技部可以與許多部會一同合作的,唯有在上述許多問題都看到解套可能與改善方向以後,我們再談博後年限才是合理的。當上述的問題並沒有被解析與直擊,隨便拿幾個莫名其妙的數據與說詞來支持這項辦法的修訂,這會讓我們對科技部的行政素質感到憂心,因為一點都不科學的科技部,是非常令人憤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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