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斷訊」NCC說了算?——談有線電視斷訊困境 | 超。現代化律師 | 鳴人堂
親愛的網友:
為確保您享有最佳的瀏覽體驗,建議您提升您的 IE 瀏覽器至最新版本,感謝您的配合。

「不得斷訊」NCC說了算?——談有線電視斷訊困境

熟悉有線電視頻道自助餐菜色排序方式的民眾,最近可能會發現,家裡第四台原為民視新聞台的53頻道,變成沒有內容只有字卡的畫面。

原來因為民視新聞台與台灣數位寬頻(TBC)間的授權談不攏,一再臨時授權播出的民視不願意再提供臨時授權,TBC因為沒有得到授權,就停止播出民視提供的民視新聞台影像訊號,造成二十年來台灣第一次因授權爭議而生的有線電視頻道斷訊事件。

然而,若無意外的話,這起民視斷訊事件恐怕不會是近期的最後一件。

事實上,除了TBC以外,凱擘有線電視及台固有線電視等業者也遇到一樣的問題:拿不到臨時授權。但除了NCC一句「不准斷訊」的號令外,這些系統業者其實沒有任何理由繼續播下去。

民視被斷訊是阿共仔的陰謀?!

自從去年凱擘公司、浩緯公司及優視公司宣告退出頻道代理市場,民視公司就決定收回旗下的頻道版權,由自己處理與各系統商的版權談判工作。但也因為自己當家作主了,才衍生這次的爭議。

雙方的認知落差主要在於民視堅持民視新聞台、民視第一台、民視台灣台三台包裹授權,但TBC只希望維持原有民視新聞台單一授權,而兩造對於授權費用的算法也多所不滿。這樣的落差可以說極大,所以就算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協助調處11次,雙方依舊沒有共識。

在協調未果下,TBC由於未拿到民視新聞台臨時授權,則於5月3日晚間最後一秒起停止播送民視新聞台訊號。

事發之後,兩邊互相以聲明稿攻擊對方。民視批評,TBC所屬的鴻海集團,已經開始對台灣媒體進行實質干預,並且直指這次斷訊背後可能藏有中國因素。簡言之,就是「阿共仔的陰謀」。

TBC則主張早已向NCC申請核可更換頻道,但一直沒有得到許可,希望民視盡速提出TBC需要的單一頻道授權方案,而不是以自有媒體轉移焦點。

這個時候你會想問,那主管機關NCC在幹嘛?NCC在事前已經警告雙方不得擅自斷訊,影響民眾的權益。而在民視斷訊事發後,除了處罰斷訊的TBC六萬元外,還是警告雙方不得斷訊,要快點恢復,不要影響民眾的權益。

咦?你是NCC還是NPC啊?

從商業考量上來看,要求TBC沒有拿到授權,仍然繼續播出民視新聞台,本來就是有問題的。更何況由於301條款的影響,我國著作權法關於非法重製的行為是有刑責規定。1

如果系統商的決策者基於其決意,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繼續播放民視提供的訊號,一旦民視就其有著作權的節目內容,未經授權被系統業者非法重製的事實,請求檢方訴追,TBC的決策者除了需擔負擅自播出的授權費用以外,恐怕還得到地檢署報到,面對檢察官的訴追。

雖然這種經由行政指導或行政處分而非法重製的案例,最後是否成罪還在未定之天,但系統商在進行授權談判的同時還得背負可能被訴追的案子在身上,猶如芒刺在背,回到談判桌上講起話來矮人一截也不為過。在這種情況下,NCC要求TBC跟民視不得任意斷訊,可以說是「陷人於罪」。

沒事兒沒事兒,皇城內一片和諧

但奇怪的事情在於,NCC把不得斷訊以免侵害人民權益這句括掛在嘴邊,沒有授權還是要播,這可不是兩三天的事而已。

今天民視爭議,NCC說不准斷訊。往前看,新北市的獨立系統業者全國數位有線電視與五大系統業者無法達成授權的協議,NCC也說不准斷訊2

如果不講斷訊,只說維持原狀的話例子就更多了。NCC就連去年MOD與台灣互動公司之間的爭議,MOD快刀斬亂麻把台灣互動公司的所有頻道斷訊下架,也因為NCC居中協調,中華電信在兩週之內立刻就把斷訊的頻道復播。

2016年三立新聞台因為違反「默契」私自跑到MOD上架而遭到第五大MSO台灣數位科技旗下的系統業者中投有線電視,將其頻道位置移動到到遍遠的70台,也因為NCC即時開罰而移回原位。

NCC這種極力維持皇城內的河蟹的態度,或許是保障了收視戶的權益,但有線電視圈(包含MOD)各種的問題卻也因此一直隱而不發。

什麼問題?早期五大系統代理商的利益交換,造成內容僵化問題,分組付費把選擇權還給收視戶的機制也無法構成;由於垂直整合,媒體的聲音單一化,幾大財團就能壟斷傳統媒體的聲音的問題。

此外,平台與內容業者間或頻道之間分潤沒有可審查的標準,造成內容業者欠缺資金及動能的問題。同時面對網路影音的攻勢,MOD的壯大,既有頻道收視越來越差,但卻沒有退場機制可依的問題,通通都因為NCC一句「不能影響民眾權益」,硬是把有線電視圈要沸騰的壓力了蓋下來。

NCC的一千零一招

這樣的和平固然讓收視戶在打開電視當沙發馬鈴薯時,可以儘情享受節目內容,並對傳播界重大問題的暗流毫無察覺。但反過來看,此也讓改變的機會在一次一次的和諧中被消滅。

同時,怎麼避免媒體壟斷,建立完善的頻道上下架的機制及合理分潤制度,以及授權紛爭的解決機制等解決方案的進度,雖然經過有識之士大聲疾呼,卻都付之闕如。到底NCC是要解決這樣的問題,還是隱匿問題?令人起疑。

民視新聞台停播至今已過頭七,民視旗下各頻道全天候放送「披著新聞外皮」的聲明稿來痛罵系統商是紅色商人,而TBC則認為民視新聞台沒有授權不播,停播對其收視群影響也不大,儼然是一個公說公有理的局。

反觀NCC還繼續揮舞著不痛不癢的拳頭,要求兩家業者如不恢復訊號、給我繼續播出,就同時對兩家業者連續處罰,罰到改善為止,3顯然還是以一千零一招的方式來對付有線電視市場的問題,迴避以開大門走大路的方式,從根本上加以解決,實在讓人看不到解決台灣媒體結構困境的一線曙光。

  •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堅持頻道業者與系統業者的協商不得影響用戶收視權益,希望業者盡量依照商業機制協商。預計明天再開調處會議。
  • 至截稿為止,NCC共罰了TBC336萬元,民視20萬元。

留言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