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構台灣運動發展方向,勿讓ESG政策願景成空談
距今三個月前,走馬上任的體育署長,喊出以ESG[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治理(Governance)],整合政府、學校與產業的合作平台,加速台灣運動產業整體發展。然而,我搜尋立法院公報系統,鍵入ESG作為關鍵字,雖有206筆搜尋結果,卻沒有任何一筆與體育署業務相關。不見朝野雙方進行相關政策討論,只零星見於大眾傳媒宣傳企業與球團的永續經營理念,足顯ESG與運動發展這題,恐非台灣社會目前的優先事項。
我過去曾指出台灣運動發展,可借鏡國際社會探討運動永續發展的角度,重新思考在地社區及各縣市發展運動的「社會需求」,並從運動的角度再思發展的意義。我也曾呼籲台灣各界必須審慎思索下個十年,台灣運動的發展目標,可從檢討棘手問題、指標評估、政策平台建立三方面下手。回到現在,正是台灣運動發展思考未來刻不容緩的關鍵時刻。
運動發展的理想與現實
台灣短時間要讓ESG融入運動治理框架,絕非易事,我認為主因有三點。
首先,運動發展議題在台灣政界一直是「有事鍾無艷,無事夏迎春」的代表,除非有重大議題,如新竹縣辦理112年全中運的場地爭議,主管機關在朝野關切下直接進入政策檢討與啟動場地體檢。換句話說,在台灣,ESG與運動要進入政策討論階段,必然得藉著重大事件觸發「副本」,否則,想要一步登天可謂不可能的任務。
其次,總統大選牽動未來政策走向,尤其現階段尚未有陣營公布未來運動發展策略,若執政黨現階段大刀闊斧將ESG置入運動治理框架,恐有因政黨輪替影響而夭折的可能,屆時不但增加社會的溝通成本,朝令夕改也將掀起另一波口水烏賊戰。不僅徒增中央、地方行政機關困擾,就連配合的運動單項協會、球團、運動員、教練等利害關係人將為新舊制度操煩。
最後,若要將ESG至於現階段《運動體育政策白皮書(2013-2023年)》的框架,雖能勉強將「環境」對接運動硬體環境建置,「社會」與運動參與;「治理」則是串連運動行政與社區的合作,不過,礙於現階段運動政策白皮書架構著重在目前體育署行政單位的科層工作計畫,並不足以撐起ESG想要建構的產官學跨部門、領域的治理框架,更遑論連結國際社會各國家寄託運動不同的社會意義與價值。
姑且不論下個十年的運動政策撰寫計畫,我們得更進一步釐清台灣未來需要何種「運動發展價值」、「運動治理框架」、「運動政策網絡」才有辦法理出一條ESG與運動發展的道路,讓台灣運動發展接軌國際社會。
反思運動發展價值
面對21世紀,世界各國迴異的社會、經濟、政治、環境等不公義議題,運動早已不是旁觀者,而是舉著「以人為本」大旗的不可或缺的角色,舉凡聯合國的「運動促進和平發展」、歐盟的「運動工作計畫(2020-2024)」、或國際奧會的「2020+5改革議題」等,都是希望將運動作為媒介,點出社會深層的階級、性別、族裔等權力結構造成的不平等,與其真實映照出的社會問題,傳達運動對於社會永續發展願景的重要性。
面對日益龐雜的社會議題,台灣應勇敢跳出運動軟硬體建置優先的本位價值,將運動定調為「促進人權議題的媒介」,並跨領域地從商業與人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婦女歧視;兒童權利等面向,探討運動與台灣整體社會永續發展的關係。
因此,台灣朝野都該反思《國民體育法》總則,是否該新增對於運動社會發展的定位,諸如歐盟「運動工作計畫(2020-2024)」總則裡,重申運動是達成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各政策領域跨部門合作的媒介。
我們要給社區及國家未來一個什麼樣的運動願景與價值?打造優質的運動環境或許不再是完整的答案,而是必須打造一個從「普世價值」出發的運動發展環境。為此,台灣必須白紙黑字地承認運動的社會影響力,這樣的肯認並不是對既往全民、競技、學校體育治理框架提出挑戰,而是跳出既有的不同類別運動發展的資源搶奪戰,討論建置「跨界合作」的永續治理框架。
重構運動治理框架
英國普華永道(PwC)發布的ESG in Sport報告裡,不全然聚焦在企業對環境與社會永續的責任,而是一個組織如何從環境永續、社會正義、透明治理三面向貫徹ESG原則,讓組織的社會影響力能外溢到社會,如蘇格蘭欖球協會引入ESG治理原則,聘請外部運動公關及人權專家,從組織內部治理改革做起,讓協會成為永續發展的領頭羊。
英國體育委員會於今年3月27日發布《環境永續策略(2023-2025)》裡,為了在2030年達成淨零碳排,開始將運動視作推動健康福祉、平等多元包容、環境友善的社會影響媒介,強調「民間與政府合作、溝通與參與、以及從在地到全球夥伴網絡建立」。同時,英國更試圖藉奧林匹克運動員,號召全民一同關心氣候變遷對運動永續發展的負面衝擊。
英格蘭體育會針對草根運動永續發展,也提出如《積極設計》、《運動設施檢查表》等措施,協助在地社區處理環境變遷與減少碳排放的相關說明指南。除此之外,蘇格蘭足球協會與英格蘭足球協會也各自從2021及2009年開始,逐步綠化國家隊主場,並讓賽事成為永續供應鏈、在地社群連結、環境友善的示範媒介。
不僅如此,ESG早已被納入大型運動賽會的申辦須知裡,如國際奧委會在《重大體育基礎設施採購》及《永續奧林匹克運動》指引中,再再重申環境與人權對於運動永續發展的重要性;同樣地,2023年女子世界盃、2024年歐洲國家盃、2026年世界盃在遴選舉辦城市時,同樣也將前述兩者納入申辦評估指標中。
換言之,ESG治理框架的終極目標,是能系統性地將運動推向社會各層面,檢討當前法規制度針對賽事申辦、籌備、檢討、宣傳不足之處。同時,協助地方政府與社區辨識出個別的「特色」與「永續資源」,回應現今運動永續發展的相關措施,最終才能重構出「產—官—學」的永續運動治理願景。
建置運動政策夥伴與網絡
再好的政策願景,若只是萬人響應,但無人到場,必然不會成事。為此,夥伴與網絡的建置是必不可少的元素。如聯合國氣候變遷聯盟網絡號召世界各知名單項協會與球團,一同響應2030碳排減半,2040達到淨零的遠景,阿伯丁足球俱樂部則是首支加入該聯盟並承諾興建淨零足球場的蘇格蘭職業足球俱樂部。
從運動員、運動教練、運動組織、運動產業、運動設施、運動行政單位,所有參與運動的利害關係人都是ESG治理架構的一部分,才能讓運動真正能擔起其討論社會公平與正義的角色,讓政策得落實到社區與尋常人家的日常生活。
例如,歐洲足球總會聯盟在《團結力量2030》裡,提到它們將一步步將協會內部、各大賽會、聯盟成員、聯賽與球隊、合作夥伴與社會,組織成一永續足球生態社群,推廣人權等普世價值,藉此提倡孩童權益、平等包容、全民足球、健康福祉、難民支援、團結與基本權利,並誓言對抗種族主義。
然而,運動始終是把兩面刃,我們也不得盲目看見永續治理的良善,對過去的爭議視而不見。諸如2022卡達世界盃的洗白或漂綠,甚至是2023年法國橄欖球世界盃的申辦過程向資本靠攏的爭議事件,勢必削弱整體以「永續」為號召的治理框架,卻也會為草根社群帶來更大的韌性發展,型塑一個更好的公民社會。
隨著2023年F1艾米利亞.羅馬涅大獎因義大利北部因百年大水患而遭主辦單位取消,我們不容否認氣候變遷不但影響運動,更有可能危害在地居民的人身安全。同樣地,當我們見到新竹市棒球場因大雷雨淹水,我們需要問的除了場館設計瑕疵之外,更重要的是追問:
下個十年屬於台灣運動永續發展的願景、治理框架、及政策夥伴網絡究竟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