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憲奪牌舉五星旗惹議,避免憾事重演成雙北世壯運課題
李東憲選手在亞太壯年運動會頒獎臺高舉五星旗的爭議行為,可說是「運動與政治」的活教材。不僅坐實國際奧委會主委湯馬士.巴赫宣告「政治中立卻不去政治化」的運動時代,也讓台灣必須再次定位「台灣運動的立場」,回應這場由一人自導自演,卻要台灣人共同承擔後果的鬧劇。
撰文當下,體育署已澄清李東憲屬個人名義報名,與跆拳協會或體育署無關;陸委會也將調查李東憲是否有在台為中共發展組織等相關事實;中華民國大師運動協會理事長彭臺臨則指出協會只是協助報名程序,不負責組團及選拔,所以此次事件純屬選手個人行為。
無論政治或者運動場域,台灣與中國「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早已司空見慣。然而,在李東憲的攪和之後,我認為,這不失為一個讓台灣可以先行思索,何以在日漸壓縮的國際空間裡,透過運動能夠彰顯台灣民主價值的契機。尤其,2025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就近在眼前,我們何以從這起事件學習到寶貴的一課,強化台灣自身對運動發展的信心,避免未來發生類似荒腔走板的憾事?
三不管地帶?看見世界壯年運動會的制度性缺失
國際壯年總會自1995年創立以降,雖以推廣奧林匹克活動為組織核心,卻與過去強調競技運動推廣的國際組織不同,強調「終身」及「普及」運動的重要性,該組織也在2001年正式受到國際奧委會認可。
「認可」在奧會體系的意義,不僅是字面上意義,是進入奧運體系的一環,更表示國際壯年總會受《奧林匹克憲章》第25條規範,也就代表它們旗下所辦的所有賽會活動,凡是與運動員年齡、參賽資格、國籍、禁藥等相關規範都必須符合憲章內容或執委會相關決議,如目前世界壯年運動會仍依循奧委會建議,不允許白羅斯及俄羅斯兩國運動員參賽。
一般而言,若李東憲在報名時以中華台北之名參賽,卻在頒獎時高舉五星旗,強調自己的國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事,恐有違《奧林匹克憲章》第41條第二項,任何更改國籍之情事,必須經由國際奧會執委會同意之相關規範。否則,包含國際壯年總會、中華奧會都可將李東憲違規事項送至國際奧會倫理委員會進行禁賽或永久除名懲處。
可惜的是,2023韓國全羅北道亞太壯年運動會的參賽規章、運動項目章程、註冊系統規章都未提及選手國籍相關規範,甚至連國際壯年總會都未有如世界大師田徑錦標賽明訂「改變國籍」規定與流程,造成現階段難以從賽會相關章程「處分」李東憲荒腔走板行為的結果。
模糊賽會焦點?言論自由與政治宣傳的界線
我過去曾為奧運內運動員的倡議行動撰文指出,國際奧委與選手委員會縮緊選手發聲的權利,除非是執委會同意,否則依奧會憲章第50條,仍全面禁止政治宣傳及相關文宣在賽事任何場域出現。即便是人權及普世價值相關議題,至今依然沒有解方。
退一萬步想,若李東憲今日是為中國受壓迫的人民發聲,可能還符合奧林匹克推廣人權的精神。諷刺的是,李東憲卻是在韓國這個民主社會,使用台灣費勁心血保住的「中華台北」參賽名稱,且升段考核及教練執照為中華民國跆拳道協會頒發,卻大喊自己是中國人,講著台灣是一座獨裁鬼島,沒有言論自由,令人唏噓。
當然,在李東憲的「共產黨背景」被起底後,接連爆出違法招收學生,以及與多位台灣教練有財務問題,令我不得不憂慮,當李東憲這類因自己的「過失」產生對台灣的「恨」,轉而成為被中共政府所用的統戰工具,攻擊孕育他成長的這塊土地時,接下來,台灣運動發展該得虛耗多少能量在澄清台灣與中國千絲萬縷的邊界爭議。
既然,台灣的運動與政治交錯已是事實。台灣政府又該如何面對李東憲這類一個銅板敲不響,而刻意將運動政治化的案例呢?目前,似乎除了陸委會依循《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及由中華跆拳協會將其除名外,別無他法。
誠如前文所述,目前舉辦的賽事並無相關針對「政治宣傳及文宣廣告」的規範,若要避免類似李東憲的事件再次喧賓奪主,雙北世界壯年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勢必得參考歷屆世界壯年運動會相關規範,制定相關辦法約束運動員在場內的行為。否則,當運動賽會陷入中共設定的議程討論時,不僅會分化台灣社會,也會使運動發展能量潰散,停滯不前。
鬧劇之後?台灣國際運動角色的再定義
周旋在李東憲個人,我認為對台灣運動發展無益,但若針對他個人參賽到言行舉止,可以做為台灣國際運動角色再定義的一個起點。諸如,當台灣參與或者舉辦國際賽事時,如何透過規章或章程設計保障自己不被中共政權吃豆腐;或者,當選手出現脫韁行為,嚴重影響國家名譽時,如何產生相應的辦法快速處分,維繫大眾對台灣運動界的信心。
尤其,當2016年國際奧委會與國際壯年總會簽署新的合作備忘錄時,雙方承諾會共同討論往後世界壯年運動會與夏季及冬季奧運舉辦城市合辦的可能性,象徵性地提升了世界壯年運動會的賽會地位。正如湯馬士.巴赫所言:
國際奧委會認為,身體活躍和參與體育運動對所有年齡和能力的人都至關重要。
在這個脈絡下,我樂觀認為,兩年後由雙北主辦的2025年世界壯年運動會,將可作為台灣未來爭取更高賽事舉辦權的試金石;同時,更能當作台灣完善全民運動政策的重要推動力。只不過,目前台灣舉辦賽事的考量,尚欠缺縝密的資源盤點,未有一套完善的賽事申辦及籌辦的法規及檢討制度,難以讓舉辦賽事的能量延續為運動推廣的動能,更遑論成為台灣運動發展的重要養分。
縱然可能有讀者會認為,李東憲鬧劇一出,恐打擊台灣社會對世界壯年運動會的信心,甚至是打壞目前籌備委員會的節奏。但李東憲終究只是個案,也是台灣運動發展在地緣政治環境下,必然得走過的荊棘路。要如何繼續在夾縫中求生存,甚至是在有限的時間內,將他國舉辦賽會的經驗,轉化為台灣成長的養分,都有待大家繼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