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資源的重分配:思考國光獎金與運動發展的關聯 | 丁桀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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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資源的重分配:思考國光獎金與運動發展的關聯

台灣在本屆成都世大運創下地主外最佳紀錄,預期會發出高達三千多萬元的國光獎金。圖為成都世大運台灣代表團8月9日舉行返國餐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在本屆成都世大運創下地主外最佳紀錄,預期會發出高達三千多萬元的國光獎金。圖為成都世大運台灣代表團8月9日舉行返國餐會。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台灣蝶王」王冠閎游進世錦賽決賽的優異表現有目共睹,卻也意外地讓大眾再思「國光獎金」與「運動發展」之間的關聯,對討論台灣運動有益而無害。只不過,當我們思考是否有必要設置國光獎勵機制,又或者是否需要因為個案來修正法規時,就必須得謹慎考量其他「政策影響」因子。

討論「國光獎金制度」,若只單從「獎勵金額」、「賽事層級」,或者「產業發展」的角度討論,視角或有狹隘,參照所謂「先進國家」作法的同時,我們也當反思台灣運動政策治理的現狀。單單論及「設置獎勵機制」、「培養及鼓勵運動員參賽」、以及「資源分配的公平正義」等論述出發,遠遠不足。

本文將奠基在「國光獎金」與「運動發展」間的討論,對照國內外目前的作法後,再定位國光獎金對於台灣運動發展的位置。試著讓讀者們能以更宏觀的視角,看待前述兩者應該置於台灣運動治理框架的位置,以及如何以運動員為本位,再思前述兩者未來可討論的政策方向。

國光獎金是成績獎金還是培訓獎金?

各國對於運動員參與賽事的「獎勵制度」各有不同詮釋,但基本可區分成「成績優良獎金」與「培訓補助金」兩種。前者指的是賽事成績優異運動員得到的獎金,全世界目前至少有二十六個國家設置此類賽事績優獎金,其中包含大家熟知的美國、日本、澳洲、義大利、德國等名列在2021東京奧運獎牌榜前十名的運動強國。

較為不同的則屬英國,主管機關英國體育會至今仍未提供「成績獎金」,反倒是從「運動彩券基金」撥出一筆「培訓補助金」作為「運動員績優獎」的資金來源,其作法和台灣的《黃金計畫》類似,將選手分為奪牌熱門及奪牌潛力選手進行分類,奪牌熱門選手每年預計能取得145至240萬不等的補助金,奪牌潛力選手則僅有92萬至160萬的補助行情。

若以台灣上屆東京奧運列在《黃金計畫》第一級的選手(如戴資穎)及第三級選手(如王冠閎)為例,兩位台灣頂級運動員一年可獲得政府補助最高一千五百萬及八百萬培訓費用。況且,這還不計入來自民間單位的資金奧援,舉凡戴資穎選手尚有「合作金庫多元照護計畫」的相關獎勵措施,而王冠閎選手則有「仰德育樂贊助」。更遑論,各地方政府都有另訂〈績優運動選手與教練及學校或體育團體獎勵金發給點〉,給予設籍優秀選手一定的支持。

據此,我們不應單從「國光獎金的存廢」看待台灣運動發展是否先進或者落伍。主管機關可以考慮的是重新詮釋國光獎金,將賽事成績的獎勵,連同培訓費用一同作為廣義國光獎金的範疇,同時,整合中央及地方針對績優運動選手給予的經費支持,才能讓大家更能理解體育經費支援的範圍。

以台灣上屆東京奧運列在《黃金計畫》第一級的選手(如戴資穎)及第三級選手(如王冠閎)為例,兩位台灣頂級運動員一年可獲得政府補助最高一千五百萬及八百萬培訓費用。圖為戴資穎。 圖/美聯社
以台灣上屆東京奧運列在《黃金計畫》第一級的選手(如戴資穎)及第三級選手(如王冠閎)為例,兩位台灣頂級運動員一年可獲得政府補助最高一千五百萬及八百萬培訓費用。圖為戴資穎。 圖/美聯社

國光獎金設置的公平性?

當我們討論「台灣蝶王」晉級游泳世錦賽八強是否「符合」國光獎勵金的要求時,首先,我們別忘了各頂級單項賽會內,大多都有設定獎金「賽事獎金」,以王冠閎本次參加的2023福岡游泳世錦賽為例,參加的游泳項目決賽八名選手各有從兩千美金到兩萬美金不等的獎金

對照現行〈國光體育獎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的規定,在正式單項運動錦標(盃)賽的成績只羅列前三名,所以王冠閎即便以破台灣紀錄之姿首度挺進決賽,於法也不符合該法的獎勵規定。

若我們無論如何都想「獎勵」這前無古人的運動功績,我們該執著的也許不是「公平性」問題,而是主管機關有否可能依據各頂級賽事規範的「獎金」級距修法,給予類似的成績獎金,如同前文提到福岡游泳世錦賽在決賽前八都有設置獎金一般。

另外,我們也許可在不變更現行體制的前提下,彈性個案處理。第一種處理方式是與中華泳協共同研擬有否可能以美國泳協訂定「獎勵辦法」,給予進入一定名次的選手紅利獎金。第二種處理方式,則為專案從運動發展基金或者公務預算編列,填補目前相關辦法不涵蓋的「優異運動表現」。

換言之,目前未涵蓋在國光獎金相關辦法內的表現,是有機會在結構不變動的狀況下,從一定行政彈性內獲得解決。當然,要促成專案處置,必然得經過層層官僚,若要一勞永逸,修法或者調整相關辦法,才是解決根本之道。

王冠閎今年游進世錦賽決賽,決賽以第八名作收,但已是台灣男泳將在世錦賽最佳成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王冠閎今年游進世錦賽決賽,決賽以第八名作收,但已是台灣男泳將在世錦賽最佳成績。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的國光含金量?

台灣在本屆成都世大運創下地主外最佳紀錄,預期會發出高達三千多萬元的國光獎金。許多人會質疑世界大學運動會的含金量,甚至會以運動強權未派出最佳陣容參賽,給這群辛勤參賽的選手澆上一桶桶的冷水。對此我們也許可以從下面三點思考參與世大運對台灣運動員的重要性。

首先,從戰略價值言,世大運作為各國際協會承認的國際賽事,其成績可作為晉級亞運或奧運的參照,是拚搏個人最佳成績的時刻。況且,從世大運延辦以降,體育署及各國家培訓隊一直堅持的口號,就是「以戰代訓」,藉由世大運的參賽經驗,調整選手狀態,希冀能在一個半月後的杭州亞運取得佳績。

其次,從後疫情時代言,世大運作為疫情之後陸續復辦的大型運動賽事,可作為許多教練及選手重新熟悉國外比賽節奏的前哨戰,尤其當世大運及亞運都是在中國舉行時,若能更快習慣在海外的比賽節奏,也能增進選手在海外的抗壓性。

最後,從社會狀況言,台灣科班出身的運動員,除了部分棒球選手高中加入職業球隊外,其餘大多選擇進入大學就讀,繼續使用高教資源進行訓練,累積自己的實力。既然本身具參賽資格,又有補助資源,再加上能成為累積經驗的舞台,世大運的重要性也就不證自明。

當然,有些讀者會質疑部分運動強國,如英國本屆沒有出席成都世界大學運動會。然而,英國代表隊的缺席,主因為世界大學總會先前對白俄選手是否能參與猶豫不決,加上英國本土要求參賽選手自費(每人粗估約二十萬台幣),再考量選手需繼續調整備戰接下來各歐洲賽事後,才忍痛放棄參加本屆成都世大運。

李智凱在成都世大運完成鞍馬三連霸。 圖/大專體育總會提供
李智凱在成都世大運完成鞍馬三連霸。 圖/大專體育總會提供

運動資源分配與發展主軸

我們不可忘記無論是發展「競技」或者「全民」運動類別,政府資源都是有限的,如何在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效用」,就有賴政府如何訂定「運動發展」方針。

相信讀者都會同意,台灣自始自終都是以「競技體育」、「學校體育」兩塊作為大宗,也確實台灣主要的運動業務也都聚焦在這兩者,由主管機關體育署交辦給各單項協會的評鑑也就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如何在僧多粥少的狀況下脫穎而出,獎牌數量絕對是一個最簡單不過的指標。

現階段,台灣短期難脫離「獎牌至上」的運動發展模式,隨著大賽成績不斷印證這類奪牌手段的成功,或許英國可作為我們的借鏡。

英國在東京奧運成功後,反思至2004年以來的「菁英奪牌」策略將大部分經費投注在奪牌可能的運動類別,轉向多元補助不同單項運動協會,試圖讓各運動協會都有「足夠」經費培養菁英選手,同時也發展草根運動組織。

不過,正由於補助方式的改變,也導致原先強勢的單項協會經費縮減,必須另覓財源補齊財務缺口,而英國如此行的原因,只為了讓「公平」及「正義」在運動場域能被實現,讓每位運動參與者都可受到一定程度保障。

現階段,台灣短期難脫離「獎牌至上」的運動發展模式。圖為郭婞淳在東京奧運女子舉重五十九公斤級,奪下生涯首面奧運金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現階段,台灣短期難脫離「獎牌至上」的運動發展模式。圖為郭婞淳在東京奧運女子舉重五十九公斤級,奪下生涯首面奧運金牌。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我們要怎麼樣的運動未來?

還記得一年半前我曾經在課堂中,和一群來自英國和歐盟的大學生討論一題「奧運奪牌選手是否需要獎勵機制?為什麼?」的申論題目,當我提到台灣給予奧運金牌優渥的獎金時,只見檯下學生瞠目結舌,大聲說:「參加奧運得到獎牌,不就是一切了嗎?那不是一輩子的榮譽嗎?」

退一萬步言,台灣是否有必要設置國光獎勵機制,鼓勵台灣運動員參加國際賽事?我認為必然得存在,因為大多台灣運動選手仍為社會弱勢,需要一定政府或民間單位培訓經費支援。

然而,是否有必要為了單一選手情況專項修正法規呢?我認為當我們接受運動作為一個產業,就必須得認知運動是一項高風險高回報的產業,當運動員願意冒險走上這條路,政府固然得從運動員角度給予資源,但絕非百分百接住每位運動員不同的需求。

至於,世大運是否重要,不能只看對手推斷其含金量,而得考量各單項運動項目的養成策略,以及各國家運動員的回應教育體制的需求。例如,上月在愛爾蘭的世界盃女壘賽事,美國代表隊並未徵召一代名投莫妮卡・阿博特(Monica Abbott),而是採全NCAA青年陣容應戰,難道有折損我國選手參賽的意義嗎?

為此,我認為任何選手參賽都值得鼓勵。然而,面對國光獎金,我們不能規避台灣「運動發展」的根本,實際是有限資源再分配的結果,我們亟需借鏡英國討論運動政策轉型的經驗,以更多的公共討論、選手及教練訪談,來為下個十年的運動白皮書打下更好的基礎,才有辦法得出一適合台灣運動員的發展模式。

上(7)月在愛爾蘭的世界盃女壘賽事,美國代表隊並未徵召一代名投莫妮卡・阿博特(Monica Abbott),而是採全NCAA青年陣容應戰。圖為莫妮卡・阿博特。 圖/美聯社
上(7)月在愛爾蘭的世界盃女壘賽事,美國代表隊並未徵召一代名投莫妮卡・阿博特(Monica Abbott),而是採全NCAA青年陣容應戰。圖為莫妮卡・阿博特。 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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