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預算只能輔導選手當作業員?請讓政策回歸運動員角度出發
5月中旬體育署攜手高雄大學啟動「輔導績優運動選手從事半導體產業人才培訓先導實施計畫」,隨即遭民間及政界人士接連批評,質疑政府在該計畫投入1,478萬元預算,卻只能媒合選手進入缺工的半導體產業,應徵技術門檻低的「技術員」職位,該計畫不但被抨擊為「大材小用」之外,更有違「輔導績優運動人才」的原意。
體育署事後解釋,該計畫採先聘後訓方式,讓有興趣從事半導體產業的績優運動選手,使用計畫內的關懷、輔導、諮詢等機制,加上企業兩年培訓,讓選手能步步升上管理職缺。
理想上,政府為媒合運動員的就業需求,應從政策及制度面謹慎地築起多元就業管道,供運動員選擇,同時提供其在教育、社福、經濟等資源網絡的支持,最後滿足社會大眾對於「運動員生涯發展保障」的政策期待。
這項計畫看似突兀,執行初期遇到的反彈力道,確實也需要更進一步的政策討論。不過,若能持續蒐集運動員及計畫人員執行的反饋,連同過去「優秀選手輔導方案」等系列輔導專案一同滾動修正,仍有助於體育署未來發展多元職涯整合方案。
為何本次試辦計畫受到各界非難?外國如何保障運動員生涯發展?是我想要進一步討論的主題。
為什麼是半導體?台灣運動政策與自治的掙扎輪迴
半導體結合運動,創新卻也違和,從體育署在5月16日發布的新聞發現,體育署是在今年4月核定推動「輔導績優運動選手從事半導體產業人才培訓先導實施計畫」,而政策的關鍵人物是賴清德副總統。他關心運動選手職涯和就業,便指示體育署協調有意願之高科技公司給予專長訓練後,媒合至高科技公司擔任「維修工程師」。也就是說,該政策緣起「又」是基於高層對於特定領域關懷才橫空出世的政策,而非依體育主管機關過去政策考量的產物。
為什麼說「又」呢?論及台灣重大運動政策的生產,無一不與府院高層意志有關,諸如大家熟知的台北大巨蛋緣起,正是前行政院長郝柏村「指示」台北市評估興建可行性之後種下的因,結果如何,我想已然不明自證。換句話說,當上位者凌駕於文官系統,下級單位也只能全力配合在位者圓夢,盡力實現這幅拼貼感極重的超現實政策。
我過去曾援引「運動自治」的概念,指的是「財務與治理皆獨立的主管機關」。也就是說,運動主管機關本應就運動政策專業領域,保有不受外界干擾的判斷及決策權力。不過,台灣運動發展經驗卻是反其道而行。在當權者凌駕文官系統的權力遊戲裡,除非「運動」真能如運動政治學者林肯.艾利森(Lincoln Allison)所言的「自治神話」,凌駕於黨派與社會結構之上,否則無論體育署位階再如何變動,受上位者左右的掙扎事件也只是不斷重演。
跳脫掙扎:雙軌發展的運動員輔導系統
談論運動員生涯發展,除了看待運動員的成長,更重要是區分運動員成長歷程,以及針對涉入的各類利害關係人制定相關指引辦法。歐盟的《運動教育雙軌發展指引》處理運動員輔導發展,區分成長歷程,辨識出每個運動員的身心狀態,與其成長歷程的重要利害關係人,如孩童(父母、兄弟姊妹、同儕);青少年(同儕、教練、雙親);青年(伴侶與教練);成人(成家後成為教練或家長)。
該指引也提出共36點要求整體計畫必須考量來自不同層級、不同運動類別、不同文化背景的運動員,確保不同層級的主管機關不僅提供運動員合宜的教育、社會、職涯支援網絡。同時,也能受到妥適的監管、審查與評估。更直觀來想,制度該提供給運動員的是持續性地教育資源、職涯發展與預備、輔導及相關課程、辨識自我技能,同時保障健康、安全、財政資源取得,與提供實習及不斷優化的生涯轉換輔導計畫。
換言之,歐盟的雙軌發展指引,是給予運動員發展其個人、身心、社會應對等全面的職能教育,同時,保障所有利害關係人的福祉,符合蔡英文總統所謂運動發展中的全人教育真諦。例如:歐洲足球總會要求俱樂部必須與青訓系統球員所屬的教育機構合作,共同規劃青訓球員的課程生涯輔導、升學考試等準備計畫,並作為獲得俱樂部認證的條件之一,確保俱樂部保障其青訓球員的教育權利。
平台、網絡、媒合:各國協會組織的運動員輔導資源
英國體育委員會在2016年里約奧運,便和英國體育學院、奧林匹克和帕拉奧運委員會共同發起「退休生涯指引」,建構平台連結人才及需求端。2017年開始,該指引更協助運動員瞭解自己的強項及通用技能,為運動員預備未來的退休生活,提供教練、輔導、職業及個人發展課程,企圖提升運動員的運動表現與個人福祉。
歐洲足球總會及國際職業足球員協會也為競技足球員量身定做生涯行動計畫,透過自我評估,面試,個案分享,也提供追蹤及後續輔導機制主動為運動員築起發展防護網。當然,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國家美式足球聯盟、美國職業籃球聯賽,同樣提供旗下球員相關身心輔導計畫,球團教育獎學金,甚至協助職業球員再規劃生涯前、中、後的教育、財務發展計畫。
不僅如此,國際奧委會的「運動員365 Career+」平台也會與各國奧委會及國際單項運動協會合作,提供全球奧林匹克運動員完善的課製化的職涯發展選項,從職涯規劃指引、技能培訓、聘僱協助、網絡連結機會。例如,加拿大奧委會與奧運團結基金和運動員365 Career+平台合作,為即將參加完江原2024冬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選手,提供一系列課程進行職涯輔導與規劃。國際運動攀岩總會2022年也與國際奧委會合作,展開運動員輔導照護計畫,協助職涯雙軌發展。
從一國體育主管機關到國際運動組織、從職業運動員到一般運動員,各國組織的運動員輔導資源不外乎是透過網絡平台建置,媒合人力資源,最後協助各運動員重新「辨識」自己的能力與適合的社會位置,再創他們的後運動時期的職涯第二春。
台灣的現況?那些可能被埋沒的聲音
目前教育部體育署針對運動員的輔導,縱然有針對生涯輔導(包含就學輔導、就業扶植、獎勵措施)給予基本的調查,但多半著重在優秀選手的輔導,相關的方案包含《優秀運動選手輔導方案》、《輔導績優運動選手就業》、以及《補助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等辦法。但是,這並不表示台灣運動發展就此打住。
國內相關研究在2018年及2020年也已提出運動員、學校、教練、企業在運動員不同成長階段扮演的角色,並試著整合運動員生涯發展策略,以及提出學校輔導管道推廣方式改變、設置專業的運動績優生管道、運動員心理輔導師和學習國外的生涯規劃等建議。職業場域如「職棒退役人才媒合資料庫」目前也正積極協助,媒合專業人才至學校球隊、學校社團、社區球隊、乙組社團貢獻所學。
在2010年,前體育署長張少熙主持的《協助運動員完善生涯規劃之研究》曾建議運動產業發展與運動員職涯轉換銜接之可行性包含雙軌發展、重新制定教育方向、建立輔導機制、善用政策工具、以及持續開創多元平台;並且在運動員職涯轉換之可行措施和具體政策面上談及整體性地推廣(即跨出輔導菁英或者績優運動員思維),再來則是改善既有運動員制度,加入學生、非學生運動員及退役後的完善輔導階段措施。
張前署長與多位台灣體育學者訪談內提及,專業能力的養成,除有賴外部協助運動員「辨識」自己的「通用技能」(如:將日常溝通、創意、學習態度等轉換到其他生涯場域中),高等教育學程上也得持續強化語言能力與國際接軌。
體育發展不但得配合擴大想像「運動產業」的類別與厚度,如何重新想向運動人才的養成,是建構一個永續且健康的運動「產—官—學」鏈結的起點。換言之,當權者必須意識到,運動發展與時俱進十分重要,而辨識出各個階段運動員成長所需要的「條件」以及如何協助它們達到「條件」,是環境與制度必須再去思考的必要條件。
結語:讓運動員重歸政策本位
從本次運動媒合半導體的風波,可視作台灣體育政策發展歷史裡,再一次的以「權」而非以「人」為本發展的例子。當然,這也與蔡英文政府已然進入八年執政的最終段,自然得以下一任總統候選人的想法為主有關。不過,現階段推廣任何運動政策都該戒慎處理,尤其是當《運動體育政策白皮書2013-2023》即將於今年走入歷史,現階段提出的政策,如何與還未出世的運動政策白皮書連結,還有待專業人士共同研討。
不可否認,蔡總統過去八年所強調重視「我國菁英選手的全人教育培訓,包括對體育以外專業知識與能力的培養,健全選手退役後的職涯輔導及照顧」,並未完全實現。如2021年立法院出版的〈運動員退役轉職出路之研析〉提到目前績優選手為數不多,輔導機制也不充足,必須結合民間力量促進運動員職涯發展,以及必須協助運動員培養第二專長。
台灣運動發展面對僵化的社會權力結構,面對當權者對於運動發展的介入,以及面對民主社會對於運動不同的期待。我自知人微言輕,也只能呼籲政府必須重回運動員本位思考發展框架,尊重運動專業與自治權,並跳脫「菁英」運動員思維,大刀闊斧從整體運動發展利害關係人的角度,平等看待每位運動人士、教練、家長、以及各協會及地方組織在運動發展的位置,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政策框架與指引,讓運動員真正成為政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