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賢/大國崛起的基建關節:從華為事件窺探中國國策手腕
隨著中國的國力崛起,不少中國企業也跟隨國家的整體步伐,走出去大力發展不同業務。互聯網巨企有騰訊、阿里巴巴;銀行巨企有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等國家級金融企業;電腦製造有聯想;至於電訊科技則有華為。而在其中,華為比其他企業更快布局海外據點,發展電訊設備業務。
華為突起並非偶發現象,早於2010年,華為就已經成為中國大陸非資源類、非北京當局持股的民營企業,打入《財富》雜誌當年的企業500強名單的首間企業,比騰訊、阿里巴巴更早殺入國際大型企業圈子。在2018年,華為更在同一調查排72名,8年間躍升不少。華為由製造電訊設備,到出產手機、網絡路由器,到研發5G的通訊設備,其技術已經以百計的國家和地區在使用。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出身軍方背景,其岳父為四川省前副省長孟東波,這背景使他的電訊科技業務無往不利。由1987年創立的小企業,32年間晉身世界百強企業之列,沒有官方背景,一間小小民企真的可以在這個敏感產業發展得這樣迅速嗎?
雖然華為矢口否認跟中共之間存有機密榨取,洩漏予中國情報機構的合作,可是華為創辦人的政治背景,企業的發展軌跡,以及這兩年在民營企業的「官進民退」趨勢,均使華為的政治背景更為可疑。電訊科技產業本身屬高度敏感企業,沒有國家會放心一個官民界線模糊、政治野心甚大和國力日漸強橫的中國企業佔據住這個基建關節,中美貿易戰的出現只是加快外國聯合抵制華為的催化劑。
中共在整體的政治部署,不是只有政治手腕,還有實際的經濟部署,透過經濟和產業規劃,為國家帶來收益,也可以同時變相控制他國的命脈。
經濟與政治的雙面搾取
中國近年的「一帶一路」國家戰略,一方面透過對外投資和進行基建項目合作,紓緩國內產能過盛問題,使多餘的生產力可以在海外部署當中釋放出來;另一方面則同時為「一帶一路」國家舉債,使中共成為其他國家的債主,不但可以享有基建設施興建的權益和利潤回饋,更可以透過控制戰略設施變相控制別國命脈,利用債務條款操弄別國事務。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斯里蘭卡。
在2009年,斯里蘭卡尋找中資企業合作發展位處南端的漢班托塔港,最終耗費10億美元在翌年落成,可是有關港口經濟收益不如預期,使斯里蘭卡不能賺取收入,更累積欠下300億美元外債,而其中五分之一都是為國內基建項目而向中國借款。為了解決債務危機,斯里蘭卡政府最終讓中國取得99年漢班托塔港的租用權,為債務問題解套。
而中國本身在這個項目上,既取得基建興建帶來的利潤,又可以透過發債賺取利息收入,甚至以此換到基建使用權和利潤。漢班托塔港這項目,成為中共不費一兵一卒、一分一毫的戰略要塞,成功開通中國連接中東地區及非洲之間的能源供應和航運中轉路線,甚至有機會進一步利用港口,將其變成中國在印度洋上的軍事據點。
香港問題殷鑑不遠
斯里蘭卡不過是中共政經手腕互為運用的一個近例。早在冷戰時期,中共政權在處理香港問題上,已經定下「長期打算,充分利用」的國策,即使當時正值「文化大革命」時期,民族主義情緒高漲,澳門「一二三事件」讓葡萄牙政府作出政治妥協,於是不少香港左派份子和中共黨員打算有樣學樣,發動群眾事件反對港英政府,亦即「六七暴動」。
不過,中共當時在「文革」時期,卻一再重申「長期打算,充分利用」香港,不打算提早從港英政府收回香港主權,皆因當時香港在中國的對外貿易、資金流通都扮演關鍵重要角色。
在「韓戰」爆發後,聯合國對中國實施禁運,因此中國不少貨物和資金進出都要依靠香港,同時又有不少中共駐港企業例如中國銀行、招商局等都在香港營運,為中共官方創造收入。中共對於某些戰略地帶和產業作出長遠的打算和規劃,充分利用這些地方、企業和產業為其利益服務,並不是新鮮事。香港、斯里蘭卡這類地方,以及華為和一眾中國國企,本身也是中共在全球布局的棋子,鞏固其全球影響力和利益。
華為科技本身在世界各地推動電訊科技業務的發展,尤其著力研發5G的網絡技術,就是為了在世界各地進行高科技基建的布局。在「一帶一路」的中國戰略上,為不同沿線國家興建先進的電訊基建,將華為的5G技術引進其他國家,也自然是一種戰略擴長,將中國影響力延伸至他國的電訊網絡。
即使中共不透過華為盜取他國機密,但這樣的一個電訊網絡布局和投資,這規模就已經能讓世界上不少國家需要進一步依靠中國技術和企業,造成政治的問題。況且,現時華為的問題就與過往中興一樣,有證據指向它透過不同渠道和名目與被禁運的伊朗進行交易,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令,導致華為問題終於浮上檯面。
當然,過往中美關係未有這樣緊張時,世界各國對華為有戒心,但也不會這樣將杯葛華為營運放在表面,甚至形成為國家的具體政策方針。不過,不只是華為,還有其他中國國企,以及有些借港資為名,具中資之實的企業參與各項他國的業務投資,例如台灣的順豐快遞便是「港資」之名行中資之實的一例。
要杜絕中國對地方政治和經濟的滲透,最主要還是要依靠如何設立標準,檢視各項企業的投資細節,以及公共項目的合作方、投標方的背景,確保其背景並沒有帶政治目的,不能讓政治或情治單位有機可乘。政府禁止官方機構採用華為產品和技術只是一例,將來只能採用愈來愈嚴格標準處理這些國家資本侵入的隱憂。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從華為事件窺探中國的國策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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