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貴智/習近平談話後,台灣該有的應戰法律思維 | 法律白話文 PLM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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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貴智/習近平談話後,台灣該有的應戰法律思維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圖/路透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 圖/路透社

這幾天人們關注的焦點,停留在蔡英文以「台灣絕不會接受一國兩制」來回應習近平告台灣同胞書》,但較少人去討論習近平講話內容背後的涵義,以及與過去中國領導人的立場有何差異。

更重要的是,多數人以政治角度評論習近平的統戰策略,但忽略了其策略所建構的法律基礎。政治只是建構制度的過程,法律則提供制度的正當性,因此我認為當前必須專注討論習近平講話內容中暗示的法律問題意識,而不是流於口號的爭辯,同時藉此檢視蔡英文的回應是否確實拳拳到肉、回到點上。

習近平將「台灣問題」內政化

關鍵句:「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

從前言開始,習近平以巨大的篇幅闡述中國過去民族衰敗的歷史,清末國力衰敗讓列強入侵,台灣雖然在二戰後短暫與大陸統一,但因為國共內戰及外國勢力干涉,造成如今台灣與中國分裂的局面,因此將台灣問題定調為清末國力衰敗的遺緒。

「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這部分延續了中共過去的論述,也就是將台灣問題鎖入「內政問題」的框架內,進而利用國際法下「禁止干涉內政原則」,否定任何國家或國際組織涉入台灣問題的正當性,方法則是否定台灣任何已取得或可能取得的國際法地位。簡單來說,國際法下並非只有國家能取得國際法地位(如巴勒斯坦解放組織),一旦台灣取得任何形式的國際法地位,台灣問題就必然隨之國際化。

再比如,所有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的場合,中國都會想方設法製造「非經中國允許不得參與」的現象,就是為台灣問題內政化鋪路。例如我國要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時候,其實比中國還早完成談判,但中國卻要求台灣不得早於中國入會,近年我國雖順利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幾次,但都被建立在「北京放行」的前提下發生。

也就是說,中國深知國際實踐對國際法主張具有關鍵影響。用通俗的語言來說,「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如果歷史證據攤開來,中國不給國際參與,台灣就無法出席,在法律上就能讓中國繼續站穩台灣問題內政化的腳步。

「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這部分言下之意是,台灣問題的時程表是由中國決定,任何國際組織或國際勢力都沒有參與空間,也暗示著內政問題終將由中國人民解決。須注意的是,這部分習近平與過去領導人不同的論述在於,過去歷任中國領導人對於台灣問題採取相對消極的態度,而習近平的談話則是首次明顯展現積極解決「台灣問題」的野心。

在談話中,習近平講到「在中華民族走向偉大復興的進程中,台灣同胞定然不會缺席。兩岸同胞要攜手同心,共圓中國夢」,「中國夢」是習近平提出的政治口號,暗示著台灣一日不回歸,中國夢終有缺憾。毫無疑問,其意涵是習近平正式將台灣問題放入自己的待辦清單。若未完成,代表他許諾中國人民的中國夢未圓,對照習近平將自己任期無限期延長,就能窺見習近平展現解決台灣問題的企圖。

1月2日,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展現積極解決「台灣問題」的意圖。 圖/路透社
1月2日,習近平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展現積極解決「台灣問題」的意圖。 圖/路透社

習近平似有意著手磋商和平協議、起草台灣基本法

關鍵句:「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

習近平談話中提到的「一國兩制」統一台灣,事實上最早提出此概念的人是鄧小平。鄧小平提出一國兩制的目的並非用於香港,而是用於台灣,只是香港回歸先發生,剛好拿來作為實驗一國兩制的場域。因此,習近平講話中才提到「『一國兩制』的提出,本來就是為了照顧台灣現實情況,維護台灣同胞利益福祉」。

與歷屆領導人不同的是,習近平展現了積極解決台灣問題的意圖,此處關鍵不在習近平提到台灣問題不能一代一代傳下去,而是習近平呼籲「在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的共同政治基礎上,兩岸各政黨、各界別推舉代表性人士,就兩岸關係和民族未來開展廣泛深入的民主協商,就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安排。」

這表示,習近平深知台灣現實政治情況,不論國民兩黨誰上台都不可能展開兩岸政治性協商,因此習近平有意繞過台灣民選政府,另覓「具有代表性」的台灣人代表台灣進行協商。此舉在台灣人眼裡看來荒謬,但現實上這樣的情況已經發生在香港。

例如香港回歸前中英談判,香港人基本上沒有參與,中英聯合聲明發布後的1985年,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全國人大)成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香港代表不僅只佔了1/3,更非透過香港人選舉產生。遑論香港回歸後,香港特首從來不是香港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的,而是透過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選舉委員會委員1200人也並非普選產生。

換言之,對中國來說,民意代表性從來都不等於所有人民以「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的選舉方式產生結果。

同樣地,與中國協商台灣問題的台灣代表,身上肩負的「民主正當性」自然無須透過台灣既有的政治體制取得,而可透過中國設定的框架、按照中國設定的條件來取得。例如香港特首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方式為900人,由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勞工、社會服務、宗教等各界專業人士選出,另300人則是香港立法會以及區議會的議員、香港人大代表等民意代表。

面對台灣問題當然也可以如法炮製,透過中國自己定義的台灣各界別人士,讓親中的台灣民間團體自行選出各界別代表,台灣也不乏許多明確支持兩岸統一的政治團體,更何況現在已經有多少台灣人在中國領有居住證?因此要產生「具有代表性」的台灣人代表台灣來進行統一協商,甚至是起草基本法,並不困難。

蔡英文總統要求中國正視中華民國台灣存在的事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要求中國正視中華民國台灣存在的事實。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面對法律統戰,有待蔡政府提出具體對策

針對中國反覆將台灣問題內政化,蔡英文總統的回應,則是要求中國正視中華民國台灣存在的事實。這也反映了台灣長年來無法將台灣問題國際化的困境,因為延續使用「中華民國」難以在國際社會上突破現有的一中框架,改用「台灣」卻賦予對岸出師台灣的藉口。

簡言之,目前僅有將中華民國台灣混為一談,避而不談「存在的事實」所指為何,似乎是延續模糊策略來爭取時間與空間。

至於針對「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蔡英文的回應,除了明確反對一國兩制,也能從蔡英文重申「國內亟需要建立兩岸交流的三道防護網,也就是民生安全、資訊安全以及制度化的民主監督機制」此句,看出蔡英文應有意識到對岸進逼的法律戰危機。

原因在於:2018年發生的公投將台灣民主實際上「程序完善、實質空洞」的缺陷展露無疑——簡單來說,「能投票不代表就是民主」。婚姻平權公投的遊說過程展現了網路操弄台灣公投結果的可行性,而台灣人民面對兩岸問題時多數選擇「守成」而非「創業」,此在東奧公投結果上展露無遺。

相同的情況當然能如法炮製。當政治性協商取得一定成果後,便策動台灣民間發起公投,如要求政府接受政治性協商成果作為創制重大政策公投,甚至以將政治性協商成果寫入法律作為創制重大法律原則的公投;選舉期間同步搭配兩岸發大財的文攻以及軍事演習的武嚇,佐以各種假資訊、偽新聞,公投獲得通過的結果不難想像。當這盤棋下到這一步時,統一所需的法律基礎建設以及政治實力大致到位,統一便萬事俱備,只欠東風。

民生不保,民心便思變,這在九合一大選已可窺見端倪。資訊安全不保,假新聞、誤導文宣流竄,即便有民主程序及公投制度,人民也可能無法做出理性的決定。至於制度化的民主監督機制,則是要儘速找出現行法律不足之處,以及防堵「被代表」的協商結果反噬台灣民主,這些將是檢視蔡英文政府接下來有無實際作為的真正重點。

▲ 蔡英文總統回應習近平《告台灣同胞書》的直播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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