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博硯/長榮空服員罷工落幕,改善勞動條件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長榮空服員歷經17天的罷工後,勞資雙方終於簽訂團體協約宣告落幕。據媒體報導,長榮航空公司在這17天間取消了2,250架次的班機,影響乘客達28萬人,而公司的損失將近30億元,就時間長度與公司損失程度來說,應為國內罷工史上最大規模的罷工事件。
不過,就這場罷工來說,有論者認為工會的訴求沒有達成,以勞方立場來說這場罷工是失敗的。的確,若就最後協議內容來說,對比工會最早提出的8大訴求,其訴求難說有被滿足;而答應的訴求,有些在罷工前資方即已讓步。因此,罷工難稱成功。
但是,勞資協商談判的過程當中,各自有各自的底線或堅持,而在團體協約簽訂前,這一切都不算數,所以也很難講這場罷工有沒有意義。
另方面,如果就團體協商所達成的內容,與資方在7天前提出的差異也不大,但是7天前由於「秋後算帳」的問題,遲遲無法簽下團體協議,以至於罷工又多罷了7天。這7天也造成長榮航空10億元的損失。就公司方來說,這額外的損失到底有沒有意義呢?
長榮資方態度堅硬
長榮罷工相對於前兩次華航空服員以及機師罷工,這次罷工會拖這麼久,長榮航空的態度是關鍵原因。
有輿論認為,華航是國營公司,所以有如軟柿子,讓步的很快,但是長榮航空是民營公司,在商言商下不可能讓步。這種說法,確實很難反駁。
以這次工會訴求中關於勞工董事一事,在國營事業中根本不會是個問題,因為依據《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5條規定,國營事業的董事或理事,其代表政府股份者,應至少有五分之一席次,由國營事業主管機關聘請工會推派之代表擔任。換言之,華航在空服員抗爭前就設有勞工董事。
不過,對於私人企業來說,勞工董事乃是讓勞工參與公司決策的過程,在一般私人公司甚難想像;更何況長榮是一個保守型的家族企業,更容不下外人進入董事會的空間。
但是,這樣的說法,除了顯現歐洲諸國會被提到的企業治理民主化問題,在我國並不受重視外,也表現出我國的公司治理距離理想的環境還有很大的距離。
就公司的決策來說,經營權的確保成為長榮家族最重要的一件事,否則也不會有之前為了股權問題導致家族成員多次爭執的糾紛。但是小股東的利益在哪呢?又由誰來維護呢?在團體協議中,承諾要發給員工的獎金,跟罷工造成的損失有成比例嗎?
近年勞資關係惡化
這幾年,勞資間的抗爭越來越來頻繁,除了罷工事件頻傳外,這10年來聲請勞動調解的數量,已經從95年的1萬5千件,10年後超過2萬5千件。這一方面除了反應勞動者的權益意識越來越高外,也反應出我國經濟發展遲滯不前(雖說在數據上這幾年經濟仍有成長),低薪日益嚴重,勞資關係自然不會和諧。
勞方的權利意識上漲,若資方仍不改家父長式的行事風格,則必然會發生衝突。很多老闆都意識到了,科技進步下未來人工智慧在經濟領域中會越來越重要,但卻不願意面對勞工已經不是單純的受命者,所以才會有財團老闆對工會如此厭惡。
其實,臺灣的工會參與率非常的低,據報載有百分之十五的勞工加入企業工會,而職業工會也大多僅有辦理勞健保的功能,所以臺灣要罷工困難許多。如果,老闆不能正視這件事情,相信未來勞資的爭議會更多。
勞動部有如無牙的老虎
這次罷工,最終的調解是在勞動部部長許銘春、桃園市市長鄭文燦的主持下,雙方才達成和解。罷工到後期,勞方發動勞工由桃園步行到總統府向蔡英文總統請願的活動,蔡總統也對此公開發言,呼籲雙方盡快協商,並希望長榮航空公司應抱持「珍惜、疼愛空服員」的心態,讓罷工盡快落幕。
而在公開談話後沒多久,雙方即又展開協商,並且達成協議,讓人不經聯想,工會這招對總統陳情似乎有其效果。不過,如果政治力早介入,就能讓罷工停止,我相信政府是會使用的。事實上,我也相信政府也有使用,只是長榮資方態度非常堅硬。
我寧可相信,交通部指出罷工問題可能會影響到未來航權的分配,以及星宇航空競爭航線的新聞對長榮航空造成壓力,可能是最終能夠達成協議的重要原因。同時,在這幾次的罷工行動當中,我們發現到,勞動主管機關雖然有意解決爭議,但是卻缺乏武器,最後必須依賴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收拾殘局。
包含罷工權在內的勞動三權,是國家透過法律制訂,讓弱勢的勞方可以有跟資方對抗的工具,用以調整勞雇關係中的不對等狀況。而在罷工時,國家原則尚須保持中立,但若國家真的放任罷工不作為,則社會會對政府多所指責。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第4項,強制交付仲裁,透過專業人士仲裁,讓勞資爭議的問題落幕,但是在實務上面,卻沒有使用的空間,因為一旦使用,就是中止勞方的罷工權。如此一來,勞方抗爭的對象可能由公司轉到政府這一方,政府真的公親變事主。
其原因在於,勞動仲裁案件量非常少,而在此之前被交付強制仲裁的案件如基隆客運罷工事件,都使勞工落於不利地位。因此,勞方多對仲裁沒有信心,以至於強制仲裁制度被束之高閣。
民眾必須平常心以對
事實上,強制仲裁制度當初在入法時,就是考量到罷工對於公共利益的影響才去規範。但在實務上,強制仲裁的操作卻不常見,因為一旦採強制仲裁,會侵害到勞動者的團結權與抗爭權。是以,為了公共利益強制仲裁,國際勞動組織即認為要有限縮,不得隨意去使用。
如果,在一般合議仲裁案件也不多的狀況下,無法建立勞動仲裁制度的公信力,說真的沒有勞方會相信勞動仲裁可以解決問題。同時,我國人民對於國家的期望非常大,是讓這個國家必須要介入罷工的一個重要原因。
而在歐美國家,罷工紛爭之多,主管機關也無從介入,民眾如果不能保持平常心去面對這樣的問題,只會讓主管機關疲於奔命。
就國家來說,要解決罷工的問題,不如趕快解決臺灣勞工低薪以及工時過長的問題,從根本上拆解炸彈,這樣才是正本清源的作法。
而勞動條件的改善,不會只是勞動主管機關的問題,如果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持續放任不管,發生爭議的時候,也勢必無法脫身,最後倒楣的真的是全民了。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改善勞動條件才是正本清源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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