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佔領區?獨立國家?——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
近日蔡英文總統前往中美洲訪談,在尼加拉瓜總統就職典禮上,尼加拉瓜總統奧迪嘉(Daniel Ortega)也以「台灣的蔡總統」相稱。但回到去年年底,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在年終記者會上,卻說在台灣、中國和美國間有默契,而台灣人民也同意,只要能維持某種程度的自治,就不會朝向宣布獨立。
將此兩則新聞報導合在一起看,大家一定會像李組長一樣,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不單純!照歐巴馬的說法,台灣只是「自治」,並沒有「獨立」,可是奧迪嘉卻稱呼蔡英文為「台灣總統」,試問:如果只是自治體,不是國家,會有總統嗎?
總統是共和制國家元首的通稱,那麼,我們的蔡英文總統,到底算不算是總統呢?這個問題,看起來很簡單,但其實事情不是像一般人所想的一樣簡單,這一切就要從1894年的東亞講起。
台灣的命運,從甲午戰爭說起
1894年,對台灣影響最大的歷史事件,就是「甲午戰爭」。1894年,歲次甲午,在七月間,為了朝鮮問題,大清帝國和大日本帝國爆發戰爭(大家當時都好「大」呀!),在黃海的海戰、朝鮮半島上的陸戰,大日本帝國均獲勝,這一戰,改變了大清帝國和大日本國帝國的命運,進而改變了台灣的命運。
1895年4月17日,大清帝國和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日方稱「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這應該和日清食品這家泡麵大廠無關)。在馬關條約中,第二條中明載:「下列地方之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國有物永遠讓與日本。…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三、澎湖群島,即英國格林威治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因此,在馬關條約經兩國批准後,台灣和澎湖群島在主權上,就是屬於大日本帝國的領土。
時間跳到1945年,台灣又遇上了命運的關鍵,就是:大日本帝國在1945年8月15日宣布向同盟國投降。雖然第二次世界大戰終於劃下句點,但戰爭狀態尚未真正結束,因為要等交戰國間的條約簽訂後,才能結束戰爭狀態。
日本宣布投降不久,美國總統杜魯門指示麥克阿瑟向日本國(這時已經大不起來了)發佈《一般命令第一號》,在該命令中提到「在中國(滿洲除外)、台灣及北緯十六度以北之法屬印度支那境內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因此,在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舉行了在台灣區域(指包括台灣和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但以下均合稱台灣)的日本國軍隊對於同盟國的受降儀式,隨後台灣即進入由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進行軍事佔領的時期。
台灣雖在1945年「光復」,卻仍算是日本領土?
看到這裡,各位飽讀詩書的看官們一定會提出疑問,就是:
1945年10月25日不就是台灣光復,重回祖國懷抱的大日子呀,從這一天起,台灣人又變成堂堂正正的中國人了,為何要說中華民國是代表同盟國來受降和軍事佔領的?
以前的社會和歷史課本一定會對台灣光復大書特書,但大家先來看看之後的發展:在1951年9月8日,日本國、英國、法國以及美國等共49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簽訂《對日和平條約》(以下均稱舊金山和約),在《舊金山和約》的第2條中載明:「日本政府放棄對台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大家有看出來嗎?這時是1951年9月8日耶!台灣不是早被光復重回祖國(中華民國)懷抱了嗎?日本是來哪招?
其實,從《舊金山合約》中的這段文字,就可以清楚知道一點:台灣在1951年9月8日時仍然是日本的領土!否則日本憑什麼可以「放棄」台灣呢?在民法的基礎概念中,一定是所有權人才有可能「拋棄」所有權,只要從這裡去想,就可明白。
但是,當時已經建政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整個政府架構都移到台灣的中華民國均未參與簽署《舊金山和約》,其原因就是:「到底哪一個政府才能代表「中國」實在難以處理,只好先擱下。而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正式生效,從此一時刻起,日本確定失去了對台灣的主權。
《舊金山和約》:日本失去台灣主權
而中華民國從1945年10月25日起,代表同盟國對台灣實施軍事佔領,但因中國爆發內戰,在1949年6月24日,蔣介石來到台灣,從這時起,中華民國體制就整個搬到台灣來。
《舊金山和約》生效後,日本失去對台灣的主權,並不代表中華民國政府就能取得對台灣的主權,因為日本是「放棄」對台灣之主權,並非「轉讓」予特定國家。而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前7個小時,日本和中華民國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又稱《日華和約》或《中日和約》,下稱《中日和約》),在該和約中的第二條,承認《舊金山和約》中關於日本國政府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所以,在《中日和約》中只是把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中放棄對台灣主權重新描述了一次,日本一樣沒有表示將台灣主權讓與中華民國或其他國家政府。在中華民國外交部對日和約案卷第54冊(1952年5月13日)清楚載明:「查金山和約(就是指《舊金山和約》)僅規定日本放棄台灣澎湖,而未明定其誰屬,此點自非中日和約所能補救。」
剛剛提到這些和約的內容和史料,在台灣的歷史和社會課本中常常忽略,反而像《開羅宣言》等文件,往往被提出作為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依據。但在國際法上,日本之所以失去對台灣的主權,不是因為《開羅宣言》或是其他聲明,而是《舊金山和約》!
在國際法上,台灣到底是什麼地位?
那台灣目前在國際法上到底是什麼地位?台灣和中華民國間又是什麼關係?對這些問題,只要有將前面歷史淵源搞清楚,就可以輕易回答。簡之,台灣目前仍然是同盟國的軍事佔領地;中華民國是中國的流亡政府,就像當年二戰時期在英國成立的「自由法國」一樣。
回到文首提到的小英總統出國訪問、歐巴馬總統的發言等事,雖然尼加拉瓜奧迪嘉總統稱呼小英是台灣的總統,雖然很不願,但還是必須說「台灣其實還不是一個國家」。試問,有誰能講出台灣建國的確切年份呢?
而歐巴馬總統之所以會說「台灣的自治是在美中台的默契下」,就是說明美國基於當年同盟國戰勝日本的主力(理性的人都知道,在二戰中是美國擊敗日本),對於仍為同盟國軍事佔領地的台灣主權,是有權利進行發言的。
大家可想一下,為何美國有《台灣關係法》這部內國法?如果美國和台灣間不是特殊關係,美國有何理由制訂一部國內法律來規範對台灣的事務呢?
台灣和中華民國間的關係
台灣和中華民國間的關係就很奇特,或許在國際法上實在很難找到類似的例子。
中華民國雖然在性質上是中國的流亡政府,但是在台灣實際主政已經超過70年,已逐漸在台灣落地生根了。尤其從1996年起,中華民國總統是由台灣人民普選產生,迄今已經有過四位民選總統,隨著一次又一次的總統選舉,中華民國和台灣的連結是愈來愈深的。
大家應該也有感覺到,在台灣目前所稱的「中華民國」,和當年1949年10月25日到台灣主政的「中華民國」已經大不相同。在許多概念上,中華民國逐漸和台灣劃上等號。
所謂量變產生質變,台灣人民直選中華民國總統,或許就是一種住民自決,而一次又一次的總統選舉,可以說就是台灣人民一次又一次表達要成為獨立國家的宣示。或許,台灣的建國,就是在這樣不斷又不斷的宣示後逐漸完成,到時台灣和中華民國應該就是融為一體,台灣不再是被軍事佔領的地方,中華民國也不再是中國的流亡政府。
美蘇對立、中國崛起,再度影響台灣國際位置
可是台灣在國際法上的變遷速度,也要從國際地緣政治結構來看。二戰結束後,原先的同盟國陣營產生難以預料的變化,美國和蘇聯的對立、中國政府的更迭,這些都是在1945年8月15日二戰結束時,料想不到的。
因為國際政治的變化,日本可說藉此成為歷史上最幸運的戰敗國,原先在太平洋激烈對戰的美國和日本,竟然轉變成比鐵還鐵的盟邦,美國以日本為前線,在遠東對抗蘇聯為首的共產國家陣營。
台灣在當時這樣的國際地緣政治結構下,當然也被賦予對抗共產集團的角色,因此,這也是美國當初會默許中華民國在台灣打著中國政府旗號的原因,畢竟,中國共產黨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是蘇聯的鐵血兄弟呀。
但這樣的政治結構,隨著中國共產黨和蘇聯共產黨翻臉開始產生變化,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的正當性逐漸增強,接著,蘇聯居然在1991年解體,而中國改革開放後,經濟崛起,似乎當年確保台灣作為對抗蘇聯共產國家集團要角的必要性,已經逐漸消失了。
於是,台灣的定位,開始搖擺不定。在國際政治上,找不到清楚的自我定位。但中國強勢主張南海主權,又逐漸開始表達要和美國對抗的態度,加上美國和中國經濟貿易摩擦愈來愈激烈,美國在遠東似乎又有對手出現了,所以,美國在遠東愈來愈需要堅定的盟邦。
日本雖然在平成年代步上經濟成長衰退的路線,但大家如果仔細觀察,其實日本在軍事和政治上,正逐漸走上自主的地位。美國需要拉攏日本此一盟邦,日本也藉此一步一步向美國討回政治和軍事的自主。
近年,在日本,修改憲法的聲音愈來愈大,日本很有可能在近幾年就完成重建軍隊,成為正常的主權國家。而美國接受強化軍事和政治的日本,也是希望日本能繼續成為美國在遠東堅定的盟邦,當然,美國和日本此時眼中,在遠東的對手,早已不是蘇聯,而是中國。
美國和日本的戰略目標,就是封鎖中國進入太平洋,讓美國從二戰後取得的太平洋實質控制權,能繼續延續下去,而綜觀第一島鍊,台灣的重要性顯而易見。
如果台灣落入中國勢力,中國海空軍就可以自由進出太平洋,也可以箝制日本,壓迫美國的防線往夏威夷退縮。這些都不是美國和日本所樂見,因此,美國和日本在利益的考量上,自然就會期待能避免台灣向中國傾斜,甚至拉攏台灣成為實質的盟邦。(延伸:遼寧艦南海演訓:中國海軍是否將步上前蘇聯的後塵?)
台灣和中華民國正逐漸融合,走向一個新生的國家。此一過程,原本可能要很久的時間,可是美國和日本在遠東選擇和中國對抗,進而希望拉攏台灣關係,避免台灣向中國傾斜,因此,美國和日本在國際政治和軍事上,一定會逐漸顯現出期待台灣能成為此一戰略的盟邦的態度和作法,勢必也將加速台灣和中華民國的融合,最終加快走向新生國家的速度。這種國際地緣政治的變遷,也將影響台灣在國際法上地位的變化。
台灣未來該何去何從?
本文雖然說明了台灣和中華民國在國際法上地位的觀點,但並非要否認現行中華民國體制下台灣政府的運作之正當性,也不是認為以後不可以稱蔡英文為總統。畢竟,這些都是台灣和中華民國融合過程中必定會經歷的情形。本文的旨意,在於希望提供新的想法,使台灣人民多去思考台灣和中華民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而台灣未來又該何去何從?
2017年1月20日,川普即將就任美國新任總統,而安倍首相可能還會繼續一個任期,當然習大大也是真的有夠大,身處三強間的台灣(含中華民國),在二戰後,國際地緣政治重新裂解、重組的此時此地,到底將會走上怎樣的命運?
我們此一世代的台灣人,對此將責無旁貸。我們的選擇,或許將會決定未來三個世代台灣人的命運。而要做出如此重大的選擇,當然就要從認識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開始。
附帶一提,金門和馬祖在國際法上與台灣和澎湖是截然不同的地位,不過隨著金門、馬祖和台灣、澎湖的連結愈來愈強,或許也將影響金門和馬祖在國際法上地位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