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銘得/台灣該推疫苗通行證嗎?你所不知的潛藏代價 | 法律白話文 PLM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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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銘得/台灣該推疫苗通行證嗎?你所不知的潛藏代價

民眾須持有施打疫苗證明,才能進入特定場所或從事某些活動,來替有保護力與沒保護力的公民做分流。 圖/歐新社
民眾須持有施打疫苗證明,才能進入特定場所或從事某些活動,來替有保護力與沒保護力的公民做分流。 圖/歐新社

COVID-19肆虐全世界將近兩年,澈底改變人們生活、工作與往來的模式。隨著病毒不斷變種、推陳出新,疫苗也逐漸普及,開始有人討論如何與病毒共處。

其中一個方案,就是用疫苗通行證(Green Pass)——如民眾須持有施打疫苗證明,才能進入特定場所或從事某些活動,來替有保護力與沒保護力的公民做分流。然而,疫苗通行證看似解決了問題,本身卻又變成另一個嚴肅的人權問題。

比方說,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一家遊輪公司要求乘客出示疫苗施打證明,否則不予登船。這個舉動,被佛州州長指控是歧視,並一狀告上法庭,然而目前州法院判決,要求乘客出示疫苗證明並不構成歧視

將目光拉回台灣,隨著台灣疫苗接種率提升,近來的防疫記者會,疫苗通行證的使用與否也成為熱門議題。由於記者會時間有限,部長只簡短回應:疫苗通行證可能與人權扞格。

本文旨在闡述,為什麼疫苗通行證可能對人權產生負面影響。首先聲明,我支持疫苗施打政策,也沒有反對或支持特定廠牌的疫苗,本文只針對疫苗通行證進行討論。

疫苗通行證與疫苗護照的差別

討論務求文字上的精確,才能有效建立共識。

所謂「疫苗護照」(Vaccine Passport)是用在國與國之間——涉及主權國家之間外交事務。而「疫苗通行證」,諸如Green Pass,則用於國內,屬於國內事務。

如果把前述兩種證明都通稱「疫苗護照」,討論上容易失焦混淆,變成「張飛打岳飛」。比方說,在設計疫苗護照的時候,會觸碰到「國際認證疫苗」的議題,以及誰是可以發出認證的國際組織,同時也會涉及規範人員跨境流動的相關國際條約。1

反觀,如果討論國內防疫措施與「疫苗通行證」時,也同樣使用「疫苗護照」這組詞彙,可能不免就會有被混淆的人說:「給我國際認證的疫苗,不然我無法出國!」這就大幅增加了溝通成本。更何況,身為「國內事務」的Green Pass,勢必會成為另一個政治熱點,因此更應該與「疫苗護照」分開討論。

前面提到若要出入特定場所或從事活動可能都與疫苗通行證有關,而其中室內設施除了公家機關,更包含民間單位——如餐廳、商店、電影院與健身中心。若強迫民間單位使用疫苗通行證機制,很容易就會演變為「歧視或政府干預民間自由」的爭議。

以美國為例,舊金山採取全美最嚴格的規定,所有室內營業場所的客人與員工都必須提供兩劑疫苗的接種證明。另一方面,除了佛州州長禁止公家機關以疫苗通行證當理由不為民眾服務,德州州長與其他共和黨執政的州也紛紛宣告禁止使用

若強迫民間單位使用疫苗通行證機制,很容易就會演變為「歧視或政府干預民間自由」的爭議。 圖/美聯社
若強迫民間單位使用疫苗通行證機制,很容易就會演變為「歧視或政府干預民間自由」的爭議。 圖/美聯社

疫苗通行證的人權隱憂

疫苗通行證引發爭議的地方,就是把一部分的公民排除在公共空間之外——像是餐廳、大眾運輸、營業場所或其他開放空間通通不能去。

為什麼進入公共空間這麼重要?漢娜.鄂蘭在其「人的條件」中提到:進入大眾空間,給人看見自身的存在,是一個公民之所以成為公民的基本條件;人要發表意見、參與社會,首先要站出來給「他者」看見。如果被排除在社交生活之外,只能存在私人領域的個人,很難稱得上是個公民,而純粹只是為了生存而存在的勞動生物(Labour animal)。

疫苗通行證的效果,就是要把未接種疫苗的公民,排除在公眾空間之外,剝奪其社會與政治生命。儘管網路世界宛若另一個宇宙,公民要抗議還是得上街拋頭露面,爭取各階層民眾的認同,可見得實體世界的活動依然無可取代。

事實上,在2020年疫情剛爆發的時候,許多地區就以避免群聚為由,禁止了政治集會與街頭抗議,也讓當時進行中的政治抗爭被政府順理成章鎮壓下去,如香港與泰國。對比歐洲,多國民眾也上街「抗議」:捍衛他們「上街抗議」的權利;許多人更批評這些防疫措施是半軍管狀態。

回過頭來,如今疫苗通行證的出現,代表當時那些緊急臨時措施,都將進一步常態化(normalisation)。換句話說,管制措施,即將變成身分證那樣如影隨形,成為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這也是疫苗通行證引起各界憂慮的主因之一。

換句話說,管制措施,即將變成身分證那樣如影隨形,成為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這也是疫苗通行證引起各界憂慮的主因之一。 圖/法新社
換句話說,管制措施,即將變成身分證那樣如影隨形,成為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這也是疫苗通行證引起各界憂慮的主因之一。 圖/法新社

現代社會的化外之民

當代知名政治思想家,阿岡本(Agamben)多次撰文批評義大利政府的疫苗通行證政策。

阿岡本最為人熟知的創見與關懷,是裸命(Bare Life),或稱例外狀態,意思是不被法律保障的化外之民。民主法治時代,公民的權利受到法律保障,未經司法流程,不得剝奪其自由;但有些人是例外,如難民與非法移民,他們的自由可以任由行政機構裁決。

然而,阿岡本指出,雖然沒有打疫苗的人,本質上是健康的正常人,並不是患者,但在疫情時代,尚未接種疫苗的人類,都會被視為潛在或無症狀的感染者,被劃入不正常的範疇,成為例外狀態。疫苗通行證,就是用來區分正常與不正常的歧視政策。沒有疫苗通行證的公民,就算身體健康,也被剝奪了自由,成為沒有法律保障自由的化外之民

簡單來說,沒有打疫苗的人,本質上跟打疫苗的公民有什麼不同嗎?有什麼立即區別的重要利益?否則為什麼要被排除在公共空間之外?

由上述分析,可見疫苗通行證對人權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這不僅只是No human right or no human left的文字遊戲,因為出現在大眾空間這件事,本身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條件。使用制度將一部分公民排除在外,對公民社會的影響非同小可。

在義大利實施「Green Pass」政策之後,有個青年索性把他的健康二維條碼變成身上的刺青。不論該名青年的動機為何,這則新聞的隱喻引人深思。

再回到台灣,當陳部長回答媒體提問時,聲明目前沒有疫苗通行證相關規劃,並說將與防疫專家討論。綜觀前述,本文已經點出許多由疫苗通行證對自由與公民權帶來的負面意涵;如果政府要討論相關政策,除了防疫專家,務必也徵詢法學、政治學、人文公衛與醫療社會學領域的學者。

文末再次強調,我支持疫苗施打,政府或商家如果要用折扣或優惠來促進疫苗施打率,也無不可,但如果要使用疫苗通行證,就非常有疑慮了。

沒有打疫苗的人,本質上跟打疫苗的公民有什麼不同嗎?有什麼立即區別的重要利益?否則為什麼要被排除在公共空間之外? 圖/歐新社
沒有打疫苗的人,本質上跟打疫苗的公民有什麼不同嗎?有什麼立即區別的重要利益?否則為什麼要被排除在公共空間之外? 圖/歐新社

  • 文:彭銘得。愛丁堡大學STS碩士,Goldsmiths社會學博士,交通大學博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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