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秀雯/「愛家模範生」克羅埃西亞,為何受聯合國人權專家警告?
※ 本文由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召集人),與陳俊愷實習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法務專員)共同完成。
7月世足賽剛落幕,克羅埃西亞踢進冠亞軍決賽引來世人關注,台灣網路上的插曲則是,國內一些推動與支持「愛家公投」的反同基督徒,在克國打入決賽時無比歡欣地重提該國於2013年底舉辦過「愛家公投」,成功地把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寫入憲法,並與世足賽勝負做連結,認為反同「愛家」的克國會打贏通過同婚的法國,更進一步期盼相同的狀況也能發生在台灣,讓如火如荼進行中的「愛家公投」獲勝。 人口中約有85%信奉天主教的歐洲小國克羅埃西亞在台灣很少被關注,不過台灣反同陣營屢屢拿克國透過修憲公投禁止同婚,以及該國憲法法院2013年5月曾判決1廢除當時中小學所施行的新版國中小性健康教育課程,作為宣揚其自身反同婚、反同志教育、反性教育的模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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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教育教材因「內容不當」遭廢除?
事實上,克國的憲法法院之所以判決新版的教材不能上架,原因並非如反同團體所聲稱的,因為該教材包含了同性戀、認識性/別差異、性別認同等「不當」內容;憲法法院在此判決中,是以教材通過前「未依法諮詢家長教育委員會、舉行公聽會」等程序理由,判定程序違憲。也就是說,克國的憲法法院根本沒有針對教材內容的妥當性進行實質審查與判斷,更沒有判定新版教材對兒童來說是否合宜。
有趣的是,這份判決確實討論了克國憲法中「家長權的界線」。克國憲法有明文規定,家長就子女的教養有獨立的決定權,但該判決特別指出,這個家長決定權並非漫無限制,家長有責任提供孩子適當的教育,以確保孩子的人格發展;家長沒有權利讓孩子無知、也沒有權利阻止孩子學習基礎知識,尤其是對孩子完整、和諧人格得以發展的重要知識。
但什麼是讓孩子人格得以「完整、和諧」發展的教育內容呢?這正是各國反同組織與性平組織對峙的焦點。克國法院在該判決中援引歐洲人權法院的相關判決強調,即使家長對自己子女的教養有一定的信念(仰),但民主不代表多數意見必然居上,相反的,在家長對於兒童教育事項上的信念,必須確保能公平合宜地對待少數,且要避免優勢地位的濫用,這樣的信念才值得民主社會的尊重,也才能不違背人性尊嚴。換句話說,企圖抹去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多元差異的教育,無法確保人性尊嚴,也無法提供孩子完整與和諧的人格發展,這並非克國憲法保障的家長權內容。
就在克國反同宗教團體取得上述性健康教育的重大「成果」後,2016年底聯合國健康權特派員2(United Nations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to health)Dainius Pūras到克國進行實際訪查,旋即於報告中建議克國在相關政策上應注意避免歧視,並明確表達對克國的憂心與警告3。他認為「克國在提供人民安全的墮胎及避孕措施是倒退的,適齡、完整的性/別教育遭到阻礙,使得『家庭至上』的主張凌駕婦女與孩童的權利」,他語重心長的呼籲:「性及生育健康的權利是人權,我想敦促克國所有利害關係人,能批判性地解決這些對普遍人權原則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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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國人對他們的性教育滿意嗎?
誠然,克羅埃西亞教育當局近年來在推行校園性教育時,不斷面對許多主張以禁慾/守貞取代「完整性教育」的宗教/家長團體的反彈,表面上看起來,在克國的宗教團體似乎佔了上風,但其結果除了引致上述聯合國健康權特派員的嚴正警告,事實上也讓該國許多國民不滿。 2018年,克國一份民調顯示4,有6成的克國人民不滿現行教育,並認為性教育應該要是必修課程,近年來教師亦持續群起上街抗議過時的教育政策,希望進行教育改革。而在克國備受打壓的同志群體,雖然遭到右翼教會勢力的攻擊,但仍愈挫愈勇,2002年克國首都舉行第一屆同志遊行,當年僅有大約300名的參與者,而且是在恐同份子暴力環伺威脅下戰戰兢兢地舉行。今年首都的同志遊行,雖然還是有警方在場,但沒有發生任何衝突,參與遊行人數更已成長到大約一萬人,且有愈來愈多的異性戀民眾加入遊行表示支持。克國的同志運動者因此認為,即使2013年修憲公投禁止同婚,但未來仍然是有希望的!
姑不論今年世足賽輸贏,必須一提的是,克羅埃西亞的「愛家」公投性質是修憲公投,其實和台灣反同團體所推的法律與政策位階的「愛家」公投並不相同,即便台灣「愛家」公投獲勝,也不應該如同克國將婚姻限制在一男一女;因為台灣的「愛家」公投結果在位階效力上不能牴觸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台灣政府終究必須在明年5月24日以前讓同性婚姻法制化。
人權雖不是你輸我贏的競賽,但若回到世足賽,今年終究是2013那年立法通過同婚的法國隊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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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決全文:點此,2013/05/22;最後瀏覽日期:2018/08/15。
- 特別報告員是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委任的獨立專家,負責調查和報告某一國家情況或特定人權主題。特別報告員是無給職,其執行的任務是人權理事會「特別程序」的一部分,他們對侵害人權的具體事件或特定人權問題的報告受高度重視,並經常發揮重要的預警作用,例如1992年1月,阿富汗人權狀況特別報告員即成功促使當時該國總統頒布決定,將114名被判死刑的人改判為20年徒刑。
- 聯合國健康權專家呼籲克羅埃西亞抓緊機會,勿開人權倒車,官方新聞稿,2016/12/6;正式調查報告(點選E為英文版),2017/04/28;最後瀏覽日期:2018/08/15。
- 民調出處:點此,2018/01/21;最後瀏覽日期:2018/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