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融/台中文化之慘(下):神岡林淑景宅被行政程序「合法做掉」?
(※ 文:陳建融,文化工作者)
在建築硬體表現方面,神岡林宅與台中市定古蹟后里張天機宅,外觀同受西洋歷史主義風潮影響,平面格局維持中軸線對稱之合院配置,正身則以「帕拉第奧母題」圓拱、柱式等作為強調入口與形體之美的裝飾語彙。
1930年初完工之時,林宅正身立面曾有以華麗彰顯身份的山牆設計,以視覺的具象方式呈現出迎向時代前端的上流階層心境。後來在1935年墩仔腳大地震不幸毀損,才改為今天所見較平實之面貌。
在宅第正廳門面處,完全使用高級木料作為門扇,至今所有與地板、泥牆接續縫隙處仍完美密合,上頭亦精雕出傳統山水和洋式造型,且全部都可以開啟,展現出西洋特徵裡的閩南建築內涵。迴廊的和式木質窗框與磨石子洗手台皆裝修精美,別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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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黃俊銘副教授所主持的張天機宅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中,述及神岡林宅立面外觀、裝飾多與市定古蹟張天機宅極為相似,因此有可能是同一批建築匠師與營造廠所為,並指出其「屋況完整,……造型精美具藝術價值,建議指定古蹟保存」,且將優先保存程度列為「高」,這論述具體以學術觀點為神岡林宅定調其文資價值。
《神岡鄉志》也說到「現在的林宅前面的庭園已經完全挖除,並且興建樓房,林宅也隱身樓房後面,這對於本鄉可說是一項重大的損失。」表示地方非常認同林宅存續之完整性。甚且台中市文資處發包神岡林宅的簡易調查研究與測繪案,結論同樣是建議「指定為市定古蹟」,並擬定三大指定理由,茲錄於下:
至此,神岡林宅看似正前往指定古蹟的康莊大道上,但是,5月2日召開的文資審議會,卻狠狠打了樂觀的眾人一個響亮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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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岡林宅是被「合法做掉」的?
根據資料,5月2日文資審議委員有:張大春(現任台中市文化局長)、林輝堂(前台中市文化局長,公職退休)、謝美惠(台中市都發局副局長)、賴美蓉(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教授)、方怡仁(建築師、臺中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臺中市大坑風景區開發許可審查委員)、方鳳玉(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副教授兼室內設計系所主任)、張宇彤(東海大學建築系兼任副教授)、蘇睿弼(東海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徐慧民(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副教授)等9位,由張大春局長擔任會議主席。
初步檢視委員名單與公告的表決結果,看似專業,然而深入細究,便能看出這場審議有著重重瑕疵:
依照文資審議規範,本次會議提報的古蹟歷建要闖關,需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也就是得有6位委員投下贊成票的高門檻條件,才能過關;反之,只要有超過3名委員投下反對票,像是神岡林宅這座擁有無數故事的美麗建築就能被合法程序「做掉」。
而這份委員名單中,府方即佔了3個名額,換句話說,有意操縱者只要再收編1至2位較「聽話」的委員,就能達成謀殺文資的目的,縱使有審委秉持專業與良心投贊成選項,認同其文資價值,也難以回天。
上述不幸的情況一一發生。在前述所有耗費公帑所進行的調研資料,包括現勘的結果皆指出神岡林宅具市定古蹟之價值,但在文資審議會議上卻還是遭到投票否決。
更甚者,府方公開的會議記錄僅有票數結果,社會大眾無法得知5位不同意指定為古蹟的審委,究竟是以什麼樣精闢論述不同意的理由,得以推翻歷年來專家學者的分析結論?
再者,自審議前委員的選定,審議中程序與計票等瑕疵,明白顯示主事者另有盤算的企圖,正如同先前提到的,有意操縱者早準備好看似完整的行政程序,要完全否決神岡林宅作為文化資產的可能性,就像擔任諸多縣市文資審議委員洪致文教授在全國文資會議上所言:「文化資產是被程序合法地做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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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資審委應做出符合專業的判斷
台中市自從新執政團隊上任以來,市民看不見其具體文化政策或積極的文資保存主張,只看到媒體報導市長以能否賺錢為依據,傳出文化局不願接手前朝規劃文資修復與再利用計畫的想法。還有,不只一家修復台中文資的廠商在社群平台抱怨新市長上台後,請款開始請不到,款項一拖再拖的情形。
文化局內部基層同仁亦發出預算遭凍結、不知經費都花去哪裡了的不平之鳴。種種跡象,都顯露目前的主事者,根本還沒準備好治理文化與文資的業務,甚至透露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漠視態度。
若回歸到文資審議本質,審委所做的決策應該是獨立思考的文資價值認定,不該受外界任何因素所干擾。無論干擾因素是來自於行政長官、地方壓力、所有權人脅迫或開發勢力揚言告上法院等,文資價值認定的標準與其客觀位階都不應受到這些條件影響而有所偏移,審委應當純粹做出符合專業的判斷。
然而,根據5月2日審議會呈現出來的情況,部分委員篤定不給神岡林宅任何文資身份之機會,以行政主導結局,曩昔數十年未曾關懷過神岡林宅一眼的公部門,卻用短短數十分鐘積極幫林宅跑完可申請的有形文資類型,然後一一宣判其不具有任何文資價值,如果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我們與「部部都是文化部」的距離
從大里首長宿舍的現勘缺憾,到神岡林宅文資審議案的諸多瑕疵,喜愛文資且重視文化歷史的民眾們要正告文化部,我們離「部部都是文化部」的距離還有長遠的路要走。
文資現勘、審議或暫定古蹟的施行辦法尚存有太多可改善空間,地方政府對文資業務的怠惰、消極不作為或黑箱作業,文化部應要確實介入明察,主動糾正、指導,甚至專案接管,並訴請監察院調查失職或有意操弄的公務人員,尤其應撤銷此回神岡林宅充滿爭議的決議,列為無效的會議看待。
這些務實建言,來自於一次次有文資潛力建築被壯烈犧牲後的痛苦記憶,也許這正是台灣文資保存觀念自谷底翻轉途中的必要之惡。然而,我們必須真確記取每回的教訓,進一步改善,才有助於全體邁向成熟且具有文化保存意識的公民社會。
最後,還是要沈痛呼籲台中市盧秀燕市長與文化局張大春局長,切勿對民間監督力量視若無睹,誠實面對此次文資審議會議諸多行政黑箱的疏失,以及未依規章執行之處,主動重啟審議,納入公民與民間團體的意見,以公正、公開態度還給神岡林宅、綠川櫻橋等應有的文資位階。
市長、文化局長若想好好擔起台中文化城的責任,不是光靠辦煙火式展演或打打嘴砲便可完成,文資工作是最基礎亦最重要的打底工程,文化資產將會是城市治理的一面鏡子,它們映照出城市在意的價值,以及價值的具體比重,懇請主政者在決策時慎之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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