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慧/從文學謀殺案到現實虐貓案(上):他們為何虐待動物? | 動物當代思潮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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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慧/從文學謀殺案到現實虐貓案(上):他們為何虐待動物?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之黑貓。 圖/美聯社
示意圖,非本文所指之黑貓。 圖/美聯社

五月底開始,松山區復源公園及敦化公園一帶,陸續有十多隻貓遭不明液體潑灑,傷勢嚴重,雖在動保團體重金懸賞緝凶下找到嫌犯,但這樣的虐待事件並非第一次,也很難期待會是最後一次。

他們為什麼虐待動物?遏止虐待事件為何如此困難?

本文以愛倫坡(Edgar Allan Poe)恐怖小說〈黑貓〉(The Black Cat)為楔子,從文學中的謀殺案談到現實中的虐待案件,希能為相關文獻尚頗為欠缺的動物虐待研究,提供一些深入觀照的可能性。

文學中的殺人與虐貓案

美國作家愛倫坡的短篇小說〈黑貓〉,是一則驚悚程度令許多讀者掩卷之後仍覺不快的故事。主角在行刑前「告解」了他如何殺死妻子與兩隻黑貓的過程。根據主角自己的說法,他的個性原以馴良溫柔著稱,然而特別溫柔的性情卻讓他成為同儕嘲弄的對象。

他並透露自己很喜歡動物,在父母的寵溺下也真的養過許多動物,享受著餵食和撫摸牠們的快樂,直到長大成人之後也是如此。他還盛讚狗的忠心,以及狗對人無私的愛,認為那是人際間淡薄情誼遠遠比不上的。他在婚後和妻子共同養了許多動物,其中最心愛的,就是一隻很有靈性的黑貓普魯托(Pluto,代表冥界之神)。

至此,我們或許看不出這個故事何以會轉變為一則籠罩著死亡與暴力陰影的故事,主角身上究竟發生了甚麼事,導致他性情大變,甚至成為殺妻兇手?其實,直到故事結束,讀者還是沒有得到確切的答案,因為主角從頭到尾,都是用「自己也是受害者」的口吻在自白。

他要讀者相信,是「酗酒」像魔鬼般纏上他,讓他性格改變,不但讓他開始虐待家中動物,還連曾經心愛的黑貓普魯托也不放過。在施虐程度一再升高的情況下,終於把貓吊死在樹上。

鎮日酗酒的主角後來在半醉半醒間,又從酒館帶回一隻呼嚕著對他示好的黑貓,妻子也對這隻貓疼愛有加。但主角卻認為牠胸前的白毛形似絞刑台,是在指控他吊死前一隻黑貓普魯托的罪行,於是越來越厭惡、甚至害怕這隻貓,貓咪越是對他黏膩撒嬌,他越是被恐懼折磨。同時,他也把自己越來越喜怒無常的性情,歸咎於這隻黑貓,也承認自己開始對妻子施暴以發洩怒氣。在這段陳述中,我們依然可以看出,主角暗示黑貓的存在折磨著他,施暴並不是自己的錯。

某次和妻子一起走往地下室時,他因差點被亦步亦趨的貓絆倒,一怒之下就舉起斧頭準備把貓砍死。這時,妻子抓住他的手想阻止,據他的說法,他是被這舉動激怒,才把斧頭劈進了妻子的腦門。不過就如不少評論者所指出的,殺妻也可能是預謀,甚至一直以來,被憎惡恐懼的黑貓都只是妻子的代罪羔羊(scapegoat)。

愛倫坡確實也埋下了如此解讀的線索,就是讓主角說溜嘴:前一刻還想佯裝為失手殺死妻子,下一刻卻用「恐怖的謀殺」(hideous murder)形容自己的行為。接著,他更冷靜地分屍、把屍體砌進地下室的牆裡藏匿,直到警察入室盤查卻沒查出蛛絲馬跡,才由他自己一手揭露罪證。

他在警察臨走前故意用手杖擊牆,讚美牆的堅固,牆卻塌了下來。

在屍體頭上,張著血盆大口、獨目中閃著火光的,正是這隻可怕的野獸,是牠的詭計誘我犯下謀殺罪,是牠告密的叫聲把我交給了劊子手。

殺妻並且活埋了黑貓的主角下了這樣的結論:認為從犯行到東窗事發,全都是黑貓的詭計造成的,是如同女巫般的黑貓,把他送上了絞刑台。

▲ 愛倫坡恐怖小說〈黑貓〉動畫短片。

動物虐待的心理研究

這份疑點重重的自白書,到底該怎麼解讀呢?當然,如果讀者想試著挖掘「其情可憫」之處,也許會猜想,雖然愛倫坡只是約略提及主角曾因性情溫柔而遭受嘲弄,但這輕描淡寫的一筆,會不會也是解謎的關鍵之一?

傳統父權社會中,不夠陽剛的男性往往在同儕間受到奚落、霸凌,主角是否可能因為不具典型的男性特質,而在某種程度上成為「邊緣人」?被社會排擠、被邊陲化的人就去輕賤或惡待其他生命,甚至以此來證明自己並非是最弱的、位在權力位階最底層的,這種行為固然不足取,但會不會是確實存在的現象?

事實上,針對動物虐待者的心理所做的研究,一直以來並不多。2013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5),在品行疾患(conduct disorder)的類別下,提出「曾對他人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與「曾對動物施加冷酷的身體凌虐」兩個準則項目,但也只是列為項目標準之一,並未區分「對他人」與「對動物」凌虐的心理發展差異或行為特徵的特異度。1

因此,若要追究動物虐待的「起因」,相關的研究資料與論證都還在建立與發展中,當然更不可能單憑故事中有限的線索,就宣稱主角的虐待行為必然肇因於他自身曾被欺壓的經驗。

話說回來,文學家的描寫倒也並非憑空想像,反而可以看出與相關文獻既有觀察有不謀而合之處:例如,動物虐待(animal cruelty)與對人施暴(violence toward humans)兩者之間的關聯性,在〈黑貓〉中就呈現得非常明顯。2

都是動物的錯?

愛倫坡對於主角無法處理自身問題就找動物來洩恨的描述,更非無的放矢。耶魯大學學者凱勒(Stephen R. Kellert)與精神科醫師費爾斯特(Alan R. Felthous)在合著的動物虐待研究文獻中,曾整理出九種虐待的動機,其中自然有直接針對動物而發的:例如,覺得動物展現了自己不喜歡的某些特點,因此想除去這些特點以控制動物、形塑牠們的行為,就條列在九大動機的第一點;有些飼主為了怕家具被破壞而將貓咪去爪、或嫌狗吵就切除狗的聲帶,基本上都屬於這種動物虐待。

另外,被動物激怒因而想報復動物本身、或是對某個物種原本就有強烈的偏見,從而產生超乎常理的極端暴力行為者亦有之,這類的動物虐待者還會用「這種動物本來就該死」來合理化自己的施虐。

證諸若干實例,我們不難發現,有些人消滅老鼠的方式已不僅是為了除「鼠害」,還以極殘酷的方式來虐殺這種「害獸」,甚至轉發「分享」老鼠被虐殺的影像;長期以來人們對於「鼠輩」的種種偏見,似乎使得撲殺老鼠的方式再暴力也不會被追究。3

除卻上述這些「衝著動物來」的敵意,該篇文獻所列出的第四到第九點則都指出了一件重要的事——動物本身是否真的曾激怒或傷害犯行者,或許並非動物虐待之所以發生的關鍵。這四到九點分別是:

四、透過動物來發洩攻擊慾;
五、利用虐待動物提升自己的攻擊指數(例如以虐待及殺害動物來促使自己的攻擊能力更進步、或以此恫嚇他人,讓別人對自己的暴力程度留下深刻印象);
六、用動物虐待驚嚇別人以取樂;
七、以動物虐待來報復人;
八、把對人的敵意置換到動物身上(通常當自己不敢對痛恨或恐懼的對象採取攻擊行動時,就可能把敵意表現在動物虐待上);
九、為了得到施虐的快感,而這通常是想全面控制掌握動物,透過享受這種權力的滋味來彌補自己的欠缺與脆弱感。4

我們可以看出,在這幾種動機中,動物都只是一個工具,且常常是用以宣洩施暴者無法處理的、對他人的敵意或對自己的不滿。以此研究報告回頭來看〈黑貓〉,倘若主角如自己所言,確實因溫柔的個性成為被同伴嘲弄的對象,那麼和第九種動機就頗為符合——想透過掌控動物,來感覺自己不是最弱的。

問題是,愛倫坡有意要我們推論主角「情有可原」嗎?換成現實中的術語來說的話,愛倫坡所刻劃的,是不是一個根本不具責任能力的罪犯?也就是說,他是否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以至於無法判斷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

我們雖然不可能為文學作品中的人物,進行即使在現實中也極困難的精神鑑定,但如果考慮到愛倫坡刻意使用了「不可靠的敘事者」(unreliable narrator)此一常見的手法,或許可以說,愛倫坡至少有意要讀者對主角的可信度保持高度戒心。

例如,主角的自白看似是「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但卻在在透露出他並不認為自己是一切犯行的始作俑者,還表示自己是被這一連串事件嚇壞、折磨、毀滅的受害者;他甚至說,自己可能還是太容易激動了,才會覺得他接下來要述說的事件十分恐怖,如果是比較理性而鎮靜的人,說不定會認為他所陳述的一切,只是因果必然下的尋常事件。

故事主角虐殺黑貓的動機

我們在他後續所謂的自白中,也不斷發現他處處想要推卸責任,不是把一切說得事不關己,就是把自己當成受害者。

例如他之所以看似不經意地提起,妻子曾告訴他黑貓是女巫的化身,用意其實是要暗示,他如今會覺得黑貓邪惡可怕,是被妻子「洗腦」的結果;而面對自己酗酒造成的性情大變,如前所言,他也只是把「酗酒」擬人化為魔鬼,好為自己開脫,彷彿自己是在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才變成一個施暴者。

凡此種種,都說明與其說主角「心神喪失」,不如說他心思相當縝密,很懂得為自己辯護,並且相當程度上非常信仰理性。芮德(Roberta Reeder)及法拉薛(Richard C. Frushell)等評論者都曾提到,在愛倫坡的筆下,主角是一個聰明、凡事都想找出可訴諸智性解釋的人,甚至可說理性過了頭(ultra-rational),所以心神喪失或徹底瘋狂應該都不符合主角的形象。

尤有甚者,主角在解釋自己為何要吊死普魯托時,很狡滑而有技巧地把全人類都拖下水,說這種「為犯錯而犯錯」的天性人皆有之:誰不曾在理智上明知律法如何要求,卻偏偏想要違法呢?這種倒錯的傾向,其實是人性中深不可測的慾望啊!——他如此舌燦蓮花地解釋,幾乎都要讓人信以為真了。

只是,當他強調自己如何含著淚把貓弄死時:

我吊死牠是因為我知道牠曾如此愛我……因為我知道如此做的時候我就犯罪了……犯下最慈愛或最令人敬畏的神都拯救不了的罪。

讀者或許就能回過神來,發現他的「倒錯」(perversion)絕不能用人性普遍具有的慾望來解釋。

相反的,他的說詞顯示了他既不能面對自己的心理問題,又無意承擔行為責任。這樣的結果,自然就是在死了一隻普魯托之後,還會有犧牲者出現,那就是第二隻黑貓,以及他的妻子;直到他就逮,一切才停下來。

▍下篇:

從文學謀殺案到現實虐貓案(下):今日虐貓,明日虐人?

圖為作家愛倫坡之墓。 圖/美聯社
圖為作家愛倫坡之墓。 圖/美聯社

  • 本文部分文字曾刊登於《英語島》。
  • 文:黃宗慧,台灣大學外文系教授,曾任《台大文史哲學報》英文編輯、《中外文學》總編輯,編有《台灣動物小說選》(二魚文化出版),合編有《放牠的手在你心上》(本事文化出版);書評、文化觀察及動物保護議題之專欄散見報章雜誌。學術專長領域為精神分析與動物研究,個人研究興趣則為家中七貓與二龜的日常生活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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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此處相關資料原出自"Correlates of Cruelty to Animals in United States: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Epidemiologic Survey on Alcohol and Related Conditions",就教於台灣大學心理系林耀盛教授後,他則做了如正文所述之詳細補充,他並表示,動物虐待與對人施暴,兩者之間雖具關聯性,未來的相關研究,仍須進一步探討兩者間心理社會發展歷程異同之處。
  • 據"Correlates of Cruelty to Animals in United States: Results from the National Epidemiologic Survey on Alcohol and Related Conditions"一文指出,已有越來越多相關的文獻承認動物虐待與對人施暴之間具有關聯性,儘管這些研究彼此間仍有不一致之處,例如動物虐待也被認為和酗酒高度關聯,和病態性賭博、強迫症、戲劇性人格障礙等等,都可能有所相關。
  • 2016年6月,基隆一名男子將一段惡意凌虐老鼠的影片轉po在line上,從而經由轉發流傳出去。影片中將老鼠四肢綁在鐵柱上,拍攝者並強逼老鼠吸菸,之後凌虐致死,一旁插著的紙板則寫著,「懸掛槍決、死刑定讞」。基隆市動保所接獲檢舉後認為,散佈凌虐老鼠的影片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應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但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由於無法查出影片中受虐溝鼠是否有人飼養或管領,全案最後以不起訴作結。同年另一起以熱水淋燙溝鼠並po上網的案子,也同樣因溝鼠並非有人飼養管領的動物,且淋燙過程「僅五、六分鐘」,被認定為不構成虐殺,虐鼠後po網者獲判無罪。〈公開處決不犯法?好鼠壞鼠都是不該被虐待的老鼠〉一文曾討論此二案。值得注意的是,虐殺老鼠後還上網炫耀的行為,已經不能完全用第三點的動機來說明,也還可能包括了以下指出的第五或第六點,即以虐待動物來使人對自己的攻擊性印象深刻,或是刻意嚇人取樂。
  • 見"Childhood Cruelty toward Animals among Criminals and Noncriminals"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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