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成堂被「廢古蹟」?台中市政府至今缺乏正面作為 | 蕭文杰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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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成堂被「廢古蹟」?台中市政府至今缺乏正面作為

台中市文化局將於2020年3月6日辦理市定古蹟「瑞成堂」的文資廢止案,引起文化界一片錯愕。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台中市文化局將於2020年3月6日辦理市定古蹟「瑞成堂」的文資廢止案,引起文化界一片錯愕。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台中市文化局將於2020年3月6日辦理市定古蹟「瑞成堂」的文資廢止案,引起文化界錯愕與譁然。這是台灣有文資法以來,台灣罕有的古蹟廢止案。

廢除法定古蹟身份的行為,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層級,甚少會獲得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同意,沒有符合法令的理由,通常在會勘階段就會被駁回,尤其台中瑞成堂曾是全台古蹟遭強拆再修復的案例。瑞成堂保存運動中,奉獻心力的黃慶聲老師,其事蹟更被寫入國小三年級社會科課本,如今瑞成堂花費鉅資修復後,卻欲廢止其古蹟身分,實在讓人感到異常荒謬。

然而,筆者至今仍未看到中市文化局及台中文資委員,公開表態捍衛台中「文化城」的決心。因此,本文將喚醒讀者記憶,並要求台中市長與文資委員必須堅守文資保存價值。

瑞成堂是文資史上重要案例

因重劃區利益而破壞古蹟的事件,瑞成堂是文資歷史上的重要一案例,此案在2011年遭偷拆,胡志強市長任內期間,同年9月9日瑞成堂經由台中市文資會審議指定為「直轄市市定古蹟」,不料9月20日凌晨,突遭重劃開發派人士,以挖土機等重機具搗毀局部建築。

瑞成堂偷拆事件也被形容是「文資版大埔案」,主要是審議後胡市長並沒有立即公告古蹟,讓人不禁聯想,此舉是否為技術性延緩公告,製造「天賜良機」的拆除機會?不過該案經媒體批載後,成為舉國關注事件,台中市府連忙勒令開發商停工,並在2011年9月29日補公告瑞成堂為市定古蹟。

根據當時媒體報導,瑞成堂被拆當下,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獲報趕到現場大表震怒,並做出5點指示:

  1. 立即全面停工一週;
  2. 市府即刻清查工區執行情況;
  3. 依法究辦;
  4. 緊急文資搶救小組立即成立召開;
  5. 警局立即派人24小時駐點,再由文化局派保全人員24小駐點。

2011年9月9日,瑞成堂先是被台中市文資審議會指定為市定古蹟,孰料20日便遭重劃開發派怪手拆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1年9月9日,瑞成堂先是被台中市文資審議會指定為市定古蹟,孰料20日便遭重劃開發派怪手拆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瑞成堂的強拆事件也導致文資法修法檢討,將原拘役或併科的部分,由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修改成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大幅加重罰金。

在強大輿論壓力下,警方與文化局等單位罕見地硬了起來,迅速破案,主導破壞的高鐵新市鎮重劃會的前理事長李金安等人,被判處2年徒刑,即使當時文化界認為判刑太輕,但也是少見的破壞文化資產被判刑的案例。

此外,由於當時文資委員認為,瑞成堂絕對可以比照921地震倒塌的霧峰林家修復,縱然瑞成堂遭拆毀,也未因此廢除其古蹟身分。

之後,台中市斥資3,300萬元,費時3年,完成瑞成堂修復,還推薦修復單位爭取行政院公共工程「金質獎」,即使該年沒有得獎,但是推薦爭取的動作,也被視為台中市府肯定修復團隊的專業與努力。然而,本該風華再現的瑞成堂,如今卻又遭遇廢古蹟的爭議,只能說是一波三折。

2011年古蹟瑞成堂遭破壞,地方人士持白玫瑰哀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2011年古蹟瑞成堂遭破壞,地方人士持白玫瑰哀悼。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瑞成堂是編入課本的文資教育題材

筆者認為廢除瑞成堂古蹟身分萬萬不可,除了建築本身具有有形文資價值外,瑞成堂保存運動本身,也是無形的文化財。

在台灣,民間人士投入文資保存是辛苦且沒薪水可拿的「功德」志業,保存運動者黃慶聲老師因為長期推動台中文化關懷教育,事蹟被《公共電視》、《客家電視台》等採訪,教育部全國社會領域教學輔導員張崴耑老師,更將黃慶聲老師的義舉,編寫入翰林版社會科國小三年級下學期第五課《品德故事》當中;也就是,搶救文化資產是實踐「道德」,是一種「社會美學」。

若盧市府真的廢除了瑞成堂古蹟身分,將使自稱市長媽媽的盧市長陷入窘境。因為台中市文資委員皆是首長圈選,就目前狀況而言,筆者認為瑞成堂並沒有達到廢除古蹟的標準。

翰林版教科書內容。 圖/作者提供
翰林版教科書內容。 圖/作者提供

瑞成堂不符古蹟廢止標準

根據文化部資料,瑞成堂指定古蹟的理由如下:

  1. 竹圍聚落是台灣早期聚落之特色,隨著時代之遷移逐漸消失,「瑞成堂」宅第具有傳統聚落特色之稀有性。
  2. 創建人黃清江曾任南屯庄庄長,對南屯庄之建樹頗多,其宅第可作為地方發展之見證。
  3. 建物型制完整,跨越清朝、日治等不同時期,構法、式樣、彩繪等裝飾具台灣傳統、日治及西洋多元要素融合,具歷史、文化、藝術之價值,並表現地方營造技術之特色,極具文化資產價值。
  4. 於台中市南屯地區具稀少性不易再現。

由以上說明可知,瑞成堂價值鮮明,而若要廢止古蹟身分,必須根據《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應符合下列基準之一:

  1. 古蹟因故毀損,致失去原有風貌者。
  2. 因火災、水災及震災等天災致古蹟主構件滅失者。
  3. 其他喪失古蹟價值之原因者。

剛剛修復完畢的瑞成堂並未達相關標準,而且要廢止市定古蹟是要經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辦理公告。

瑞成堂構法、式樣、彩繪等裝飾具台灣傳統、日治及西洋多元要素融合,具歷史、文化、藝術之價值。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瑞成堂構法、式樣、彩繪等裝飾具台灣傳統、日治及西洋多元要素融合,具歷史、文化、藝術之價值。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捍衛瑞成堂文化資產是台中市府的當然職責

過去台灣廢除文化資產身分的案例非常罕見,早期文資法不夠明確,政府的確曾經受到要脅1,廢除彰化北斗奠安宮古蹟身分,導致奠安宮被移築,流落彰化民俗村,後來北斗地方人士反悔,如今仍因種種因素無法迎回,造成無法彌補的文資傷害。

近年來台北市的文萌樓,在業主的要求下曾經專案辦理廢古蹟會勘,但是台北市的文資委員在現勘後發現不符規定就立即表示「維持原古蹟身分」。而令人擔心的是,台中市政府的文資審議會至今沒有任何表示。

台中市政府為何一定要護衛瑞成堂,原因之一是基於憲法精神。因為憲法166條規定「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並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而筆者更認為,向來自詡為市長媽媽的盧市長,更應該強烈表示守護文化資產的決心;市長若無法保住瑞成堂,不僅台中向來的文化城美名將顏面掃地,「市長媽媽」也將成教壞囝仔大小的壞榜樣。

瑞成堂建人黃清江曾任南屯庄庄長,對南屯庄之建樹頗多。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瑞成堂建人黃清江曾任南屯庄庄長,對南屯庄之建樹頗多。 圖/取自台中市文化資產處

  • 當時主張廢除古蹟者表示將採取反杜邦模式逼政府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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