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龍騰斷橋加固哪裡出問題?美學之前尚追究怠惰的管理機關
近日古蹟龍騰斷橋加固工程引起了軒然大波,民眾大多用負面的看法表示:「歹看」、「走味」、「四不像」、「違反美學」,地方政府的文化主管單位苗栗文觀局也找了文資委員出面回應,認為加固非侵入,是「必要之惡」,還說會噴黑色消光漆改善。
對峙的雙方似乎都各持己見,也好像各自有道理,不過我認為古蹟加固有幾個問題要思考:首先古蹟為何要加固?是緊急、臨時性的加固?還是「修復再利用」下的加固,因為這些都在在影響到未來文化資產的景觀。
古蹟加固的思考哲學
古蹟的加固不能為加固而加固,因為加固是添加的行為,這一類的工程有時候會影響到古蹟的外觀,影響到「文化資產」價值。
古蹟的緊急加固通常是不得不的選擇,有時候是因為發生重大災害,或是在例行的巡察中,發現古蹟遭致外部環境影響而衝擊文化資產保存價值。在經過眾多評估之後,依法報請主管機關審查同意後施作工程,在這個過程中因為是屬於「緊急」,所以這些加固措施是在正式的「修復再利用計畫」提出之前的臨時性保護措施,目的是避免古蹟持續惡化、風化,所以最初考慮的往往不是美學優先,因為該工程亦可能隨後續的「修復再利用」工程之進行而不斷配合調整,及至完工後,加固即全數拆解,當然也可能有些加固會被留下。
在「修復再利用計畫」階段,建築師有時候仍會對古蹟做出加固的設計,因為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24條,必要時得採用現代科技與工法,以增加其抗震、防災、防潮、防蛀等機能及存續年限。但是這是指再利用計畫,得視需要在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原則下,增加必要設施,此階段美學也相對重要。
有的時候建築師仍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克服不變更古蹟原有形貌而去添加或加固,此刻分階段舉辦說明會、公聽會,相關資訊應公開,通知當地居民參與就變得非常重要。不過長期以來台灣對於古蹟修復再利用的說明會經常漠視,國定古蹟龍山寺都發生沒有依法行政的現象,因此有必要強化相關法令,讓公民權利得以展現。
由古蹟龍騰斷橋加固分析管理單位的怠惰與主管機關的難作為
若依照苗栗縣議員曾玟學、陳品安等人引用的文觀局文資科說法,目前龍騰斷橋加入的鋼構是「緊急加固」工程,並非「修復工程」。該縣市文資審議委員施忠賢也提出,古蹟緊急加固工程原則包括「可逆性」,也就是未來可移除,強調這就是臨時性的「必要之惡」。
這些民意代表與專家替苗栗文觀局緩頰,好像民間不應該窮追猛打,不過我雖認同部分,但是在細節上有不一樣的看法。
首先光是文觀局此案就換了六位承辦人,苗栗文觀局為何流動率這樣高?是不是有什麼問題?建議議員可以深入了解文觀局困難的處境。
再者,管理單位臺灣鐵路管理局在2016年就發現墩底部與接續部位有水平裂縫,且平面已有扭轉變形現象,目前僅靠摩擦力抵抗外力作用,若不及時進行適當補強,未來掉落或脫落都可能造成遊客和經過之人車的安全,甚至造成整排橋墩一起倒塌。2017年6月苗栗縣政府受台鐵局委託代辦斷橋修護相關工作,直到2022年9月開工。
這些牛步行為明顯違反文資法27條,因為:「因重大災害有辦理古蹟緊急修復之必要者,其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於災後三十日內提報搶修計畫,並於災後六個月內提出修復計畫,均於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這個看似應該可能造成危險、很緊急的「緊急加固」,台鐵竟然可以由2017年拖到2022年,耗時五年,真是草菅人命,放任古蹟敗壞。苗栗文觀局在多次流標後,在第14次將此案發包,但也未見更積極作為。
另外「緊急加固」是搶救古蹟必要的權宜之計,重點在於不要再讓古蹟再有劣化損壞,強調的是支撐,不要讓古蹟發生危險,也就是後續必須要有立刻發包修復再利用的規劃設計來承續,但是直至目前並未聽聞。也就是本來應屬階段任務的「緊急加固」,現階段就被迫涉及規劃設計中必須面對的美學問題,民眾當然情感上對於緊急加固後的造型難接受,認為走味、四不像,台鐵未來想把龍騰斷橋修復成什麼樣子不用現在說清楚嗎?
交通部與台鐵是文化資產的壞學生,民意代表應該嚴厲監督
台鐵是國家交通部之下所屬單位,依照憲法166條:「國家應獎勵科學之發明與創造,並保護有關歷史、文化、藝術之古蹟、古物。」也就是出人、出錢、出力去維護鐵道文化資產是天經地義的事。
不過文化界長期以來就認為交通部與台鐵對文化資產不關心也不友善,例如交通部就曾發言考慮收回《文資法》裡可以無償撥用台鐵資產的權限。
近一年來台鐵的文資爭議除了龍騰斷橋,尚包含台南鐵路地下化19處遺址出土,但是實際上遺址大多被切割放在倉庫;龍騰斷橋爭議的同時,登錄為法定聚落類的文化資產玉里車站鐵道宿舍因火災燒光。
因此建議關心龍騰斷橋爭議的民意代表、監察委員們,把焦點放在對於鐵道文化資產怠惰的交通部與台鐵上。
而民眾在面對古蹟修復有時候要面對現實,那就是此時的古蹟真的到了非得加固的時刻了!除了看古蹟要趁早之外,或許再思考未來怎麼樣的建築設計能兼顧安全與美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