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台措施對影視產業更開放?——兩岸大銀幕裡的政治經濟學
中國政府日前推出《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台灣媒體稱之為「惠台措施」,其內容共計三十一項。由於涵蓋面甚廣,一時之間,在台灣引起各行業的熱議。
惠台措施裡的第十八至二十點與電影有關。通常來說,我們大抵認為電影或者是娛樂或者是藝術;然而,電影還有另一個面向,她與稻米、小麥、鋼鐵相同,都是談判桌上的談資。循此脈絡,本文從兩岸電影相關規範與實際情況解析惠台措施,以及接下來可能出現的議題。
引進台灣電影不再由中影集團一手掌控?
從兩岸電影相關的協議來看,2010年的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當中,雙方對電影各有承諾。中國方面的承諾是:台灣電影經過電影主管部門審查後,不受進口配額限制。
對於這個大原則,三年之後,2013年的《關於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的現行辦法》有更具體的規定:台灣電影的引進,由中國電影集團公司進出口分公司統一進口。此外,該辦法也對合拍片提出規定:故事情節和主要人物需與兩岸有關,主要演員中,中國演員不得少於總數的三分之一。
中國惠台措施中關於引進台灣電影與合拍片的規定究竟是不是更開放?惠台措施第十九點的內容是「中國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台、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產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
這裡重點有二,一是視聽網站與有線電視台等單位都可引進台灣影視作品,二是引進台灣電影不受配額限制。就前者來說,措施文字裡將電視劇與電影並列,這是否意味著中國引進台灣電影不再僅由進出口公司一手主導,還有待觀察。
就後者來說,其實ECFA裡已經提到不受配額限制,惠台措施裡不受配額限制的說法只是重述,差別僅是ECFA是雙方合意,惠台措施是單方宣布,感覺起來中國政府似乎大氣、更開放。
不過,理想與實際的差距猶如天與地,「不受配額限制」聽來有種很多的感覺,但ECFA之後,中國引進台灣電影的數量極為有限。
不受配額限制是美麗的誤會
為何會有這種美麗的誤會?中國引進海外電影,中國電影集團進出口分公司是唯一有權引進的單位,這是個壟斷的特權單位。
美國從2007年開始就對中國市場電影引進的壟斷、盜版等現象向WTO提起訴訟,2009年WTO宣告美國勝訴,2012年中國與美國簽下《中美電影協議》。其中,增加好萊塢電影引進的數量,也提高好萊塢電影的票房分成。不過,中國電影集團進出口分公司仍是鐵打不動唯一有權引進海外電影的單位。《中美電影協議》為期五年,今年應該重啟談判,美方對引進權的壟斷勢必再窮追猛打。
現今中國每年引進海外電影約六七十部,其中,好萊塢只允許引進三十四部。好萊塢電影進入中國是以票房分帳的方式,也就是製片方分享票房利潤。決定引進那些好萊塢電影是中國電影集團進出口公司的權力,也是利潤所在,進出口公司無暇處理剩下的配額。
剩下的配額多是民間公司遊走各國看片買下版權後,向進出口公司以「協助推廣」名義申請配額,這種模式稱之為「批片」。這類公司玩的是低成本買下版權,買下版權之後,中國市場的票房已與製片方無關。由於過去曾有低成本高票房的紀錄,這類公司躍躍欲試,不過,這類民間公司往往要有良好的政商關係,才能保證取得進出口公司的配額。
中國引進台灣電影也多是以批片的流程處理。依中國引進海外電影的實際操作,台灣電影勢必得和許多國家爭取好萊塢剩下的配額。這是個相當激烈的競爭,不受配額限制的承諾其實不敵實務的運作。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電影在台灣票房多慘淡;同樣的,台灣電影在中國票房也多低迷。ECFA之後第一部進入中國的電影《雞排英雄》(2011)只有一百二十萬人民幣,少數例外則是《我的少女時代》(2015)創下三億多人民幣的票房。
合拍片的政治經濟學
惠台措施第二十點當中,重要內容是「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中國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2013年《關於加強海峽兩岸電影合作管理的現行辦法》對合拍片已有規定,事實上,2013年對合拍片的規定內容,與2003年中國政府與香港簽訂的《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貿易關係的安排》(CEPA)裡關於合拍片的規定大致相同,差別在於與香港的協議裡是故事情節或主要人物需與內地有關,台灣則是需與兩岸有關。
到底合拍片在中國電影體系裡是什麼定位?如果就票房分成的比例來看,中國國產電影製片方可分享38%-43%的票房分成,來勢洶洶的好萊塢只能分享25%(這還是2012年《中美電影協議》談判的結果,此前只能分享13%)。至於合拍片,地位等同中國國產電影,也就是可分享38%-43%的票房分成。
也因此,近年來可以看到部分好萊塢電影為著眼中國市場,爭取更多的利潤,加入中國元素與演員,主要目的就是成為合拍片,以分享更高的票房分成。
合拍片可能帶來單一的歷史觀
與引進台灣電影不受配額限制相較,合拍片的利益誘因與發行規模也相較更大一些,畢竟,合拍片可能與中國市場較有名氣的導演、演員合作,如此相對容易為當地觀眾接受。
在過去的經驗裡,合拍片有成功之作,例如鈕承澤的《愛LOVE》(2012),其中的台商故事一段,是兩岸題材的經典。不過,合拍片較讓人擔憂的是「1949年政治學」的不斷深化。在中國的歷史觀點裡,所謂的兩岸問題無非是1949年的國共分裂而來,這幾年的幾部合拍片多從1949年國共戰爭的家庭破碎開始,而後多年之後返鄉探親,在人間滄桑中追尋團圓夢。
然而,對台灣來說,戰後歷史有好幾道痕跡——1945年終戰、1947年二二八事件、1949年國民黨遷台等,在這幾個歷史痕跡裡,更有人是顛沛流轉,例如台籍老兵從原本的日本兵戰後成為國共內戰的國軍。對台灣來說,1949年是其中之一但並非唯一。1949年政治學的主軸反而把台灣歷史單一化,這是合拍片的風險。
台灣應否開放中國電影配額?
中國惠台措施可能也會讓台灣的中國電影配額議題重新再起。
台灣的中國電影配額每年十部,申報數超過十部則抽籤決定。這個規定時有批判之聲,例如2016年周星馳的《美人魚》在中國票房甚高,但在台灣卻因未能中籤而無法上映。
現今,議論的強度可能更大,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電影市場,2017年總票房560億人民幣,中國大片時代可說來勢洶洶。可以預見,會有遊走兩岸的業界人士呼籲開放而後代理引進,對中國電影業來說,現今台灣票房商業價值雖然無法與龐大的中國市場相比,但長期投資也許養成台灣觀眾對中國電影的喜愛甚至依賴,這在文化政治上有著超越票房的重要意義。
台灣的中國電影配額要不要開放?在筆者看來,儘管兩岸影視規模極度不對等,不過,相互對等的原則仍應掌握。如果中國真正實現引進台灣電影不受配額限制、引進單位也不限中國電影集團進出口公司等條件下,再來考慮相對應的鬆綁。
事實上,台灣對中國電影的配額限制,雖有遺珠之憾,但台灣觀眾也可能有其他管道觀賞。就以最近的《戰狼二》為例,這部2017年席捲中國56億票房的作品,2018年度的中國電影配額抽籤未能中籤,但租書店裡早可看到《戰狼二》的DV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