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與弱勢證人的「搭橋者」:司法詢問員制度的體檢報告(下) | 王子榮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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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與弱勢證人的「搭橋者」:司法詢問員制度的體檢報告(下)

示意圖。圖為《熔爐》劇照。 圖/IMDb
示意圖。圖為《熔爐》劇照。 圖/IMDb

▍上篇:

司法與弱勢證人的「搭橋者」:司法詢問員制度的體檢報告(上)

要改善司法詢問員制度,一個立刻有感、且最容易做到的,就是提升法院的硬體設施。一直以來,法院和檢察署在行政資源配置上(包含預算、人員),前者都比後者稍微寬裕。這是因為在行政組織編制上所造成的,各法院是隸屬於司法院,各地檢署則是對應到法務部,而法務部也只是行政院內的一部份。不過,對第一線的司法詢問員來說,法院給的空間卻相形不友善,也缺少一些必要的基礎設備。

法院的硬體提升不要等

各地檢署都有建置溫馨談話室。因性侵案件的被害人身心受到極大的創傷,而案件的進行,仍必須先依靠對被害人的詢問來開啟。這個時候,外在空間的改變是有必要的,用溫馨談話室來取代偵查庭;布置的方式不是冷冰冰的法檯和硬梆梆的桌椅,而是軟綿綿的沙發和溫暖的空間氛圍。

同樣的想法也該移植到法院。目前針對性侵案件證人進行交互詰問時,大多會透過隔離設備,這也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6條的落實。不過目前隔離措施是各法院內部找一間房間來使用,雖然也安放了各項電子設備,如可以看到法庭內部的螢幕、電子卷證提示時的畫面,但周遭的空間就是傳統式的桌椅安排,並未針對性侵被害人或司法詢問員制度中談到的弱勢證人做特別安排,讓環境更為友善。

另外,是錄影設備的缺乏。司法詢問員這制度之所以特別,也在於他們要和弱勢證人建立關係。兒童或心智障礙的被害人,他們習慣的語彙和理解與一般人有所差異,尤其是後者。因此,司法詢問員會在法院階段的審理程序前,必須先和弱勢證人接觸(俗稱會前會),會前會的地點大多選擇在法院空間。

司法詢問員為了避免之後被質疑有先對弱勢證人暗示或誘導,所以都習慣用錄影方式來還原建立關係的過程。於是,錄影設備就是基本需求,不過很遺憾地,從第一線司法詢問員陸續反映的意見來看,法院對這類設備並未注意到。

不論是硬體面的房間佈置,或是錄影等設備,其實改善難度如同一片蛋糕,只是有沒有把這件事當一回事而已,應該要趕緊準備起來才是上策。

審判實務操作的差異

司法詢問員作為司法和弱勢證人間的搭橋者,其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把審理程序中交互詰問的問題,適當地轉換成弱勢證人能瞭解的語意。

目前實務運作上有不同作法,有的是會先請檢察官、辯護人在審理期日前提出問題,再透過法院彙整後給司法詢問員,讓司法詢問員先過濾哪些問題不恰當,或哪些問法是弱勢證人無法理解的。這樣的作法比較細膩,可以算是審理進入交互詰問前的準備工作,也可以確保審理進行時較為流暢。

另一種,則是直接進入審理交互詰問,司法詢問員在旁適度轉化用語給弱勢證人理解。不過,這就考驗司法詢問員的臨場反應,以及審判程序進行的節奏容易被打斷。然而,這也並不表示這兩種方式有必然的優劣,仍要依據個案狀況去應變。

法官、檢察官、警察、社工、心理師,都會是性侵案件中協助弱勢證人的角色。目前陸續受訓並取得司法詢問員資格的專業人員也越來越多,不少也都兼具警察、社工和心理師的職位。

一項制度從引進到落實,需要不斷透過實作的人給予回饋、建議,並提出修正。這時一個橫向聯繫的平台之存在就有其必要,這個平台可以是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司法詢問員制度的優缺點皆能透過橫向聯繫,持續被探討與深化,彼此也能找到最佳的合作默契,讓這個制度能真正扎根在台灣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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