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凸顯港府魁儡本質
美東時間10月15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三項香港相關法案,因未被議員要求記名投票,率皆以口頭表決,無異議通過。
美國眾議院以「全體議員一致」(unanimously),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R.3289)、《保護香港法案》(H.R.4270)、《與香港同行決議案》(H.Res.543)三項法案,過程毫無異議。
美國眾議院議長斐洛西(Nancy Pelosi)在法案通過後召開記者會,批評中共違背《中英聯合聲明》承諾,並且稱讚今天的香港人,與20年前的「懦弱政府」形成強烈對比。
眾議院全體通過法案
此三項法案中,最受矚目的是《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下簡稱《香港法案》),要求美國行政部門應每年審查,以確保香港自治權是否仍符合美國所給予之「金融中心」特殊待遇。
美國政府如果認為香港喪失自治權,並且不符美國利益,可以「部分」或「全部」終止1992年《香港關係法》(U.S.-H.K. Policy Act,或稱《美港政策法》)所惠予香港的特殊待遇。
此外,《香港法案》也賦權給總統,對任意威脅、拘留、刑求、逼供香港人,或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或違反香港自治權,或在香港侵犯人權,涉嫌或負有知情責任(knowingly responsible)者,實施制裁和旅行過境限制。
其二,《保護香港法案》(PROTECT Hong Kong Act)要求美國停止向香港警方繼續出口「非致命性群眾控制設備」(nonlethal crowd control equipment),例如橡膠子彈、胡椒噴劑、催淚瓦斯,直到美國政府確認已完成獨立調查人權疑慮,受到港府妥善處理,並且港警持續一年沒有嚴重侵犯人權為止。
其三,《與香港同行決議案》(Stand With Hong Kong Resolution)代表眾議院主張,無法律約束力,呼籲港府針對示威者五大訴求進行談判,譴責港警濫用武力侵犯公民言論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並譴責港府和中共指控美國參與香港政治風波。此外,也呼籲美國政府應確保美商賣給香港警方的彈藥及群眾控制設備,不被用於鎮壓和平抗議。
其中,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和《保護香港法案》在眾議院通過後,需經參議院通過,以及總統簽名才會生效。
民主黨籍的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會後強調,「參眾兩院的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與香港人民同行。如果美國因為商業利益而不為中國人權發聲,就喪失了在世界各地為人權發聲的道德權威。」
通過法案前夕,香港10月14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香港人權法造勢大會」,聲援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大會公布參與人數多達13萬,場面熱烈有序,多人戴上口罩面罩,高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人反抗」。這也是自港府從10月5日實施《禁蒙面法》(全稱《禁止蒙面規例》)之後,港警首次同意公眾集會。
港府遺憾,中共謾罵
對於美國眾議院通過《香港法案》等三案,港府事後表達「遺憾」。
港府發言人宣稱自「回歸」以來,香港嚴格依照《基本法》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並且重申,外國議會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在國際輿論抨擊港警濫用武力導致濫捕以及無辜死傷方面,港府表示,香港警方「一直保持克制」,嚴格依法執法,警方根據武力使用指引,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並在使用武力前發出警告,且「只使用適當的武力」。
另外,中共官署對美國國會通過法案火冒三丈,顯得極度惱羞與焦慮。
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楊光表示,「這種行為是干涉中國內政,為香港反對派張目打氣,也暴露美國國會眾議院與一些政客,借打香港牌牽制與遏制大陸發展的圖謀。」並強調,「沒有美國干預,香港會更加繁榮穩定。」楊光「奉勸」美國國會及「一些政客」尊重客觀事實,立即終止有關法案的後續審議,「不要錯上加錯」。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則聲明,美國「一些政客罔顧事實,顛倒黑白,公然為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挑釁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肆意踐踏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再次暴露其強盜嘴臉和霸權本性,我方對此表示極度憤慨和強烈譴責。」
聲明還稱,美國「一些政客打著人權與民主幌子,居心叵測地破壞香港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地位,色厲內荏地恐嚇止暴制亂的正義人士、明目張膽地給香港極端暴力分子鋪後路。這坐實了美這些政客就是香港亂局延宕至今的背後指使者、操縱者,坐實了美方一些勢力企圖在港製造顏色革命、打香港牌,讓香港繼續亂下去,趁火打劫,遏制中國發展,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聲明再次「正告美方政客」,「打香港牌絕不會得逞,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而中國外交部也發布新聞稿,警告美國國會若通過香港人權法案,中國將採取堅決報復措施。
中共各當局爭相錯估香港形勢,並且倚仗武力與火氣,以惡霸般的粗暴態度處理危機,顯示對香港的特殊政經地位,以及國際法律規則全然無知。可悲的是,唯唯諾諾的香港非民選特區政府,在此《香港法案》事件中,也只能再度凸顯其魁儡政府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