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張天欽說些「公道話」:如何面對轉型正義的政治性
去年底,就在《勞基法》「一例一休」因資方壓力二度改惡,引發社會爭議與反彈的前一週,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一改此前不慍不火的曖昧態度,火速三讀通過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後稱促轉條例)。今年五月底,「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後稱促轉會)正式掛牌運作。
至今,促轉會上路不到四個月,卻因副主委張天欽於所稱的「私下非正式」會談中,與該會相關成員論及,應藉選舉期間「操作侯友宜」議題以作為「除垢」之案例,並要求其他研究員尋找各國類似案例,並指稱侯友宜「是轉型正義最惡劣的例子」,甚至將促轉會以「東廠」相比。
此次會談後遭當天亦在場的副研究員曝光錄音檔後,引發輿論巨大風波,檯面上各黨幾乎同聲譴責或批判。未久,張天欽即辭職下台,而與本此會談相關的其他三位人員,包括主任秘書與兩名研究員,也紛紛遭到調離促轉會懲處。
不難想見的是,張天欽的爭議談話,必然造成促轉會後續運作更加艱困,甚至模糊了重要的焦點任務與歷史使命,對作為政治受難者後代的筆者而言,這絕對是最不希望看見的發展。
被藍綠兩黨各取所需的促轉會
在整起爭議事件中,對於口口聲聲支持轉型正義的綠營政治人物,如總統蔡英文公開表示張天欽的發言「不是我們認同的事」、「促轉會有其獨立性和國民信賴是成敗關鍵」;行政院長賴清德則說,他完全無法接受張作為,其錯誤言論製造社會對立,也不為社會所接受。此外,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則是說得更白:「轉型正義是重要工程,不應該跟政治、選舉有牽連!」換言之,《促轉條例》中明定作為「獨立機關」、委員「獨立行使職權」的促轉會,在民進黨眼裡,是可以將轉型正義與政治一併切割處理的;換言之,此是否意味著,轉型正義與政治無關?
另一方面,國民黨則彷彿在一片政治汪洋找到浮木一般,集中火力對促轉會與《促轉條例》猛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江啟臣猛烈批評,「號稱促進轉型正義的超然中立機關,淪為政治選戰打手,對過去為台灣民主努力者情何以堪。」並宣稱將在下個會期全數刪除促轉會預算,甚至裁撤促轉會。對國民黨而言,轉型正義與促轉會,竟在這樣的情境下,意外成為替自己選舉加分的元素。
坦白說,檯面上各政黨陣營對此次爭議的發言,從表象來看,似乎都想嘗試論述,或至少描繪了一種近乎理想的「中立」、「獨立」、「去政治性」的轉型正義工程。然而實際上,早在張天欽事件前,政治人物對轉型正義的「政治性」、或說直白點來說的「政治效益」,豈止了然於心,恐怕都是念茲在茲、細細評估盤算著。
這裡至少展現了一個饒富趣味的矛盾。政治人物明明對轉型正義可能的「政治效益」知之甚悉,但卻又刻意強調促轉會或轉型正義工程的純然「中立性」。藍綠政黨這種「假純真」的姿態,在筆者看來,根本上是對轉型正義工程一種最直覺、最廉價、最工具化的選舉式膝反射。
轉型正義本身即具高度政治性
從轉型正義本身的概念來看,我們或許可以拆成「轉型」和「正義」兩組關鍵的組成元素來看。
從歷史來看「轉型」,台灣從1945至1949年即被納入西方反共陣營的高壓威權「波拿巴政權」(即國民黨所建立的黨國體制)中,成為全球冷戰體系的一員,且在五〇年代中期,將島內所有左翼、進步、反對力量全面屠盡、肅清、輾平,並展開「入島、入戶、入腦」的反共教育。
直到自七、八〇年代起,全球第三波民主化轉型過程中,以及自六〇年代開始在美國扶持下,逐步發展成為資本主義的經濟體,而黨國體制遂逐漸被迫將權力讓位給新興的資產階級。在過去民主化的過程中,人民成了資產階級「寧靜革命」的火牛陣,而整個「解構黨國資本主義」的過程,體現的是「國退民進」,只是,這個「民」並非「人民」,而是新興資產階級。台灣也就在這樣的歷史脈絡下,由一黨專政的黨國威權體制,「轉型」為所謂多黨制的資產階級民主代議制度。
當然,這轉型過程中的「正義」觀,自然包含了黨國威權統治時期「侵害人權自由」與「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等概念。然而值得推敲的是,「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其實在很大程度上,難道不就是當前這套代議民主普選制度嗎?這套制度在台灣的全面擴大、落實與常態化,不恰恰至少是所謂「民主轉型」中「正義」所體現的一個關鍵組成部分嗎?
準此,以這樣的轉型正義觀來看張天欽事件,似乎很難認同促進「轉型正義」的概念本身,得以與「政治」,或所謂「民主選舉」脫鉤。張天欽最大的問題,出自其急於表功而展現的拙劣、靠勢與口無遮攔。這樣毫不避諱的政客進到促轉會,對那些過往就在民間推動轉型正義工程的朋友們,是極為不公平的。
轉型正義意義框架的限制
故此,我們需要承認,在當前轉型正義工程的推動,對過去威權(即國民黨)體制的清算,無論是檔案的公布、責任的追究、民主與人權教育的推廣,都是建立在與當下的「正常憲政體制」與「民主普選制度」,易言之,即是以「後轉型」狀態來作為參照與對比。
在這樣的設定下,「政治性」本身就是明確且而不言可喻的。在現階段日漸庸俗的政治操作下,無論如何,轉型正義的任何成果,它必然將會成為政黨黨同伐異的相罵本。事實上,若參照其他國家類似的轉型正義推動工程,政治性/政治效益是其無法撇過頭否認的內在蘊含。
必須強調的是,以上推斷絕非要否定轉型正義的重要性與必要性;相反地,筆者認為轉型正義需要以更大的規模、與更大的力氣加以推動,透過更廣泛的檔案公開讓歷史真相更加清晰,才能讓社會理解「不義體制」是在什麼樣的歷史與國際情勢下所建立起來的。
換言之,若轉型正義中的政治性橫豎都會成為執政黨的「政治提款機」與「正義自助餐」的話,我們或許該思考的是,如何在進行轉型正義的同時,最大程度地避免轉型正義的政治效益以最廉價、最低級的方式遭執政當局收割。
以現行轉型正義的定義而言,或許已很大程度地決定了它的在政治運作上的效果與限制。如果我們不能擴大反思「轉型」與「正義」的意義框架,恐怕也只能接受它在庸俗的選舉中,無可避免、也未必冤枉地成為政治「稻草人」了。
轉型正義非靜止動態
筆者以為,若要避免「轉型正義」成為特定政治陣營毫無成本的政治資產的話,至少,我們必須拒絕將「轉型」視為一個「已經完成」的歷史終結階段;相反地,它應被視為至今必須持續進行,而且距離理想彼岸還極其遙遠的概念來思考。此外,我們尚且需將當前社會、政治與經濟各個層面中的「正義」,視為一個需要恆久追求的目標。
當一個經濟體中貧富差距日漸擴大,平均每12天就有1名台灣勞工因過勞而死亡;當「自由」與「民主」實踐永遠進不了職場;當現今的執政黨仍然會以大批警力與層層拒馬阻擋人民發聲、甚至粗暴攻擊民眾;當一個社會因低薪、高工時與殘破公共托育制度而享有全球最低的生育率;當一個即將要全面老年化的國家卻欺罔敷衍;當參與民主選舉,動輒需要花費數千萬甚至上億元,那麼,轉型正義的推動,就必須被視為一個從「過去進行式」,到「現在進行式」的接續工程來看待。我們需要對過去威權體制進行清理與究責,我們也要對當前那些更加隱蔽的壓迫與不正義結構,進行指陳與反擊。
承認「轉型」事實上根本尚未成功,認清「正義」比過去任何時刻都更須推動,或許,重新定義後的「轉型正義」,才有機會連結台灣多數人民的真實生活,進而形成「社會共識」。如此一來,才會讓陷入廉價而無意義「政治泥沼」的轉型正義,重新找到一條出路,也才會是政治受害者遺屬真正的撫慰與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