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低胸為何「母湯」?女性自主權與男性特權的衝突 | V太太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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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低胸為何「母湯」?女性自主權與男性特權的衝突

日前立委賴品妤因自拍照的衣著尺度較大,引起部分網友的污辱言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日前立委賴品妤因自拍照的衣著尺度較大,引起部分網友的污辱言論。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日前立委賴品妤在社群網站Instagram上分享了兩張個人自拍照,因為衣著尺度較大、隱隱露出胸線而引起網友們的兩極反應,有人讚美她漂亮、身材好,但與此同時也出現了如「去站壁更適合!」和「是要在議場內賣騷嗎?」之類的污辱言論。對此,賴品妤在個人臉書帳號上發文回應,強調「要穿高領還是低胸都是我的自由」。

與此同時,另一名女立委陳玉珍在被問到對此有何看法時,除了稱讚賴品妤青春無敵外,也表示自己會「改天來穿看看」。然而這樣的說法卻遭到網友譏諷「母湯(毋通)」,甚至出現「長這樣不要出來嚇人」、「想到就噁心」等惡意評語。有評論者隨即指出,這反映了台灣社會對於女性的外貌歧視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台北市長柯文哲過去也曾經說過,和日本相比,台灣女性經常不化妝就出門「嚇人」。

事實上,類似事件並非第一次發生。2015年,當時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的支持者曾設計過一張競選海報,將當年火紅的電影《我的少女時代》海報中女主角的臉替換成洪秀柱,同樣引起許多負評,網友紛紛表示「不舒服」、「不要出來嚇人」。除此之外,每當有年紀較長、長相較不符合主流審美觀的女性,選擇以較為性感或不符合其年齡的裝扮出現時,也都不免遭遇類似的羞辱言論。

每當有女性選擇以不符合社會期待的裝扮出現時,都會遭遇羞辱性的言論。 圖/法新社
每當有女性選擇以不符合社會期待的裝扮出現時,都會遭遇羞辱性的言論。 圖/法新社

「好女人」應該如何打扮

不論是賴品妤對網友的回應,或是評論者為陳玉珍及其他有類似遭遇女性辯護的方式,都大抵不離「女性自主權」的論述,認為女性有選擇自己衣著、打扮的自由,而許多人的嘲諷和惡意評論,乃是出於對女性的歧視。

除了反映出針對不符合主流審美的女性的不友善以外,這些批評、攻擊與羞辱言論更廣泛地顯示,主流社會如何依照個人的性別、年齡和職業等身分,而針對我們的外表、言行舉止與社會關係進行規範、設定限制。

因此,在社會的規範下,和陳玉珍相比,年輕、外貌與身材也符合主流審美的賴品妤,得以獲得裝扮自己的合理性,而陳玉珍和洪秀柱這類被歸納為「年老」、「不吸引人」的女性,則被認定不應該在自己的外表上作文章,或至少必須呈現出符合她們年齡與外表的合理打扮。

但與此同時,賴品妤也因為打扮不符合主流社會對於「立委」這一職業的想像,而遭到批評,因其不符合從政女性必須要展現出來的「端莊」。此外,在主流父權社會的眼中,賴品妤尺度偏大、有些微裸露的衣著更不是「好女人」應該有的表現,故使她遭受各種羞辱言論。這是父權社會用來懲罰「壞女人」,好引誘女性們都乖乖符合父權性別規範的典型機制。

誠然,任何人——不分性別、年齡和種族——理應都有決定自己外貌與裝扮的自由,然而,光是從「女性自主」出發,恐怕也不能澈底解決我們所遇到的困境,為女性爭取更多空間。這是因為,「女性自主」的論述僅僅從女性的角度出發,但即使女性們都受到鼓勵,進而勇敢、自信地以自身喜愛的方式裝扮自己,也還是沒有辦法阻止其他人的惡意評論。換句話說,我們還是會不斷看到網友們大喊「母湯」。

光是從「女性自主」出發,恐怕不能澈底解決我們所遇到的困境。 圖/法新社
光是從「女性自主」出發,恐怕不能澈底解決我們所遇到的困境。 圖/法新社

男性的「理所當然」

因此,本文想要著重討論:為什麼人們——其中又以男性佔大多數——總會理所當然地將自己放置在「評審」的位置上,進而恣意地對他人——尤其是女性——的身體、外表、言行舉止做出評價?是什麼樣的社會機制,給予男性這種動機與權力?

康乃爾大學哲學教授凱特・曼恩在其著作《不只是厭女》一書中提出了一個重要的概念,可為我們解釋此現象。曼恩認為,父權社會將男性定義為「取用者」,女性則為「付出者」,女性有義務為男性提供自己的身體、情感、注意力,以及性勞動。相對的,男性則認定自己有一種「理所當然的資格」(entitlement),得以獲取、要求女性的付出,並且在女性拒絕付出時,批評、懲罰她們。

因此,我們可以說,父權社會裡占據支配地位的男性們——這個支配地位通常來自於性別、性傾向、種族和社經地位等各種特權的累積結果——將女性的身體與美貌視為一項可以且應該供他們取用的商品(good)。在此基礎之上,這些男性自然而然地認為自己有資格對「商品」提出評價、分出高低。

這個評價的過程則又再次仰賴前述的父權社會性別規範:「好的」女性身體必須滿足特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又依女性的種族、膚色、社會位置而異。例如某些女性必須足夠性感,但另一群女性則必須要端莊優雅;年輕女性要表現出天真與青春感,年長女性則必須要遮蓋自己已經不夠吸引人的身體,表現出其他可被慾望的女性特質,例如關懷他人、有愛心、成熟體貼等等。

更重要的是,男性必須掌握控制商品的權力,更透過獎勵和懲罰的雙面機制來鼓勵、創造合乎標準的商品,同時修正、甚至是「驅逐」自身眼中「不合格」的商品。因此,善於保養、適度性感,又不帶有「敵意」的女體往往受到稱讚,然而一旦商品「失控」,做出不符合主流社會想像與規範的表現時,男性便認定自身有權給予「負評」,好警惕其他女性千萬別仿效,以達到「良幣逐劣幣」的效果。

父權社會將女性的身體與美貌,視為可供取用的商品。 圖/路透社
父權社會將女性的身體與美貌,視為可供取用的商品。 圖/路透社

白話地說,當女性以父權社會認可的標準展現身體時,她們就是「女神」,反之則成為多作怪的「醜人」與蕩婦。一個值得我們回顧的例子是,數年前「冰桶挑戰」風靡國內外社群網站,許多名人相繼響應,而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在完成任務後點名林志玲接棒,甚至放話要她「穿少一點」,充分顯示了將女體視為可供自己指揮的商品的心態。

林志玲當時感謝郭台銘之餘,選擇了不執行冰桶任務但直接捐款,她的回應被許多人稱讚「聰明得體」。然而,我們不妨思考,林志玲有其他選擇嗎?若她指責郭台銘,恐怕會引來許多「小題大作」、「不識大體」的批評,但若她真的聽從郭台銘的指示,「為慈善而脫」,是否又會被視為太「easy」、不檢點?

除此之外,我們也必須考慮的是,林志玲當時作為模特界的「一姊」,其地位賦予了她某些話語權,讓她擁有回應的空間。若同樣的情境發生在更弱勢的女性身上,又會是何等光景?

事實上,類似的故事我們都不陌生。其中一個可作為對比情境的,是另一個在多年前攻占社群網站的運動:解放乳頭(Free the Nipples),我們當時就可以看到,當女性不是為男性而是為自己脫衣解帶時,會帶給身處支配地位的男性多麼句大的威脅感,致使這些女性往往遭受到許多惡意的羞辱和攻擊。

其中最「經典」的回應之一來自於一份主流媒體,其專欄作家在一篇評論中直言:「假如你們(指在網路上露出乳房的女性)因此被強暴,那也不過是剛好」。這樣的說法正是父權社會如何透過「恫嚇」機制,試圖重新取回對女性身體的話語權與控制的典型作法。

結語

綜上所述,當我們鼓吹女性的身體自由、鼓勵女性「做自己」時,我們必須同步挑戰男性的支配心理,以及父權社會的基本運作邏輯如何定位男性和女性,並透過「取用者」和「付出者」的角色區分,合理化男性對女性——包括身體、勞動、情感和性——的所有權。

這個所有權讓男性認定自己有資格理所當然地評價、管理、糾正女性的身體、情感和性,並雙管齊下透過獎勵與懲罰,讓女性的身體、情感與性持續為自身服務。

當我們鼓吹女性的身體自由時,我們必須同步挑戰男性的支配心理。 圖/路透社
當我們鼓吹女性的身體自由時,我們必須同步挑戰男性的支配心理。 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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