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霧中提燈:思覺失調患者「霧」與「悟」間的迷惘 ft. 余欣蓓 | 鳴人放送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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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霧中提燈:思覺失調患者「霧」與「悟」間的迷惘 ft. 余欣蓓

圖/鳴人堂製
圖/鳴人堂製

(※ 文:許伯崧,鳴人堂編輯)

「你這個沒政府,我也不用信你,我覺得他是在為魔鬼執行任務⋯⋯」去年7月一起震驚社會的台鐵刺警案,經嘉義地院審理後於4月30日一審結果出爐,法院認定被告「行為時已因精神障礙,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並引用刑法第19條第1項,宣判該名持刀刺殺鐵路警察的鄭姓被告「無罪」。

「殺警察無罪?」一審宣判後,大批輿論皆感不滿,認為光天化日下殺死一名員警竟判無罪,天理何在?也有反對意見將矛頭指向為本案進行精神鑑定的醫師,質疑其精神醫學專業,更批評竟為殺人兇開脫,並引起民眾出征該名醫師臉書撻伐其泯滅良心。一時間,不滿的輿論各就司法、精神疾病以及精神鑑定等對象分進合擊,其中,有不少意見表示,精神疾病裝得出來,並指出過去不乏有騙過精神科醫師的案例,質疑鄭姓被告也為此類,負責精神鑑定的醫師與法官都「被騙了」。

出版《大霧中人:思覺失調工作錄》一書的作者余欣蓓指出,爬梳「台鐵刺警案」的被告在7月3日犯案當天的路徑,其實我們社會不是沒有機會伸出援手,甚至可能積極地阻擋這一樁悲劇。

余欣蓓表示,根據判決書所載,自當日早上7點04分開始,至當日晚上8點45分止 ,鄭姓被告總共去了兩個派出所報案有人監視他要害他、去了議員辦公室陳情以便為日後遇害留下紀錄、一處社會局、換了三班火車,還去了百貨並到保險公司解除保單。當天行程倉促,行事邏輯也令人匪夷所思(如解除一份再一個月就到期的保單、且退費僅有188元),而縱然當日的路徑圖中有派出所員警察覺異常、通知家人前來,但最後距離強制送醫始終差上那臨門一腳,終致無法挽回的憾恨。

余欣蓓強調,重構這段當日的路徑圖用意並非在指摘任何一環節中的人們,而是指出社會確實漏接了這顆球——對精神病患的辨識、通報、收容與安置系統都出了問題。

「但我們很少去談辨識」,余欣蓓說,回首《大霧中人》的來時路,她發現我們常談通報、談收容、談安置,但是我們卻未談「辨識」。她說明,有許多病友在初期的症狀是易怒或很容易悲傷,情緒波動較大,另或也會出現閒晃的狀況,但若未及辨識,或者認為那僅是青春期會有的現象的話,也將影響後續就醫治療的契機。

「而當你指責他抗壓性怎麼那麼低時,你是在為他找理由,還是為你自己?」余欣蓓也提到,有精神科醫師曾表示他們有一部分的工作是在處理患者家屬的調適問題,這些家屬之所以否認,在於認為「我都這麼盡心了,為什麼你還是會得到這種病?」

究其背後,余欣蓓分析其與潛伏社會幽微的污名與歧視有關。她舉例,當我們在懷疑自己或家人朋友是否罹患精神疾病時,很難當下去詢問對方是否要就診,往往拖到相關病症無法忽視時才緊急就醫,「當你無法把看精神科正常化時,這便是很幽微的污名」,她也補充「去污名化」才是面對精神疾病的根本之道。

「台鐵刺警案」一審宣判後,思覺失調症再度成為鎂光燈焦點,究竟患者會有哪些症狀?他們真的都具暴力攻擊傾向,還是是媒體選擇與放大後的「印象」呢?面對身處大霧之中的患者,我們該如何與他們互動?先放掉自己,讓我們走入霧中風景,進入思覺失調症患者的迷宮世界,練習如何實踐愛與陪伴,為他們提燈。

▍本集節目討論

  • 因陌生而恐懼,因恐懼而污名:如何看待思覺失調症?
  • 建立信任的第一步:放掉自己,進入思覺失調患者的內在世界
  • 談通報、收容與安置前,精神疾病被辨識出來了嗎?
  • 去污名化才是面對思覺失調症的根本之道
  • 有一天你也可以不再吃藥?服藥是患者的一生課題
  • 思覺失調患者都具暴力傾向?那些對疾病的偏見與迷思
  • 參與勞動,是患者可行的「復健」之路
  • 千瘡百孔的社會安全網,如何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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