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之後:從私密到公開,創傷經驗如何獲得照顧? | 曾麗心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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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oo之後:從私密到公開,創傷經驗如何獲得照顧?

隨著社群媒體中愈來愈多的「#MeToo」性騷擾案件曝光,被害人分享的創痛經驗可能也會激起人們心中的不適與難受。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隨著社群媒體中愈來愈多的「#MeToo」性騷擾案件曝光,被害人分享的創痛經驗可能也會激起人們心中的不適與難受。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隨著社群媒體中愈來愈多的「#MeToo性騷擾案件曝光,被害人分享的創痛經驗可能也會激起人們心中的不適與難受。未曾有過類似經驗者,可能震驚於加害者的不堪手法,也會擔心身邊親友可能有類似遭遇;而曾有被性騷經驗者更可能會被這些資訊喚起沉重痛苦的創傷記憶。共感、同苦、憤怒、傷心......,這些都可能是人們大量接觸性騷擾案情後的普遍感受。

性騷擾經驗為什麼難以說出口?

性騷擾受害者常遇到的困境就是舉報過程遭遇挑戰,尤其是遭遇到加害人的反擊。心理學者Freyd對此情境提出了「DARVO」一詞,指的是加害人(尤其是性犯罪者),在被追究其行為責任後可能會表現出的一種反應。DARVO五個字母分別代表「否認」(Deny)、「攻擊」(Attack)和「調換受害者和加害者」(Reverse Victim and Offender )。性犯罪者可能會否認曾有過相關行為,從各方面攻擊受害者,並試圖調換受害者和犯罪者的角色,讓自己變成受害角色並指控真正的受害者為罪犯。

從近期炎上的#MeToo案件中,就可看出許多被指控性騷擾的當事人正循著前述步驟,用各種方式讓自己脫罪卸責。例如自認是兩情相悅、將騷擾合理化為較熱情的社交互動、宣稱是喝酒「斷片」所致等,甚至也有人將自己包裝成「被誣告、誤解的無辜受害者」,企圖扭曲事實、攻擊被害人的可信度。

也有很多研究都指出,當人們遇到性暴力事件,無論程度如何,除了「戰或逃(Fight or Flight)反應」之外,還有更多時候人們其實是凍結僵呆(Freeze),因為太過震驚、錯愕,不知如何應變,尤其如果加害者是自己認識的、崇敬的或是信賴的對象,甚至在年紀資歷與職務位階上都高自己一大截時,被害人的顧慮會瞬間變得更加複雜。

如果嘗試向他人傾訴,第一個聆聽者的反應往往會影響被害者的後續行動與態度,不是每一個受害者都有機會成為《人選之人》中的張亞靜,幸運能遇到一個願意為自己伸張正義的主管翁文方。

去年一項英國研究便指出,許多女性遭受性騷擾時都是年輕且缺乏經驗,進而讓他們在受騷擾的當下感到「不確定是否可以視為騷擾」或「不知道可以如何回應而不傷害對方或破壞關係」。該研究也提出,隨著年齡增長和累積職場經驗,一個人對抗性騷擾的力量會增加,這也可呼應到近期部份#MeToo事件的經驗,很多女性都是在初出茅廬時遭遇資深前輩性騷擾,直到如今已站上穩定高位或是已具有網路聲量和影響力後才能勇敢說出,因為他不用再忌憚加害者的權勢、不用再害怕職涯會受到傷害、更不擔心自己的控訴會被他人輕易的質疑與否定。

朱學恒日前針對涉嫌性騷擾鍾沛君一事道歉,但強調當時自己喝酒喝到「斷片」,不記得事發經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朱學恒日前針對涉嫌性騷擾鍾沛君一事道歉,但強調當時自己喝酒喝到「斷片」,不記得事發經過。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我曾聽聞一個比喻,如果一家餐廳老闆接到服務生投訴廚師對他性騷擾,餐廳老闆有極高的機率會請服務生離職,因為找到另一個服務生比找到一個好廚師簡單容易多了。正因為性騷擾是這般涉及了權力現實的抗衡,我們可以高度懷疑還有更多的受害者此際仍無法站出來指控加害者。

看不見的傷,更痛

沒有人願意輕易站上「受害者」的位置,一旦被貼上這個標籤就很難撕下,而且隨之而來的就是對受害人的質疑和揣測:「你為什麼現在才說?」「你是不是有什麼其他目的?」所以受害人第一時間都傾向自我反省:「說不定是我想太多?」「或許是我搞錯了?」,即便那些不舒服感覺是如此真切清晰,受害者大多不願意隨便地、貿然地指控對方,他們也可能會嘗試否認事件、逃避回想過程,畢竟一旦承認自身真的受害了,很可能會陷入無盡的自責與自我貶抑。

已經有許多心理學研究發現,無論何種性騷擾形式,都會對受害人帶來重大負面後果,應對性騷擾會造成龐大的心理壓力,導致焦慮或憂鬱等情緒、失眠、(Fitzgerald et al., 1994 ; Houle et al., 2011)或是發展為創傷後壓力症狀(Baum, 2019)。受騷擾的女性也更容易出現不良的生理反應(Barling et al., 1996 ; Fitzgerald & Cortina, 2018),包括肌肉緊繃、心悸、呼吸困難、高血壓、頭痛和胃腸不適;職場性騷擾的經歷可能也會影響其職業發展(Fitzgerald et al., 1994 ; McLaughlin et al., 2017),諸如遭到霸凌排擠或報復、非規劃中的離職、較難獲得晉升等,更嚴重者可能會因為性騷擾經驗破壞自我認識(Brown & Battle, 2019),自我懷疑、失去自信、感到羞辱和挫敗——因為自覺無能為力挑戰加害者的行為,性騷擾經驗也可能影響他們對人的信任與動搖其價值觀。

一般來說,被性騷擾者很少會直接因為這個原因求助精神科,通常都是要出現嚴重情緒困擾、身心症狀,甚至是有自傷、自殺意念時,才會被轉介到相關醫療或心理介入資源。

圖為日前北市府公園處女性集體遭性騷擾,兩位受害人在市議員洪婉臻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提出控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日前北市府公園處女性集體遭性騷擾,兩位受害人在市議員洪婉臻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提出控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如何陪伴親友走過性騷擾風暴?

如果你身邊有人遭遇到性騷擾,不需要刻意鼓勵他申訴,因為你不是他,你永遠無法想像與經歷他的苦痛,一旦選擇走上申訴或司法流程,將要面臨漫長艱辛的過程。

一件性侵案的提告,從案發當日到第一次法院開庭,歷時可能長達數個月到一年。試想,在這一年的期間,被害人要如何繼續「如常生活」?他可能經常要回想案情、反覆敘述事件細節、參與不同單位的調查,甚至要面對各種型態的「非正式處理」,不管是用職場位階、年齡、年資來製造壓力,或是以升遷發展等理由威脅利誘,要走上申訴或告訴之途,並非簡單容易。

為什麼受害者最後大多會選擇「就這樣算了」?因為這條路太艱辛,而且結果通常不甚令人滿意。美國便曾有數據指出,校園性侵案中,最後離開校園的人大多是受害者而非加害者。顯然,提告或申訴的過程如果太粗糙、冰冷、甚至暴力,彷彿是不斷將受害者好不容易快癒合的傷疤一次次揭開,讓創傷難以修復,更會加深痛苦,受害者怎麼還會願意走到這一步?

但是,如果受害者自己決定要發聲、爭取正義,請務必好好陪伴與支持他,因為接下來他可能要受到各種的「起底」,包括他的家庭背景、人際關係、工作表現、財務狀況、身心狀態、精神科就醫紀錄、交往史/性活動史等,通通都可能變成攻擊他的素材。美國現行各州法規多有不同程度上的明定,性暴力受害者的性活動史不得進入法庭,意即一個性暴力受害者不應該因為他過往的性經驗、性傾向、婚姻狀態等,而受到批判與攻擊。

當然,理想與現實總是有落差,在司法實務中受害者仍難免遭到辯方的指控:「受害者也有責任!」最常見的就是辯方批評受害人的態度或穿著導致加害者誤以為是「邀請」,顯見性別平等教育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很多人仍不清楚「Only YES means YES」,不是「沒說不」就等於「同意」,只有雙方合意的前提下才不會構成性侵害,這樣基本的觀念從小就應該要養成,在任何交往互動的關係中也都應該循此原則。

圖為指控遭中國民運人士王丹強吻及性侵未遂的李姓男子,日前赴台北地檢署提告強制性交未遂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為指控遭中國民運人士王丹強吻及性侵未遂的李姓男子,日前赴台北地檢署提告強制性交未遂罪。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溫柔對待受害者,也莫忘照顧自己

心理的傷痛不像是身體創傷那般顯而易見,當我們目睹一個人拄著拐杖、不良於行時,多少會油然而生一股憐憫共感之心、自然地伸出援手。但是,心理受創者的樣貌是多元的,他的創痛是外人無法看見、難以理解的,他可能是一個職場表現亮眼的女強人,只是用看似強悍理性的言行來保護脆弱的、曾經受創的內心。

所以我們需要學習「創傷知情」,讓我們變得更溫柔、更能同理,面對一個受創傷的人,我們不會輕易脫口而出:「你有什麼問題?」,而能夠關心他:「你發生了什麼事?」如果你有機會陪伴曾遭受性騷擾的受害者,請記得對他說:「這不是你的錯!」不要再追問:「你那時穿什麼衣服?」「你是不是做了什麼讓他誤會?」,這些都不是對方可以做出性騷擾行為的理由。

然後也請將「替代性創傷」放在心中,人們可能因為接觸受害者、與受害者情感連結,而與他同樣感到痛苦難當、情緒波動,人們也可能因為氣憤於正義無法伸張、改革行動難有進展、感覺自身助人力量有限等,因此感覺挫折與無力。因此,在嘗試照顧身邊親友的同時,也莫忘自我照顧,並且適度尋求專業心理資源,心理治療中有許多專門針對性暴力創傷的介入方式,可以幫助自己與親友獲得身心療癒和關係修復。

此刻,一個最黑暗的時代,卻也是最光明的時代,從政治圈到影視圈,從男性到女性,不分性別、產業、世代的反性騷擾浪潮正在帶動整個社會的進步,我們尚不知道這波#MeToo運動將如何發展下去,到何時才會停歇,但可確定的是,這是一個集體創痛,倖存者需要的是加害者真誠的道歉以及真心承諾不再犯。

從創傷到復原,並非理所當然,需要很多支持力量共同撐起一個安心、安全的環境,才能讓受害者慢慢與傷痛和解、與自己和解、也與他人和解。

圖/美聯社
圖/美聯社

參考文獻

  1. Barling, J., Dekker, I., Loughlin, C. A., Kevin Kelloway, E., Fullagar, C., & Johnson, D. (1996). Prediction and replication of the organizational and personal consequences of 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 Journal of Managerial Psychology, 11(5), 4–25.
  2. Baum B. (2019). 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Me Too” era: The unforeseen consequences of confidential settlement agreements. Journal of Business and Behavioral Sciences, 31(1), 4–24.
  3. Brown S. E. V., Battle J. S. (2019). Ostracizing targets of 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 before and after the #MeToo movement. Equality, Diversity and Inclusion, 39(1), 53–67.
  4. Fitzgerald, Louise & Hulin, Charles & Drasgow, Fritz. (1994). The Antecedents and Consequences of Sexual Harassment in Organizations: An Integrated Model. Job Stress in a Changing Workforce: Investigating Gender, Diversity, and Family Issues. 10.1037/10165-004.
  5. Fitzgerald, L.F., & Cortina, L.M. (2018). Sexual harassment in work organizations: A view from the 21st century.
  6. Houle J. N., Staff J., Mortimer J. T., Uggen C., Blackstone A. (2011). The impact of sexual harassment on depressive symptoms during the early occupational career. Society and Mental Health, 1(2), 89–105.
  7. McLaughlin H., Uggen C., Blackstone A. (2017). The economic and career effects of sexual harassment on working women. Gender and Society, 31(3), 33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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