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順貴/當缺水已是長期趨勢,台灣政府該怎麼因應?
3月22日是世界水資源日,諷刺的是,目前全球大部分地區都出現水資源不足現象,過往年降雨量長期名列世界前茅的台灣也不例外。去年整年沒有任何颱風襲台,當許多人還在幫政治人物歌功頌德風調雨順時,氣候危機已經悄悄來臨。
極端氣候成常態,缺水已成長期趨勢
其實包括筆者在內,已有許多人注意到這是台灣近56年來第一次全年無颱,便已開始擔憂沒有颱風帶來降雨挹注水庫蓄水,中南部勢將面臨嚴重缺水。
筆者曾貼文提醒所謂「風調雨順」,絕不是無颱無雨,而是該來的颱風要來(台灣調適風災的韌性,優於東亞各國),該下的雨也要下。因此,要將全年無颱當成日趨極端的氣候型態下的氣候危機來因應,絕不能再囿於過往經驗、數據,而認為只是少數的例外,殊不知極端氣候於未來只會越來越頻仍,越來越嚴重。
面對西部許多水庫蓄水量都已低至10%上下,連一向發言都較保守的文官,如北區水資源局局長江明郎勇敢地說:「儘管還是有人懷疑說這只是短期現象,但是從長期紀錄來看,短期現象已經延伸成為一個長期趨勢,這已經是不容質疑。」只是面對此一已成為長期趨勢的氣候危機,政府做了哪些短期因應?又有無研擬長期調適對策?夠不夠呢?
政府因應缺水問題的對策
首先是去年10月中宣布停灌桃竹苗已經或即將進入抽穗期的1.3萬公頃稻作以及6,000公頃雜糧蔬菜;接著11月25日宣布嘉南地區曾文水庫、烏山頭水庫及白河水庫的灌溉區,今年一期稻作停灌休耕1萬9385公頃;12月29日宣布今年台中、竹苗地區一期作停灌休耕共2萬7544公頃;再來,今年1月5日宣佈桃園地區一期作停灌2萬8千公頃。這很可能是政府在全台蓋了許多水庫後,有史以來因缺水停灌規模最大的一次。
嚴重缺水時期,為了節水,優先停灌相對最耗水(但其實從水循環來看未必正確,因非本文談論方向,先不細究)的稻作,這選擇有其不得已之處,無須苛責。但卻也由此可以看出:為何僅犧牲農業與農民權益(相關產業鏈還包括育種育秧、代耕等業者)?其他較耗水工業、服務業中的奢侈耗水行業如游泳池、電動洗車等,為何迄今遲未見限制?
經濟部又做了些什麼?迄今從新聞上看到的,仍只是在幫忙產業開源,例如援引《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3條第3項:「第一項第一款抽水、引水工程,屬臨時救急之亢旱救旱,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者,免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大量使用貨櫃移動式海水淡化設備進行海水淡化補充供水。
但其實看這法條就知道認定標準第13條第1項第1款指的是都是單純取(淡)水與引(淡)水而言,而海水淡化則是規定在同條項第2款,根本無法比照援引適用。又如王美花部長要科學園區廠商鑿井取水,也是話一出口就引來各方適法性與妥適性的質疑,顯然都是沒有事先盤點準備即脫口而出。另外,現在才說要研議開徵耗水費,這恐怕不僅僅慢半拍,而是慢了好幾拍,而且很快地已有同黨立委有不同意見。
其實鑿井取水抗旱早已行之有年,短期的海水淡化逸脫環評,一樣有不得已之處,筆者也無意苛責,只想要呼籲經濟部,應該同時啟動適合台灣地理環境條件的長期調適對策。這不僅是照顧台灣人民與產業,更是可以在國際宣傳台灣實踐「永續發展目標」的好題材。
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要求到2030年,全球所有人都能有水可用,但目前聯合國數據卻顯示,全球有40億人每年至少有一個月面臨缺水,而且水資源短缺現象正在加劇,到2050年,將有半數人口面臨缺水。
適合台灣的長期調適對策可能有哪些?
首先,當然是全面建置可密集蒐集廢污水,或放流水淨化處理為可再利用之再生水的系統設施。這部分主要透過下水道系統蒐集,稱之為「系統再生水」。104年底通過的《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雖明定主管機關為經濟部,但因近幾年沒有面臨嚴重缺水,加上下水道系統的權責機關,是內政部營建署轄下一個沒有法律明定編制的下水道工程處,所以,過往經濟部(水利署)其實並不重視。
近兩年高雄中鋼已開始使用再生水與台南永康的再生水,就筆者瞭解,實際貢獻者其實應該是營建署下水道工程處,只是因為上述法規因素,大家慣性詢問經濟部水利署,以致誤為全是水利署執行完成。
筆者在環保署主持環資部組改規劃時,即知該處的重要性,曾主動約見該處官員請其針對極端氣候的調適策略,研提從都市疏洪到雨水、生活廢水等回收處理的詳細方案,試算營運成本與趨勢分析,並於組改員額分配時爭取給予較寬裕的員額(此一算黑機關的單位年度預算幾乎都逾千億元,可惜一直沒有受應有重視)。
相較於海水淡化的高耗能、高成本與海水淡化的鹵水排放污染問題,將本來即有興建與興建必要之下水道與地面排水溝仔細盤點整合,即能兼收都市疏洪與雨水、生活污水、放流水等回收處理再利用,應是比海水淡化更理想的優先選擇。
其次,盡可能密集回收營建工程開挖前抽掉的地下水,這相當大程度也需靠前述雨水排水溝與下水道來做回收系統。營建工程每年抽掉多少地下水?恐怕營建署與水利署都不知道,也無心關注。筆者試舉一例,幾年前在一件要興建兩棟35層住宅大樓的環境影響說明書裡,筆者看到為了開挖地下五層,必須每天抽掉地下水36,806.4公噸,預估需抽約450天,總共將抽掉16,562,800公噸的記載。這樣平白抽掉的水量,足可供整個台中市用12天,或讓台積電的中科10奈米廠使用超過300天。
筆者在環保署時曾向林全院長建議,應該責成水利署研議如何回收營建工程所抽取的地下水善用,於是水利署被要求派隊來環保署與筆者討論,但他們的回應很簡單,營建工程隨時隨地都可能出現而且分散各地,回收成本太高,因此不可行。但這些地下水可都是非常乾淨的水資源,作為水利主管機關不僅不知每年抽掉多少地下水,也完全不在意能否回收再利用,實在讓人傻眼,這也是筆者後來寧可找下水道工程處研議如何將之回收利用的原因。
小結
缺水已是日漸加劇的趨勢,於缺水嚴峻的這一年,經濟部卻還同時於南部增推設置五個工業區,並聲稱供水無虞,會不會太自相矛盾?如前所述,過去的經驗與數據,在極端氣候之下,可供未來的參考性越來越低,如果水利署乃至整個政府,都還沒意識到台灣根本是水資源缺乏國家,其他自然資源也極其有限,仍然靠運氣慣性採行最樂觀估算,隨意開發農地,抽掉地下水,而沒有積極的長遠調適對策,未來將會付出慘痛的代價。
(原文授權轉載自「思想坦克Voicettank」,原標題:〈你知道台灣是水資源缺乏國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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