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文化局長,不如先討論文化局 | 陳樂融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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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文化局長,不如先討論文化局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這回台北市文化局長遴選引發的論戰,除了程序問題,還有幾個根本問題:

一、文化是甚麼?

二、文化局該做甚麼?

三、地方首長和民意代表怎麼看文化局?他/她希望轄下這個機關做到甚麼?

四、人民(一般人以及該主管機關管理的某些特定人民)怎麼看文化局?

五、最後才會是:怎樣的人選適合當文化局長?

文化如果採限縮、狹隘的定義,文化局也限縮、狹隘地只管一般人印象中的「藝文活動」,那麼這些藝文類型不管通俗或精緻,與目前聽來似含貶意的「藝文股/康樂股」,並沒很大差距。

如果採大家喜歡講的、聽來齊備又偉大的擴張性解釋,人類生老病死各種生活價值風俗活動統統納入其中,從物質、精神到制度全包含,文化局又該做甚麼?文化局豈不是重疊到教育局、體育局、社會局、民政局、產發局、都發局等諸多業務?那時候,還需要叫文化局?

睜開眼睛,目前台灣各級政府,並未採擴張解釋設立這個文化機關。

台北市柯市長所謂「文化局長應提升為市府的文化長」說來好聽,但這種論述就算不是吃豆腐,也窒礙難行。文化部成立前,已過世的漢寶德先生強烈反對文建會改組成文化部,因為他認為:「文化是整個政府事務,不能把它限縮在一個部裏。我一直覺得文建會應該等同於經建會。」

但顯然,採擴張解釋不符合理想,如果文化是整個政府事務(文化=政府),何必單設文化部或文建會?而採擴張解釋也不符合現實,因為文建會從來都無法成為行政院下各部會的精神領袖或施政火車頭,改不改組成文化部,都一樣。對所有檯面上政治人物來說,文化從來就只是文化事務,不等於所有政府事務。

龍應台當首任文化部長,顯然也曾期待文化部成為行政院下橫向各單位的文化長,但她上任後很快發現這龐大組織連自保、自清、自強都有困難了,其他部會看你的位階就是平行的,誰讓你發號施令呢?

更何況,老闆沒賦權給你,你想當甚麼文化長呢?倪重華、張鐵志或李靜慧,不管誰當局長,有比龍應台更高的知名度(和當初尚未折損的影響力),去做市府的文化長?柯市長(乃至各縣市長),真的懂甚麼叫文化長?如果文化那麼偉大,應該直接請柯P三顧茅廬,就他(和他的團隊)屬意的、認為夠資格的大才當「文化副市長」,以文化標準總督導一切局處,哪會搞甚麼遴選讓泛文化界人士去寫履歷和2000字政見,還經幾重面試,有如應徵工作?

這回批判陣營用上「國王人馬」一詞,其實一個應徵來的人,哪算甚麼國王人馬?真的國王人馬,還須經過這麼多粉飾、安排才能入閣?如果大家不健忘,柯文哲的競選總幹事姚立明,8月14日透露柯文哲決定在11月29日投票前兩周,公布市府小內閣名單,像是副市長、局長等人選,供外界檢驗,他說這是「對台北市民負責的表現,要讓選民檢驗這樣的團隊是否夠格擔任市府工作。」還仔細計算,扣掉四個中央指派、市長僅擁有同意權的局處長,執政團隊的主管名單約36人,姚表示「柯文哲已經獨自搞定一些人了,預計11月初公布至少一半的名單,也就是18人」。

結果呢?柯文哲辦公室主任蕭亞譚10月13日坦言:「實際運作上有些困難,目前只能確定在11月初公布遴選委員會名單、市政顧問團名單。」這個大逆轉讓我硬生生少了一個佩服柯文哲的理由,也埋下柯陣營在人事權上自我矛盾乃至如今未上陣即遭批判的內患。

深深感覺:這次論戰如不能升高到對整體文化機關定位的思考,而只讓部分看戲者以為流於「文人vs.商人」、「藝術vs.通俗」的對壘,相當可惜。畢竟,文化局該成為張大春所言「是一個服務單位,文化局的官僚只要懂服務就好了」,還是鴻鴻口中「重新喚回文化生產核心價值所在」或李明璁稱「思考讓文化進入市民生活、展現想像力,用文化告訴世界這個城市是什麼」,落實到政務規劃、資源配置與主事者性格上,均有極大差異。

也許,台灣社會根本無法達成共識。

最後,提醒大家:對中央的文化部與地方的文化局,理該有相應、一致的期待與標準,自文化部長辭職後,毛內閣讓龍應台遺缺由次長暫代,現在傳出有可能至少代到一月立法院會期結束;但從媒體到文化部所屬公務員到文化界到人民,大家似乎非常沉得住氣,好像過久了,也不在乎有沒有一個主管全國的最高文化首長?更不要說沒人在談論下任文化部長,應該具備甚麼樣的視野或條件,去繼承已有的基礎或翻轉現行的狀態,那麼,為何人們只對台北市文化局長的適格條件,展現如此高的議論興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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