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對「同性戀議題」的話術和現實
2015年4月份有則新聞,沒引起太多討論:
「教宗方濟各日前低調接見法國於今年1月任命、據傳為同性戀者的駐梵蒂岡大使史蒂法尼尼(Laurent Stefanini),告知不會接受他的任命,表示自己不支持同性戀婚姻,也不喜歡法國政府試圖強迫他接受。
據悉,55歲的史蒂法尼尼是虔誠的天主教徒,雖然他未婚且沒有同居人,更未曾公開出櫃,但盛傳他是一個同性戀者。教宗於上周末與史蒂法尼尼會面,當面告知將不會接受他的任命,表示這無關史蒂法尼尼個人,而是不滿法國試圖強迫他接受該任命,且不滿於2013年5月所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也是部分原因。」
若最後真的對僅屬「盛傳是同性戀者」(就算教宗私下約見史蒂法尼尼當面質問,確定他是同性戀者),就否決他擔任駐教廷外交使節(還不是當神職人員)的資格,那麼,對教宗方濟一度懷欣喜之情的同志或支持同志者,可不必再自作多情。
一個人內心在想甚麼未必會坦誠以告,但表現出來的事實總可以透露三分。
對照回2013年7月份另一則新聞:
「羅馬天主教教宗方濟29日結束巴西的訪問,在返回梵蒂岡的飛機上接受記者提問時,語出驚人地表示:『擁有同性戀傾向並不是問題,同性戀者不應該邊緣化』還強調:『如果有人是同性戀,他信仰上帝且心地良善,我怎麼能論斷他呢?』這段發言被視為天主教歷任教宗對同性戀最友善的言論,也讓美國自由派團體豎起大拇指稱讚:『這是邁向正確方向的一大步。』
教宗方濟雖然對同性戀者持開放態度,但他也重申天主教的教旨——同性戀行為是有罪的。聲明雖然他希望同性戀者能融入社會,但身為天主教教宗,還是不能接受同性之間的性行為。」
光看第一段發言,在當時為教宗方濟得到自由派人士空前好評。但第二段其實早就說出來,所謂的「開放態度」並不存在,這跟很多人流行說:「我是不排斥(或反對)同性戀者,但...」類似,僅是一種在現代多元、多極文化當道下的「話術」(a pitch/a sales pitch)或者「較不尖銳的開場白」。
「我怎麼能論斷他呢?」這句好聽的話,出自馬太福音「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教宗說不要論斷是指「聖經說不要論斷」,但現實中,「同性戀行為是有罪的」難道不是論斷,「不能接受同性之間的性行為」難道不是「量器」?
贊成就贊成,反對就反對,居高臨下的施捨不是行善,語帶保留的開場白也並非實情。
「神愛世人」如果有好多但書(包括「你要成為神要求的樣子」),那也請講清楚,不要一下談條件,一下談無條件。
我可以接受不同宗教人士各有主張,但話術,可以省省。不管哪種信仰修行,在直面聖靈的路上,沒有話術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