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台灣選手都上不了場,世大運賣甚麼門票? | 石明謹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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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台灣選手都上不了場,世大運賣甚麼門票?

世大運開幕在即,本應該是主辦單位與選手都全心備戰的時候,沒想到,女子游泳好手丁聖祐在網路上以影片對游泳項目的選拔提出質疑,國內將世大運視為一級重要賽事的規格來舉辦,自然希望能夠在鄉親父老面前能夠有好的發揮,如今游泳項目再度爆出疑似選訓不公的問題,恐怕嚴重影響民眾觀感與選手士氣,尚未開賽就已經蒙上陰影。

但是這難道是現在才發生的嗎?其實早在六年前,我就曾經針對世大運的參賽資格提出建議,當時因為體委會以「單項運動未達水準」為由,不打算派隊參加世大運男子足球賽,引起國內足球圈一片譁然,足球做為全世界最熱門的運動,身為主辦國,那有不參加的道理?最後經過許多人不斷的建議,總算讓體委會同意在世大運參與足球項目。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其他的項目,依據「我國參加國際大型運動賽會組團參賽原則」,須在上屆世大運排名前六,或是評估有奪牌機會者等條件,才能夠參加世大運,此次游泳項目之所以出現爭議,正是因為其實依照現行原則,台灣的女子選手,只有一個個人項目達到標準可以參賽,而泳協又以培養接力賽選手為由,選進了自己想要的選手。簡而言之,我們先把自己選手的參賽資格以幾近嚴苛的錄用標準全部堵死,然後再用不是很明確的選訓標準,以其他名義讓未達標的選手可以參賽,偏偏這些參賽的選手成績又不一定是該項目成績最好的選手,所以才會導致今天充滿爭議的局面。

我們先不對泳協遴選的過程究竟符不符合公平正義妄下評判,就限制選手參賽這件事情而言,在邏輯上就犯了極大的錯誤。首先,世大運是一個業餘性質的賽事,本來就不是最頂尖的賽事,其本質是一個大規模的學生運動會,學生運動的精神正是旨在鼓勵參與,因此把標準設成跟亞奧會等一級賽事一樣,本身就是莫名其妙。其次,今年的主辦城市在台灣,做為一個地主國,本來就應該盡可能讓所有選手有機會出現在賽場上,成績反倒是其次,能夠在這樣大型的賽事中出賽,得到的經驗是選手的無價之寶,對於台灣民眾而言,在自己的土地上比賽,還有什麼比看到自己的子弟出賽更光榮的事情嗎?

不論成績是否達標,所有能夠參賽的項目,台灣就是應該「滿額」參加,但是如今不單是女子游泳項目台灣選手幾乎沒參與個人項目,擊劍等其他運動項目也都是出現許多缺額,花了超過350億新台幣,我們竟然只是為了看其他國家的選手比賽,這筆錢花得真的值得嗎?

如果大家還有記憶,2004年雅典奧運,地主國希臘全國上下沒有任何一支棒球隊,他們想盡辦法從美國找來希臘裔的球員,無論如何也要參加棒球項目,因為參賽正是地主國最珍貴的禮物,本次世大運羽球門票被一掃而空,正是因為戴資穎旋風,如果只是看外國人比賽,誰會想花錢進場看大專水準的賽事呢?當我們想方設法要提升民眾對世大運的關注時,我們卻無所不用其極的讓國內的選手不能參加比賽,這不是本末倒置,甚至是倒行逆施嗎?

泳協針對丁聖祐事件的處理更是毫無邏輯,在遴選產生爭議的同時,應該趁機檢討之前對選手的過度限制,讓各個項目的選手都有機會參加世大運,除了丁聖祐之外,每個項目通通趕緊報名,不但解除了選拔不公的爭議,更利用此機會讓其他的遺珠之憾也能無憾,豈不皆大歡喜?如今泳協做出了「未達標選手都不參加個人項目」的宣示,等於是自殺行為,那為何不乾脆連接力項目也棄賽好了,做為世大運主辦國,在獎牌項目最多的項目之一的游泳賽事幾乎棄權,那這比賽究竟是為誰而辦呢?

為今之計,體育署應該趕快協調讓各協會盡量擴大讓選手參賽,什麼參賽原則的,趕緊丟到垃圾桶內,自家辦比賽都沒人參加了你還要什麼原則?台灣的選手都變場邊觀眾了你還想賣門票?至於什麼協會改革之類的空話以後再說,沒選手、不比賽,你還要改什麼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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