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鼎棫/2019十大民主法治事件(中):民主浪潮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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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流」效應:省思民主運作的契機
2019年7月,韓國瑜市長在新竹造勢時出現一名「凍未條姊」,其在受訪時大喊:「因為我是鋼鐵韓粉,我愛韓國瑜,韓國瑜為我們人民服務這麼好,可是後面那個居然…我受不了了,我比他還受不了,韓國瑜做得這麼辛苦,為什麼要抹黑他?喔氣氣氣氣氣!」其浮誇表情加上振臂疾呼的手勢,使得受訪片段在網路瘋傳,引發正反兩極評論。不過凍未條姊很做自己,她說每天都心疼韓國瑜到掉眼淚,不在乎被批評。
這就是從2018年11月地方大選暨公投以來,許多台灣人所共同經歷的「韓流」效應。這也反映出不少人對政治議題的表達方式:很多時候,他們只是真切表達當下的不滿,不管是對年改或能源政策;而眾人的情緒集結,就是當今輿論的主要成分之一。
其特徵就是反執政菁英、反多元主義,只有一股聲音能代表人民。其作法就是視自己為唯一正統,對待政治對手猶如敵人。這也是為什麼身旁的親友,平時起居正常,到了特定政治人物的造勢場合,卻變得格外瘋狂,喪失本來面目,連大雨泥濘也不怕。
古斯塔夫.勒龐在《烏合之眾》這本書提到:不管每個人的生活方式、職業、品格、智力相不相近,當個體聚在一起形成群眾,他們就獲得某種集體意識,這讓他感受、思考、行為模式,得和個人獨處時的感受、思考、行為模式大不相同,個人的個體性都被削弱了。
我們之所以關心這樣的現象,是因為我們擔心社會的隔閡與日俱增,如果沒有辦法彼此對話、溝通,又該如何在民主政治的種種機制中,撇開有心人士的操弄,一起共同營造美好的未來?
而從社會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我們對群體又分成親近的內群體,跟欠缺認同感的外群體。因為已建立認同,所以擁有羈絆,於是登高一呼的人,就算措辭誇張(例如粉身碎骨云云),都不會引發在場群眾的反感,反而讓他們備受鼓舞,開始大力呼喊口號或揮舞旗幟。
相對來說,他們對於外群體的族群,因為缺乏其他聯繫因素(血緣、工作場合等),若只是在網路上短兵相接,也只會保持偏見,做出憎惡的反應,吐出「你是不是1450」之類的話。
這是用一種情緒直觀的方式來過濾事實,以保護自己切身相關的事物。因此,在群體極化的當代,比起花時間在某網路平台氣噗噗互相指責彼此不是,落入無止盡的對立循環,不如趁身旁親友與政治團體隔離落單的時候,用親情呼喚,做個別談話,獲取共識的機率說不定還比較高。
換言之,如果覺得對方言論讓自身感到不解,就純粹施以反唇相譏,那麼也形同在他人的不滿傷口上灑鹽,難以更進一步建立對話,遑論取得共識。因為這是人之常情,若我們發現自己對根本不值得的事物投入時間、金錢、心血,通常會下更大的決心,盡心盡力為自己原本的決定辯護。
不管什麼「粉」,其實在那時候,多是為自己而戰。所以,如果這就是「世代/族群」間的對話之所以無法延續,我們是否應該對公共議題的對話方式更加謹慎,從語氣接引開始做起,試著選擇避免開啟不必要的對戰,以免失控的對立,被不肖政治人物在未來其他選舉路上撿去滾動人氣。
像是「勿忘世上苦人多」之類的話語,被特定人士拿去打造「很接地氣」的想像,進一步破壞我們本來對於民主政治多元交流的期待,也增加對於未來生活的不必要憂慮。
公投法修正:民主參與品質的反思
立法院於2019年6月17日三讀修正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最大亮點之一就是明定公投日為8月第四個星期六。有需要的話自民國110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這表示公投不再綁大選,讓公投與大選脫鉤。
《新頭殼》報導:「院會發言階段,國民黨團批評,若公投不與大選綁定,公投通過的機率太低,去年九合一大選綁公投的亂象可靠技術解決,但若公投變得更嚴格,等同把好不容易才爭取開放的鳥籠公投關回鐵籠。」
然而這樣的脫鉤模式,卻也搭配連署書查對時間的拉長(從30天改成60天);公投案公告期的提早(從投票日的28日前,修正為投票日的90日前);修正條文更規定相關立法機關或行政機關必須要在45天內提出意見書。
總的來看,就如同陳方隅的文章所言,都是嘗試拉長公投議案的討論期間,並延長檢核時間,以有效查對連署名冊是否真實。這些補強在於維繫良好的公共討論與投票品質,與剝奪直接民權實無相關。
至於去年公投不斷發生的「死人連署」現象,修正草案本來規定未來連署時需附身分證影本,以防偽造。不過,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在協商前已表示,不再堅持公投連署需附身分證影本,並提附帶決議,希望中選會儘速完成資安測試後,實施全國性公投電子連署。
放眼未來,下一次的修法重點,應該是如何在公投前建立真正有效的公民審議,避免讓公投成為特定人士團體或政客的工具。如同公法學者Udo Di Fabio所評價的:直接民主,要說它是激情煽動者的犒賞,不如說是一種帶著副作用的解藥。
也誠如學者林佳和在文中指出:
在審議民主之浪潮下,一個完善的公投制度,應思考如何融入,包括在審議階段的多方聽證,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與其他第三人的充分審議,乃至於連署成案後到公投前之宣傳,都應引入審議或至少參考其內涵而導入某些必要措施,例如公共資源支撐之資訊傳遞或辯論。
如同台灣1124公投一般,在極短暫的時間內,在連題目都弄不清楚、讀不懂或不知其利弊得失與影響的情況下,一次性對數量如此之多的提案做出政治決定,加上某些倡議者不斷的製造虛偽、恐嚇、曚騙或誤導式言詞的推波助瀾,只能說天佑台灣,民主懸崖一線間。
在人權團體及環保團體呼籲公投法應謹慎修法的記者會上,學者黃嵩立深切說明到:公投結果就像是個人偏好的加總,偏好加總形成的政策就算代表著許多人的想法,卻也因為二分法的計算方式,無法產生細緻多元的結論。
而許多行為科學都顯示,有限的注意力與先入為主的觀念,還有擁抱同溫層的心理,都讓人們很難開放心胸進行審議,也讓直接民主在這個後真相的年代,更容易受政治操作影響,這都是我們在資訊科技時代下運作直接民主時所必須注意的風險。
打擊假訊息:言論管制與民主失靈的權衡
2019年3月8日,中天新聞《大政治大爆卦》節目播出「文旦丟在水庫超過200萬噸」標題等內容,遭NCC於10日決議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項第4款規定開罰。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該節目傳播錯誤農產訊息,且內容具有直播、採訪、報導等特性,在未經事實查證的前提下,影響農產交易秩序,損及農民收入等公共利益,所以裁罰新台幣100萬元。
虛假訊息方興未艾,年底的三場總統政見發表會上,韓國瑜市長多次稱今年會有4萬家公司倒閉,可能有40萬勞工失業一事,經濟部即於12月2日澄清:今年公司解散數增加,是為了防制洗錢,所以請包括高市府在內的地方政府加強清查後,命令轄內超過6個月以上未營業公司,以及沒有稅籍的「殭屍公司」解散;殭屍公司沒有勞工,因此不會讓任何勞工失業。事實上,今年4月,高雄市經發局也曾針對公司解散數上升說明,是配合中央解散未營業公司的政策。
如果說,言論自由的功能之一,是希望透過意見交流形成輿論,促成公共利益;換言之,公共利益的促成,不僅需在議題上提出論理與證據,有時更植基於不同價值觀的互相交換,才能有機會進一步融合成長。
因此,言論自由並非無敵王牌,在偏頗資訊或分化意識流竄的今日,意見群體極化的問題,愈發強烈,且有正視之必要。換言之,政府根據政局的發展,不排除依照憲法比例原則的精神,取得重新調整言論自由市場的正當性。譬如限制特定爭議言論的主張,或令媒體開放時段(媒體近用),以利不同意見進行對話。
為避免假訊息影響選情,2019年5月,行政院院會即通過兩項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簡稱「選罷法」)的修正草案,明定參選人對不實選舉廣告可申請強制下架,法院須在三天內裁定;若裁定後業者不下架,最高可罰200萬元,且可連續處罰。
然而,如同美國Holmes前大法官所言:當人們堅信自己所說的是正確的,想要鎮壓不同的意見是很合於邏輯的。危機狀態時所衍生的集體恐慌心態,不免放大了人民對國家安全受到威脅的想像。因此為了避免言論受到過度箝制,適度的違憲審查,是不能輕易放棄的。
流轉在兩岸難以切割的歷史,國內派系的分分合合,國際局勢的詭譎多變,國內外經驗都指引了一些方向,讓我們在「避免民主失靈」和「避免過度箝制言論」這兩個載浮載沉的議題之間,持續掙扎求生。
反送中抗爭:台灣人的「亡國感」?
2018年,香港青年陳同佳在台北殺死同行女友並潛逃回港,引發今年2月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契機,試圖將移送範圍擴及中國各地。此舉形同打破中、港間的司法區隔,引發港人激烈反抗,故事的發展如同「蝴蝶效應」,一發不可收拾。
若《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意味著中國可以借用香港的司法系統,把香港人送到中國受審。這讓很多香港人感到害怕,因為香港人將不能再享有《基本法》所賦予的各種自由保障。
國際特赦組織、人權觀察和香港人權監察也發表聯合聲明指出,修法將撤除香港原有的司法保障,容許當局將人引渡至可能遭到酷刑、其他形式的虐待以及不公平的審訊,特別是中國。而事件的發酵程度可以從抗議口號窺見,像是從「反送中」,演變成「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之外,也可以看到「香港人加油」等語,隨著政府處理失當,逐漸發展成「香港人反抗報仇」。
回顧反送中事件,其實也暴露出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至中國之後,這22年來所埋下的各種意識差距,時至今日長成對中共政權的徹底不信任。如學者吳叡人接受日本《朝日新聞》專訪表示:
看到天安門事件,香港人感到絕望,看起來中國是不可能民主化。此外,日常生活中也存在與中國的摩擦。來自中國的新移民逾100萬人,占香港人口一成以上,這些人被指控造成公營住宅的分配、公家醫療服務受影響。來自中國的購物客在香港大量搶購日用品、食品,成為問題。這是硬把兩個異質社會湊在一起所產生的反彈。
覆巢之下無完卵,香港長達半年以上的抗爭,也讓隔著海峽的台灣民眾逐漸感受到不安,而慢慢在輿論之間形成所謂「亡國感」的認知。當然,沒有人想要擁抱亡國感,甚至也會有人質疑,香港是中國政府合法的領土之一,與台灣實質獨立的狀態完全不同,何來亡國感的論述?
但這一切並不純然只是因為某國對台灣的敵意,而是香港的抗爭經驗清楚反映「凡事以北京為主、香港為從」的殖民態度。反觀台灣的大家從自己的生命經驗確實知道,我們的生活是建立在有一定尊嚴的自我決定之上,所以所謂的「亡國感」,並不是針對任何一個國號,而是擔心以民為主的生活方式,在無力之中消逝。
當我們選擇了法治社會,也就選擇了定期改選、權力分立、基本權利保障、照顧少數族群等基本價值觀。因此所謂的「亡國感」,精確來說應該是設想前述民主要素消失之後,對於這樣的生活方式的種種憂慮。
因此香港的反送中事件,多少喚起了台灣人對於民主的珍惜,啟發了對未來政治的投入,毋寧是這座島嶼環繞在國際陰影下,一道可貴的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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