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融/台中文化之慘(上):大里首長宿舍為何不具文資身份?
(※ 文:陳建融,文化工作者)
5月19日,自日治昭和15年(1940年)興建至今,位在大里國小斜前方的大里首長宿舍建築,正式遭拆除。據瞭解,台中市文資處曾於105年、107年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辦理現勘,皆決議為不列冊追蹤,注定了這棟官舍建築隨時可以「被消失」的命運。
大里首長宿舍為何不具文資身份?
經緊急提報文資後,僅得到文資主管機關一紙「行政程序已完備」的回覆。細察文資處引用現勘委員對大里首長宿舍的看法:
這些說明內容乍看有其道理,不過若仔細分析,仍可發現有幾點猶待商議之處:
我們可以理解「不予列冊」的決策,是數次現勘的當下,委員考量其「硬體現況」判斷的結果。只是,這算是完整的勘察與公正的結論嗎?
無論是官方、民間擁有的建築物,第1、2點可商議之處都是必經歷程。這表示,建築物並不會自誕生的那一刻起,便被限定保持唯一用途或不能增改建,而是隨時空背景不同,由主事者調整。
此外,建築本體作為物質性的存在,自完工的時間點起算,其壽命年限便開始減損,這也是當時材料使用與工法組合的特性,這些過程呈現了建築與環境的互動和延續性。
因此,「空間已多處增改建」、「地坪改變損壞、大引裂損,部分雨淋板損壞致、編竹夾泥牆損壞」是為必然,實難用以作為不列冊追蹤之理由。以現今的建築技術觀點來看,所謂的增改建或隨時間損壞都是可以修復的,並非不可逆的情形。
更為重要的是第3點,未在大里首長宿舍現勘時被考量進去,也是目前文資現勘階段最容易出現的漏洞,即現勘時多半只以「判斷建築物現況」做為列冊與否的唯一標準,卻忽視從建築物延伸出去的「使用者與在地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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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勘應考量其使用者與在地故事
就以興建於1940年代的大里首長宿舍為例,自戰前至戰後這段歷史便極為精彩,如昭和20年(1945年)擔任日治時期最末任大里庄長,也是戰後第一任官派鄉長的,正是台灣著名文學大家張文環先生。
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1945年7月4日中即寫道:「張文權(環)來,謂村田郡守推薦其為大里庄長,問余之意見,余大為贊成。」台南醫師兼作家吳新榮先生在1945年7月24日日記亦提及:「前天,張文環君來信告知,他就任臺中州大里庄庄長。此乃時勢造英雄的一個例子。」
昭和19年(1944年),張文環留學日本回台,當時他已創作出〈夜猿〉、〈閹雞〉、〈山茶花〉等長短篇作品,方從台北來到霧峰庄任職,並與霧峰林家密切往來。隔年7月,他接任大屯郡大里庄長,兼任庄農會會長。
在《荊棘之道:旅日青年的文學活動與文化抗爭》一書中藉二七部隊鍾逸人部隊長回憶張庄長的樣貌:「當時他(張文環)已是大里庄長,戴著戰時帽、打綁腿的他,完全一副戰時打扮的模樣,神情活潑。我因工作上的需要曾去找過他幾次。……那段時間我們對於文化、思想或文學等問題,根本沒機會談,只能就眼前問題商量而已。有時他會抱怨幾句,說真是忙死了,不知道戰爭還要拖多久,有夠慘的之類。」
鍾逸人先生於太平洋戰爭末期曾擔任日軍臨時雇員,他活靈活現地描述張文環為公事奔走的情景,讓人不禁想像其急促的腳步來回在大里街上,忙於傳達命令或匯報請願事項,這期間,張庄長必定多次經過首長宿舍吧。
此外,《荊棘之道》也記載大里耆老評價張文環鄉長時期的表現:「依當年的相處,我知道這人很正派,辦事頭腦也很清楚。……光復那時社會一切均未上軌道,治安也欠佳,張文環曾在鄉長任內號召一些原青年團的團員、拳頭師傅和外地回來的軍人們之類,組織了一個類似義警團之類維持治安的小隊,……這個隊成立以後,大里的治安明顯穩定。」
張文環擔任大里首長任期約莫有16個月餘,期間他暫停所有文學創作,還寫了數篇政論文章,顯見張文環對於大里首長的公職工作相當熱衷。這些關乎大里地方首長的種種資料,是否曾在首長宿舍現勘時一併呈現?從文資處提供現勘結論來推斷,這部份的資料絕對未提供給委員。
進一步的質疑是:現勘前,建物主管機關大里區公所是否已整理這座建築到底居住過哪些地方首長或官職人員的名單?與宿舍相關的歷屆首長對於大里區域發展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區公所是否太過被動?又或是,甚至區公所希冀將現勘結果導往不具文資價值的方向?缺少軟體面的剖析資料,純粹以建築硬體的角度作為文資現勘的判別標準,是否會有盲點太多且過度武斷的情況?
至於委員針對「不具唯一性」的論點,以大里杙老街區而言,日式宿舍建築僅此一幢,更遑論其作為官方宿舍建築之地位。若要以「全台日式建築已保存足夠」為藉口,顯然是斷失其與大里在地的連結。這不只在在說明大里首長宿舍「不具唯一性」沒有比較基礎可證實,更難以成為不保存或無文資價值的客觀理由。
躲過921大地震等天災的大里首長宿舍,終究不敵無心管理的公部門,以及過程充滿瑕疵與缺陷的文資現勘結果。2019年5月底,大里首長宿舍最終遭怪手劃下無情利爪,離開這個世界,原址原地的市民記憶就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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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岡林宅:文資黑箱謀殺案
時序再往前推至5月2日,當天台中市第一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於市府召開,數件文資界與社會大眾矚目的案件如暫定古蹟「神岡陳清松宅邸(原林淑景宅)」(下稱「神岡林宅」)與「中區綠川櫻橋」等,全遭審議委員否決指定古蹟、登錄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
其中,引起網路輿論一片譁然者當屬「神岡林宅」案。會中先以4票同意、5票不同意,未達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數,不指定為市定古蹟;緊接著再進行登錄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的投票表決,沒有任何委員投下同意票,案件宣告了結。
這般以完整的行政程序霸凌,否決了神岡林宅作為文化資產的可能性,堪稱完美的文資黑箱謀殺案。為何說是黑箱謀殺案呢?在此之前,需先瞭解為何許多人都認定神岡林宅具有高度文資價值。
這座美麗的宅第座落於神岡北庄,建造年代為昭和5年(1930年),是傳統建築與文資愛好者低調口耳相傳,有機會必要造訪的民居之一。
多年來,在學術研究或地方史上仍可頻繁見到其身影,如1992年台中縣立文化中心出版品許雪姬、賴志彰等合著《台中縣建築發展(民宅篇)》、2004年同樣由縣立文化中心出版賴志彰所著《大甲溪流域聚落與民居》、2007年出版的《神岡鄉志》,以及2013年由中原大學黃俊銘教授團隊所進行的《市定古蹟后里張天機宅調查研究及修復再利用計畫》等皆有刊載,足見學界與地方對其文資價值有一定程度的共識。
無奈遲至2018年5月初,民眾發現神岡林宅左護龍正遭工程破壞,通報台中市文資處,才啟動神岡林宅文資審議程序。好不容易經歷緊急指定為暫定古蹟與短期簡易調查測繪,就在暫定古蹟身份期滿之際,卻換來不指定市定古蹟、不登錄歷史建築或紀念建築的最終結果。
神岡林宅與地方社經之淵源
神岡林宅初始的建造者——林淑景——不只是一介平民,根據《神岡鄉志》錄有林淑景曾任神岡庄首屆(1920-1922年)協議員的公職,且從事土地收益業。家族自14世開始,清廷即授與官銜,是在地的望族。
日治初期,與林淑景同為北庄林家15世的林萬選、林全福接連擔任神岡庄長一職,林萬選之子林碧梧當時是台灣文化協會的主要成員,林全福四男林之助更有「台灣膠彩畫之父」的美譽,林淑景與他們皆是叔姪關係。今日神岡、大雅鄉間猶有多座屬於林家的典雅合院與屋舍。
目前可看到記載最多林淑景背景的史料,當屬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與林獻堂《灌園先生日記》,從裡頭能窺見林淑景的地方聲望,以及與各地領袖往來的日常。依照兩本日記記載,林淑景曾擔任過的要職與參加過的社團、公司,包括神岡庄協議委員、台灣米庫利用販賣組合、豐原郡下郡人會、富春製冰會社(富春株式會社)、反對限制台米移入內地期成同盟會等。
張麗俊《水竹居主人日記》在昭和5年(1930年)3月14日描述:當天上午張麗俊會同林春木(任職潭子信用組合長)、林祚溪(任職豐原信用組合長)、王興(任職豐原街協議會員)、王灶(大甲益興商店負責人)等八人,「分乘自動車往北庄林淑景家遊觀其新建家屋,其設計大部從新,十分壯麗。」並在林淑景宅進行午宴,飯畢還在此休憩聊天。從這段文字記錄可知林淑景新居的落成,是地方上重要之事,眾多名士因而聚會。
另外,林淑景也安排其二女兒林綠疇嫁入長久掌控后里發展脈搏的張圻招家族,顯示當時仕紳間訴求門當戶對的婚姻,也牽引出北庄林淑景家、后里張家、霧峰林家、鹿港辜家、東大墩吳家、社口林家、清水蔡家、大甲梁家、三十張犁賴家等巨賈名流間交織複雜的姻親關係,進而發展成以血緣為主體的綿密人脈網絡、以家族為單位的社經運作體系,甚至影響力多持續至戰後,成為今日在地方所見的隱形社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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