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旻諺/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後,香港政府為何仍無動於衷? | 特約作者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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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旻諺/百萬人「反送中」大遊行後,香港政府為何仍無動於衷?

超過103萬香港市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圖/路透社
超過103萬香港市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修訂。 圖/路透社

(※ 文:江旻諺,香港大學經濟學學士,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

2019年6月9日,在雨傘運動結束後的第四年,香港迎來一場人數規模史無前例的大遊行。主辦單位宣稱超過103萬香港市民,上街反對「逃犯條例」(《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修訂。這起法例允許香港特首移交嫌疑犯至中國,香港法庭則沒有實質權力調查案件是否牽涉政治因素。

對於一座740萬人的城邦,等於有將近1成4的居民願意參與政治行動,反對政府的決定,這足以彰顯修法的潛在影響,不只激怒了核心的民主支持者,更已經衝擊到市民普遍對於穩定生活的信心。

百萬公民上街遊行的壯觀場面也震撼了台灣社會,遊行的人龍都還來不及散去,總統蔡英文即發表聲明,重申「一國兩制」無法保障民主自由,也不是台灣前途的選項之一。另一方面,熱切的台灣網民紛紛到直播頻道上留言,支持遊行訴求,並且在激情之餘投射出佔領議會的期待,以為318太陽花運動的劇碼能夠在香港重現,甚至成為撼動政權統治基礎的開端。

遊行當晚,主辦單位民間人權陣線在活動結束後呼籲人群散去,雨傘運動之後萌生的青年政黨香港眾志則號召群眾留下靜坐,包圍立法會,藉以提高施壓等級。許多青年組織進一步挺身至與警察對峙的前沿,將障礙物推到前線。

這場衝突的氣氛與以往的場合都不同,四年以來,香港的運動者早已不相信香港警察所使用的驅離手段會考量比例原則,若是不幸被捕,司法系統定罪抗爭者的衡量標準,其政治意味往往大過於法治原則。

果不其然,警隊頻繁地使用胡椒噴霧,再施放催淚彈;另一邊,官方武裝隊伍迅速集合,威嚇聚集在立法會周圍的群眾;到了午夜,網路媒體傳出警察準備橡膠子彈與長槍的照片,一陣風聲鶴唳。

夜漸深,群眾紛紛散去,警察則加大力度,揮動警棍,不區分目標地一律喝斥街上的民眾,記者、路人與抗爭者通通被武裝警察要求返家。一場百萬人的遊行之後,沒有留下任何可以威脅政權的籌碼,政府則無動於衷,宣告修法程序將如期進行。

台灣人或許感到錯愕,為何連百萬人的遊行都無法扭轉局面?其實這種期待與現實的落差,正是香港民主運動在發展運動策略的歷程中,相當關鍵的瓶頸。理解這其中的困難之處,一方面可以為香港反思有效的運動策略,另方面也幫助台灣民眾、政府,乃至於國際社會採取更為務實的立場,共同推進普世的民主價值在香港得以成功落實。

6月10日凌晨,香港警方使用胡椒噴霧驅趕遊行群眾。 圖/路透社
6月10日凌晨,香港警方使用胡椒噴霧驅趕遊行群眾。 圖/路透社

觸發香港人反對政府的環境因素,不一定能在中國社會掀起風波。圖為609反送中現場。 圖/路透社
觸發香港人反對政府的環境因素,不一定能在中國社會掀起風波。圖為609反送中現場。 圖/路透社

一國兩制下的民主困鬥

在一般民主國家,群眾動員能夠演進為選票利益,執政者不敢輕忽社會運動持續在街頭上滾動的能量。乃至於在威權國家,大規模的街頭行動也能對統治者造成不小的壓力,因為抗議的效果可能持續擴散,影響更多潛在的支持者,進而威脅到政權的統治正當性,迫使政權不得不做出回應,也就是選擇鎮壓抑或分享權力。

然而,在香港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香港政府的統治權力由中國政府授予,香港特首根本不必理會多數香港公民的意見,只需要妥善處理中國政府的旨意,否則便可能失去統治地位。

並且,中國社會與香港的公民社會之間並不存在直接的連動關係,觸發香港人反對政府的環境因素,不一定能在中國社會掀起風波,再加上中國政府嚴密地監控網路言論,香港的運動成果難以擴散成中國的集體運動,更別說對政府產生壓力。

再者,在戰爭框架的解釋下,香港是中國解放軍的軍事佔領區。一國兩制的安排雖然指明,中國擔負外交與國防事務,香港則在名義上掌握內政自主權,然而一旦政府與公民社會的衝突發生,甚至要為了爭取談判籌碼而提高衝突層級,駐紮在香港的解放軍始終是一道讓運動組織者不敢貿進的陰影。

倘若是香港的執法單位與抗爭者之間產生衝突,事後,組織者仍可以策略性地利用法律工具來為抗爭者爭取最低的政治代價,然而對於軍隊鎮壓的結果而言,抗爭者死傷的結果則超出了既有的法律工具足以因應的範圍。

香港的民主運動處在上述的兩難之中。運動組織者可以選擇降低抗爭門檻,抑或透過一次次地動員以擴大群眾支持基礎,不過人數再多都無法影響政府決定,就像這次的百萬人大遊行。因此,運動支持者便陷入無效率感的情境中,轉而形成犬儒的氛圍,挫抑運動士氣。

然而,當運動組織者符合台灣網民的期待,選擇升級抗爭手段,則會設想:即便如此,無實權的香港政府仍可能和抗爭者展開長期對峙,陷入僵局,如同雨傘運動佔領了政治、商業中心,卻得不到政府正面回應,屆時又要再度升級抗爭手段,最終則可能觸及解放軍鎮壓的臨界值。

反過來說,香港社會需要一套運動方法,在策略上能號召最多民眾參與,同時在效果上又足以傷害中國政府利益。首先,我們先設想,中國政府是基於什麼利益,才執意要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學生綑綁自己加入遊行行列,意在諷刺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將使香港的司法獨立地位不再。 圖/路透社
香港學生綑綁自己加入遊行行列,意在諷刺港府修改逃犯條例將使香港的司法獨立地位不再。 圖/路透社

新冷戰架構與修法:台灣能怎麼做?

美中貿易戰演變至今,新冷戰的世界架構儼然成形。參照過往的冷戰經驗,香港是此體系中的得利者。市場資訊封閉的中國需要一處對外溝通的窗口,外部世界也得依賴香港,才能獲知中國的情勢流轉。當時香港所謂的「自由」,不是公民從統治者手上爭取而來,而是藉著各方利益所需,維持著開放市場、資訊流通的動態平衡。

在當前這起新冷戰的開端,香港再度迎來歷史的契機,然而這次中國以威權國家之姿,想要一方面利用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維持內部政治菁英連結外界資本市場的管道,也想藉著香港的特殊地位,在這座城邦截獲許多不許進入中國的訊息,包括軍事敏感的科技技術。

另一方面,中國也想作為壟斷政治資源的一方,不允許任何反對政權的力量、單位、組織,反利用香港資訊流通的特性,壯大為足以威脅統治的局面。

修訂逃犯條例則可以在現有的基礎上,除了已經掌控行政權、立法會與滲透司法系統之外,再將香港的執法單位改造成中國政府的延伸工具,直接在香港抓捕本地乃至於外國的利害相關者。進一步言,若要反制中國政府,包括台灣在內的國際社會,則可以將香港的國際特殊地位作為籌碼,阻止中國兩面通吃的企圖。

美國國務院早在今年4月底就發布聲明,指出逃犯條例修訂如果通過,將影響香港長期在國際事務中的特殊地位,其中指涉了香港的獨立關稅地位。也就是說,當美國認定中國實質壟斷了香港的政治資源,美國將不再允許中國利用香港來換取經濟利益。

據此,台灣政府也應該提出相應的反制措施,提供務實的政治槓桿,讓爭取民主的香港人得以擺脫運動發展的兩難。

根據我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60條,當香港的情況發生變化,導致威脅台灣安全時,行政院得報請總統,依規定停止適用此條例。當逃犯條例成功修訂,香港的自主地位宣告淪喪,甚至可能直接威脅旅港台人的安全,台灣政府便有充足的理由,將台灣與香港之間的部分法律關係,適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

換言之,香港的公務人員入境台灣,以及港資來台投資,皆應該以面對中國、中資的方式加以規範。

蔡英文總統曾主張,台灣要做為印太地區的民主燈塔。如今,香港便需要台灣實質的政策協助來脫離困局。當台灣人疑惑,為何一百萬人上街,港府仍然無動於衷時,我們更應該持續追問:台灣可以怎麼做,才能迫使香港政府有所正面回應?

台灣若要真正成為民主燈塔,照亮香港,就得果斷地呼籲各國共同檢視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民主化進展與人權情況,並且向中國施壓,聲明有條件地延續香港不同於中國的獨立關稅、法律地位。

即便在國際經濟地位上,台灣對於香港不具備絕對的影響力,但是台灣可以做為第一張落下的骨牌,在新冷戰時代的起始,拉上香港一把,也為印太區域的穩定和平貢獻心力。

香港社會需要一套運動方法,在策略上能號召最多民眾參與,同時在效果上又足以傷害中國政府利益。圖為609反送中現場。 圖/美聯社
香港社會需要一套運動方法,在策略上能號召最多民眾參與,同時在效果上又足以傷害中國政府利益。圖為609反送中現場。 圖/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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