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破壞了深海的大鳳梨?從中國船隻在臺灣淺堆抽砂談起(上)
日前,海巡署、移民署、澎湖地檢署合作,將去(2019)年10月因越界抽砂被連人帶船查扣、業經澎湖地院判刑的中國籍「豐溢9969號」抽砂船、「長鑫36號」運砂船,移泊到興達港及高雄港。而被判有期徒刑6個月的康姓、陸姓船長及有期徒刑5個月的25名船員,則在易科罰金繳納後交由移民署遣返出境。
依照判決,兩艘船隻及船上不法抽取的1.65萬噸海砂將全數沒入,儘管「長鑫36號」船東曾經委託一名船員提起上訴,但旋即遭澎湖地院駁回,船隻及海砂仍將交由澎湖地檢署公告拍賣。海巡署官方臉書也以「你敢抽,我就賣」發文宣示執法決心,廣受好評。
臺灣淺堆威脅遽增
這一場「保衛臺灣淺堆」的勝仗,反映了近年中國船隻越界抽砂的犯罪型態。早在2014年,《天下雜誌》就曾報導中國船隊在金門海域猖狂違法抽砂,轉賣建築工地賺取暴利,影響航道安全、造成海岸線倒退,也破壞生物棲地與生態。
海巡署近年對此加強執法,例如2017年在金門查扣「遠泰99號」抽砂船、2019年在連江查扣「鴻達51號」抽砂船,分別由金門地院、連江地院對船員判刑定讞,船隻則公告拍賣,「遠泰99號」法拍所得新臺幣2,133萬元、「鴻達51號」所得也有4,819萬元,對國庫不無小補。
但是,這件判決之所以意義重大,在於它和往例有些不同:前述中國船隻,都是在距離我方海岸線24海浬內的「限制水域」所查扣;此次則是我國首度遠征過去兩岸三不管地帶的「臺灣淺堆」扣船,並援用「200浬經濟海域」概念,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法》對船員判刑定讞、對沒入船隻強制拍賣的首例。
「臺灣淺堆」或「臺灣灘」,即澎湖漁民的「南淺漁場」,日治時期起便是澎湖人記憶裡的豐饒之海。前水試所澎湖海洋生物研究中心主任蔡萬生(2019)指出:它位於東經118~119°、北緯22.5~23.5°,澎湖群島西南方接近海峽中線處,距離馬公約80海浬,是一個面積約達10,000平方公里、水深平均在25到30公尺的廣大沙波區域;湧升流帶來豐富的營養鹽,鎖管群(劍尖槍烏賊)夏季會沿其周圍遷移,每年3月到8月又是土魠魚(康氏馬加鰆)的重要產卵場,堪稱孕育澎湖鎖管、土魠、沙梭、巴攏(竹筴魚)等生物的種源庫。
這一片猶如卡通「海綿寶寶」場景、生機盎然的海域,近年卻慘遭中國抽砂船隊毒手,「深海的大鳳梨」不再是樂土了。
桃園市議員楊家俍(2020)接獲爆料指出:從2017到2019年底,臺灣淺堆海域每月平均6艘船隻抽砂、每艘載重約7.5萬噸(折合5萬立方公尺海砂)、每月共8到12個航次;船隊疑似由中國抽砂商經營,盜取的海砂則高價轉賣給香港官方當機場跑道工程建材,數年來獲利估計高達新臺幣91億元。這不僅讓國土流失,破壞生物棲地,殘害漁業資源,也改變臺灣海峽水文,形成國安問題。
臺灣淺堆海砂流逝的國安隱憂
到底臺灣淺堆海砂流失得多嚴重?一個流行的說法是,每年損失9億立方公尺的海砂。即使保守估計,以每船盜取5萬立方公尺、每月6艘船作業、每船每月來回8航次計算,每個月損失的海砂體積也達240萬立方公尺,一年就有2,880萬立方公尺。若把它概略視為一條長2,880公尺、寬100公尺、深100公尺的水下通道,已經夠讓解放軍元級潛艦(艦長約78公尺、寬約9公尺、高約9公尺)躲藏了!
我們過去通常認為臺灣海峽深度平淺,不適宜潛艦活動,但假如中國船隻持續在臺灣淺堆猖狂抽砂,考量潛射魚雷射程約5海浬(9,260公尺)、潛艦伏擊區長度至少須達魚雷射程2倍(18,520公尺),只要以前述的抽砂量累積六年半,就能「造出」一個潛艦伏擊區。
臺灣海峽多一個伏擊區,解放軍柴電潛艦就多一分勝算,更有機會在兩岸危機升高時,封鎖海運。比如讓載運天然氣的貨輪停航,耗盡火力電廠的儲備燃氣,製造能源危機,逼迫我國屈服;萬一開戰,更能藉此狙殺我國海軍重要艦艇,為武統臺灣奠定勝基。
正因臺灣淺堆的國土流失已不容忽視,2019年10月,國安局、海巡署、澎湖縣政府聯合查扣「豐溢9969」、「長鑫36」兩船,再由澎湖地檢署起訴、澎湖地院判決定讞,才會這麼振奮人心。無論從保育或國安角度而言,都是一帖遲來的「定心丸」。
往後我國取締侵入經濟海域抽砂的中國籍船隻時,不再只能「消極驅離」,也能比照這個判例「積極扣留」,建立對船員判刑、對沒入船隻強制拍賣的常態,當然應該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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