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多數溺水事件的迷思:原來都是自己造成的問題?
6月21日下午兩點多,台南市安平區漁光島發生一起溺水意外,18歲劉姓及張姓男子差點被大浪捲走,經同行友人救回岸上,但另一名18歲張姓男子就沒這麼幸運了,真的遭大浪捲走。獲救兩名男子意識清楚,全身無力,送醫院急救。
在新聞影片19秒處記者與同學的對話:「有兩個在很深的地方玩,玩到一半被浪打走。我當時在岸邊,看到的時候其中一個已經漂很遠了,我救不到;然後我去救另一個同學,自己也溺水了。我就只能在我能力範圍內,把他們拉回來。」
另外新聞影片中1分8秒處又有提及:「之前有來這邊玩過,知道這邊的水流狀況,我們大概跑離岸邊五十幾公尺而已。」
姑且先不談漁光島插牌禁止下水的荒謬政策,我們從這次溺水事件學到什麼?
沒帶浮具下水救人,成功率只能憑運氣
新聞提到,在岸邊的同學發現兩位朋友在遠處溺水後,立刻下水救援;運氣很好地拉了一個上來,但另一個朋友漂太遠救不到。在救人上岸的過程中,自己也溺水了。
過去我已經多次在文章當中提過,救人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自己的安全最重要。」救生教練也會耳提面命地一直提到「沒有帶浮具千萬不要下水救人」,因為真的太難了!
在救生員訓練的過程中,我們會練習拖帶溺者救援;而在救生員的考試項目中,溺者救援只考25公尺而已。因為超過這樣的距離,要憑個人能力救人實在是風險太高了。
即便是專業的救生員,除非手邊沒有浮具,不然也絕對不會不帶著浮具就下水救人,因為我們不能期待運氣站在我們這邊,畢竟多數時候的運氣都很差。
因此,戲水前先準備好浮具,不管是魚雷浮標、救生衣、防水袋製作成的緊急救援浮具、甚至是游泳圈,這些都是可以在緊急情況派上用場的裝備。
環境水流常變化,沒有絕對安全的水域
記者向同學詢問,之前有到漁光島玩過嗎?同學回答有。不過也可能就是因為之前也曾在漁光島玩水,而且當時或許沒有發生任何意外,現場也風平浪靜,因此這次就失去了戒心。
海邊只要是沙岸,地形就會時常出現變化,因為鋒面、梅雨季、颱風以及各種長時間的氣候轉變,都有可能造成沙子被帶離或堆積,造成不同的水流狀況成形。
像是我常去的福隆沙灘,每年地形也都不一樣。我在福隆已經當了五年的海域救生員,每年還是要重新熟悉環境狀況,瞭解哪裡深、哪裡淺、哪裡會突然變深、哪裡的水流比較強。尤其像漁光島和福隆這種旁邊有消波堤與港口的沙灘,其旁邊一定有離岸流,因為這是地形造成離岸流的絕佳處,也是衝浪客喜好的海流,但對於身上沒有任何載具的民眾卻是最危險的殺手。
雖然不能確定此次意外是否是離岸流造成的,但即便是來過的水域環境,也不代表我們就熟悉不用注意;熟悉的水域環境,也不代表就不會發生意外。而是你要知水懂水,才能避開危機,化險為夷。
游泳能力不足,離岸邊再近也是高風險
記者詢問獲救的同學怎麼會跑離岸邊這麼遠?同學回答僅離岸邊五十幾公尺而已。由此可知,即便離岸邊的距離不遠,如果你沒有同等的游泳續航力,對你來說也是最遙遠的距離。
多數民眾都沒有不戴蛙鏡在踩不到底的地方游泳的能力,而當水深到達胸口以後,只要一個比較大的浪打過來,就可能讓你落入踩不到底的位置。
假設在沒有攜帶浮具的情況下:
- 如果你不會游泳,去溪邊、海邊玩水對你而言,就是高風險。
- 如果你不會在沒有蛙鏡的情況下在踩不到底的地方游泳,去溪邊海邊玩對你而言,就是高風險。
- 如果你沒有蛙鏡能在踩不到底的地方游五公尺,那離岸邊超過五公尺對你而言,就是高風險。
多數溺水意外之所以會發生,其實不是民眾能力不夠或是準備不夠,而是這些發生意外的人「不懂得判斷自己的能力範圍在哪,並且做出了超過自己極限的事」。
如果知道自己的游泳自救能力不足,做出了相對應的準備與裝備,那你怎麼會發生溺水意外呢?因此,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哪,才是最重要的事!
結語:保護自己最重要
梅雨季結束了,炎熱的夏天來臨,玩水消暑本是日常,但對應的環境風險不可不知。如果你沒有判斷環境風險的能力,那至少要有風險意識的知覺。
學習水域安全常識,保護好自己安全;你可以救了別人,也可以救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