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裡不能做的事 | WaCow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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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裡不能做的事

photo credit:Moyan Brenn(CC BY 2.0)
photo credit:Moyan Brenn(CC BY 2.0)

看完標題,請問各位想到的事情有哪些?

亂丟垃圾?摘花爬樹?還是新聞曾經報過那些妨害風化的誇張行徑?

我得承認自從有了小孩之後,才開始頻繁地踏進公園,在公園裡停留甚至輪流造訪台北市內不同的公園。經過以下事件之後,我不禁懷疑我的認知錯誤,公園難道有隱藏版的「正確使用守則」?

事件一:

我對環境的觀察力一向駑鈍,那天帶著孩子去青年公園,卻發現長椅上都加裝了一個把手。我努力回想台北市其他的公園,像是大安森林公園、民生社區的好幾個公園根本都沒有這種「卡」在中間的把手。

突然間我領悟到這是為了防範遊民睡在長椅的一種方法,為了不讓自己亂猜測,打了1999,青年公園管理所的人親口證實我的想法:為了避免遊民在上面「睡太久」。

事件二:

夏天到了,能讓孩子最開心的就是玩水。大佳河濱公園裡的噴水區簡直是都市孩子的天堂、動物園廣場的噴水池也讓孩子玩得過癮。我們開心地查詢台北市其他有噴水池的公園:榮星花園、天母公園……等,很抱歉,定時噴水只有5-10分鐘,不時還會貼出沒有日期的維修公告,永遠是「明天」才會恢復噴水。好不容易向警衛詢問半天,他卻說噴了又怎麼樣,我會趕你們走,那不是給你們玩水的。

朋友打了1999,回覆是想玩水請到大佳河濱公園,其他公園噴水池是景觀用的。

事件三:

帶孩子出去玩,一定要備齊食物和水。我在後火車站買了500元的竹籐籃,自己DIY後變成野餐籃,興冲沖地跟孩子去二二八公園野餐,找塊樹蔭底下的草地鋪張軟墊,孩子在附近奔跑,我在樹蔭下看書。沒多久,有人過來「關心」:「小姐,這邊的草地是不能踩上來的,麻煩妳離開。」

所以全台北市只有大安森林公園的草地可以?上次我看到到處都是在草地野餐的人啊?

在公園裡,原來野餐、玩水、睡覺這些事情都不能做;或者,在某些區的公園可以做,某些公園不能做。

我不是社會學家或公共行政專家,也不想旁徵博引、古今中外地分析比較,只是單純地以一個使用者為出發點,即可察覺現有情況的荒謬之處。

公園是市民免費使用的公共空間,所有規劃應盡量營造友善環境,並以人性、人權為出發點進行設計與管理,環保、安全已是基本條件,任何空間裡的設施應具有意義並與人產生關聯、互動,否則都可視為是某種程度的「浪費空間」。不能親近草地、不能觸碰樹木花草、噴水只為景觀,這些都有意識地或間接地「剝奪」我們使用空間的權利,同時也縮小實際的使用範圍。

市府的回答突顯市民對空間的無力:景觀噴水一次噴五分鐘給誰看?在大佳公園設一個噴水區就能滿足所有的人?空間到底應該符合誰的需求?

當然,公園裡惡意破壞的個案不是沒有,但拿少數案例作為立法或立罰的依據,絕對是管理的怠惰,更是消極不為的負面示範。台北市民要的不是人造景觀,而是生物互動的自然生態,這也是最常使用公園的兩個族群—老人與小孩,最佳的療癒方式與最具啟發的環境教育。

至於遊民,則是另一個嚴肅的課題。事實上,政府一直看不見這頭「房間裡的大象」,沒有輔導就業的政策,也沒有收容管理的對策,只希望「不要看見」他們。遊民也許真的會躺在長椅上睡覺,好歹有個沒有人趕的地方,但要說他們會「睡太久」或「以椅為家」倒不至於,我想只是因為有礙觀瞻或擔心清潔困難。

但是用一個把手,真的就沒有這問題了嗎?還是連這城市最後的空間也都拒絕了遊民?

各區作法不同的原因,也許是管理單位不同,在權限範圍內可自行決定執行細節。我不願多加揣測背後可能的刻板印象或價值觀,因為那只會讓人更加心痛。所以不如告訴遊民們,就去大安森林公園吧,那裡的長椅很多人躺,那裡的草地也可以小寐,不知道為什麼,那裡的公園就是這麼的美麗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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