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該判「捷運殺人犯」死刑嗎?
2014年5月21日,台北捷運發生了一件令人感到悲傷並且害怕的砍殺社會大眾事件,這件事情,讓我感到震驚,但是卻沒有感覺到意外。我想我知道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件。
事件發生後,媒體開始擴大並進行誇張式的報導,也有不少人紛紛發表了意見,像是李家同就寫了篇〈不要忽視有害的電玩及網路文章的嚴重性〉的文章,強調「電玩、網路、還有好萊塢暴力電影」對青少年的害處。
對於上述這個論點,我無法否認,但也無法承認!
究竟「電玩、網路、還有好萊塢暴力電影」對青少年的影響有多大,我無法有效的評估。但是,我想我知道「鄭嫌」為甚麼殺人,雖然我並不認識他!
事件發生後,有些媒體開始用各種揣測來「報導」嫌犯的動機,但是媒體唯一擁有的線索是「鄭嫌對警方說的幾句話」,其中的一則報導談到,鄭嫌在警方偵訊的時候,所說的一些話:
犯下台灣首樁捷運屠殺多人的鄭捷,在警方偵訊時表示,「生活壓力大,不想活了,但不敢自殺,想被處死刑,小時候就計劃殺人了,認為多殺幾個才會被判死刑,小學五年級就自覺求學過程長,長大後還要工作,未來會很痛苦,所以才計劃殺人,因為龍山寺到江子翠站距離最久,所以決定這段殺人,還能殺最多人,去年寒假其還績極跑步健身,他說殺完人後很舒坦。」鄭嫌落網後態度冷靜,偵訊的警員對他的冷酷態度直言:「真不敢相信殺了這麼多人,還可以這麼冷血。
針對上述的訊息,我的一個朋友回應鄭嫌邏輯不通,小時後懂什麼生活壓力大?
但是,我卻不這麼認為,因為、我也曾經有過幾段「反社會」的心理歷程,那是在我國中時期,還有念博士班的時候。
國中時期我住在萬華,學校除了要求你升學、每天考試之外,就沒有其他的事情了。但是,A、B段班的分班方式,讓人悶到暴的教育體制,讓你除了每天考試挨打之外,還得面對黑道同學罷凌的壓力。
這時,我的心理常想,哪天一定要殺了某某同學,或者是某某人之類的。這樣的經歷我想很多人應該也曾經有過,並沒有甚麼好特別陳述的!
但是,在念博士班的時候,就有所不同了。
當時我從博一念到博四,連續念四年之後,真的不知為何要繼續念下去。雖然耗費了四年的時間,但畢業卻仍然遙遙無期,雖然期間還經過我與朋友創業失敗,還有在中研院當助理等等過程,但是白白耗費四年的時間仍然令人感到難過。
在那個當下,我進退不得,換言之:我卡住了!
當生命卡住的時候,人會尋求解脫。此時,如果我們判那些人死刑,將會適得其反,因為這會讓那些生命卡在某一點上的人,用同樣極端的方式,尋求死亡的解脫!
當時的我,開始幻想各種對社會造成最大傷害的事情。像是如何在某個地點,把誰殺了之後,要如何用最快的方式,才能繼續殺掉最多人。雖然我知道,最後我一定會被警方擊斃,或者被抓起來,但是我也想像過如何在警方抓到我之前先自殺,以避免後續無窮無盡的折磨!
所以,我知道這些「在生命中卡住」的人們,到底在想些甚麼。我無意用價值批判來評斷這件事,但是我知道,我自己也曾經經歷過這樣一段生命歷程。
所以,我想對這個案件的審判法官說幾句話:
你可以判「連續縱火犯、連續強姦殺人犯」死刑,但是千萬不要判那些卡在生命關卡上,企圖尋求解脫的人死刑。因為活著才是對他們最困難的事情!
另外,我想對那些「在生命歷程中卡住」的朋友們說幾句話:
卡住你的,除了這個環境之外,還有你自己。如果真的要宣戰的話,向那個卡住你的問題宣戰,而不是用自殺式的手段向整個社會宣戰,會是比較好的方式。
後來我強硬的要求指導老師讓我口試,不管老師如何不願意。畢竟唯有如此,我那個卡住的人生,只有這樣才能繼續下去!
我可以在口試失敗後被開除,但是卻無法忍受自己的生命,一直卡在那看不到任何出口的體制內,動彈不得!
(編按:本文經作者授權後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