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姆巴佩也獲博士學位:運動員拿金牌換學位,成就還是將就?
狂賀!世界盃冠軍法國隊姆巴佩等23名選手榮獲博士學位!
這當然不是真的。
但是你知道嗎?如果依照四月底行政院所通過的《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之後在立法院通過後,這卻可能是真的。
依此辦法,藝術類、應用科技類及體育運動類,論文得以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以技術報告代替,所以發明科技最前線的機器人可以獲得理工科的博士學位,譜出動人篇章的作曲家可以獲得音樂博士,奧運金牌、世界冠軍可以拿到體育博士學位。
這麼說吧,你或許已經從許多關於世界盃的書寫中知道榮獲本屆世界盃金球獎的摩德里奇(Luka Modric)年幼時戰火下動人的生命故事,但是在諸多文章中卻沒人提到過他的學歷吧!如果摩德里奇太冷門,那你又知道梅西、C羅、貝克漢是什麼學校畢業的嗎?如果不知道,那是正常的。因為他們的學歷與球技無關,他們的成就不需要文憑來加持,他們的偉大,不需要有教育部長簽名的那紙背書。
拿金牌換學位的意涵
《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所體現的,其實是一種交換,一種運動員為國家爭光所犧牲的教育,國家換給你文憑,運動員為國家犧牲的青春,國家換給你終生教職。既然是種交換,那麼問題來了,怎麼換才是等值(quid pro quo)?所以是奧運金牌才能換博士?亞運銅牌呢?團隊運動呢?法國隊超級新星姆巴佩(Kylian Mbappe)與一分鐘未上的老後衛哈米(Adil Rami)都可換取相等的博士學位嗎?所以我們台灣人還是就別踢足球了吧,世界盃冠軍?等五輩子吧!乾脆拚一個冷門的奧運項目吧,這樣拿到博士的機會要高得多呢!
按此邏輯,美國政府已經欠了菲爾普斯(Michael Phelps)23個博士,姆巴佩更是個20歲就拿到博士的天才。「萬一」我們棒球在2020東京奧運拿到金牌了,恭喜24名博士同時在東京巨蛋完成口試。換個場景,我們何時頒給五月天音樂學博士?徐佳瑩抱歉了,金曲歌后換個碩士會不會太委屈妳?
儘管在台灣,真正從這辦法裡面能夠換取到博士學位的運動員是少之又少,如果以奧運金牌才能換博士這「最嚴苛」的交換標準的話,更只有陳詩欣、朱木炎、陳葦綾、許淑淨(雙博士!)等四位,到底怎麼換,在施行細則尚未可得時,光技術問題就已經可以想出一堆。更重要的是,這辦法的象徵意義非同凡響,不管是教育部或是體育署,身為國內體育運動掌舵者,不應該傳達如此訊息。
在台灣,乃至華人世界的思維就是硬要把一切的能力轉化成學歷,《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下,政府立意良善,且是為了照顧「為國爭光」的運動員、協助他們生涯轉換,但長期而言,對於運動員地位提升沒有任何助益。
因為,這樣制度下的意思是,所有東西還是要轉換成學歷,就算是一面奧運金牌的價值,都要在政府的德政之下,「向上」交換成學歷證明,也就是說奧運金牌、世界盃冠軍,這人類體能極致展現的榮耀,都不如那一張滿街都是的學位證書。
「所以你只要打球就好了嗎?」
這樣的政策思維並不令意外,而且有跡可循。台灣與華人長期以來只將身體活動窄化為由上而下灌注的體育、而非更為寬廣、有多種可能的運動與身體文化有直接的關係,畢竟自2013年開始,體育署由原本直屬行政院下的體委會「名升實降」為隸屬於教育部之下,就是此等思維的體現,同時也呼應台灣多數運動員確實將公立學校教職視為終極生涯的目標。但運動,可以更廣,運動員的價值,更該超越一紙學歷。
在其他國家,許多運動員因其生涯考量,在二十出頭歲時,先追求職業運動之路,畢竟年齡是運動員難以撼動的障礙,青春與健康的經濟豐厚回報也常常稍縱即逝,在尚未完成學業時,就選擇離校而以運動作為生涯發展(因此在一些職業運動員的生涯背景播報時,我會選擇以來自XX大學,而非XX大學畢業來介紹他們,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從該校「畢業」了),等待退休或是利用非球季期間返校修習學分、攻讀學位。
例如現役的巴塞隆納後衛皮克(Gerard Pique)並沒有挾著世界盃冠軍或是歐冠、西甲冠軍去換取體育博士,而是在哈佛大學紮紮實實地攻讀企管碩士,期待退休後能邁向巴塞隆納球會主席之路;多倫多藍鳥隊王牌投手史卓曼(Marcus Stroman)利用他膝傷復健之餘,返回母校杜克大學完成社會學的學士學位;俠客歐尼爾(Shaquille O’Neal)則是球員生涯告終後,在邁阿密近郊的貝瑞大學(Barry University)拿到教育學博士學位。
還記得幾年前的報導嗎?陳偉殷談到在大聯盟與隊友聊天時,說自己是大學是球類系畢業時,隊友驚呼:「所以你在大學時只要打球就好了嗎?」這讓他語塞答不出話來。
拿獎牌換學位,該將就嗎?
作為一個在體育大學體育學院體育研究所任教的老師而言,這也是一個我隨時必須面對的問題,每當在大學部上課看到點名單上一些認得出來的名字時,總是充滿著身為人師的人性考驗:因為我知道他們就只會是點名單上的名字,而非教室裡的真實存在。即使有彈性修讀的選項,但額外的學費也讓一些經濟壓力較大的同學無法負擔。
唯有讀書高的傳統思維,現在卻轉變為「唯文憑高,讀書隨喜」的怪誕現象,而教育部與體育署卻還要強化此一禁錮台灣運動文化甚深的意識形態。即便我們都期待運動員能獲得社會的尊敬,但文憑的交易卻是與此目標背道而馳。
我的想法或許對於這一代的台灣頂尖運動員並不公平,畢竟在他們的眼前,直接拿獎牌換文憑、再拿此文憑換取之後的教職是條單純、清晰的路,但要扭轉身體活動只能依附於政府之下的體育觀,進而提升運動的位階,運動員必須要能體認自己需要有在智力上掙得知識、而非體力換取文憑的想法。
這種以運動成就換取學位的方式不該是運動員該「將就」的,因為,你們遠比一張文憑值得更多。